禁止通行通告
为有效治理大气污染,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从20xx年7月16日起,焦作市部分道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大型货车在南海路、中南路、影视路、文昌路、待九路及范围内的`全市道路通行。
二、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XX年7月16日
经有关部门批准,东城区台基厂二条将进行建设工程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xx年10月12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东城区台基厂二条由台基厂大街至大华路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机动车可绕行东郊民巷、大华路,非机动车及行人可绕行台基厂头条、台基厂三条、大华路。
特此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印章
年十月一日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通行限制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栖凤南路(不含)、栖凤中路(不含)、栖凤北路(不含)、宝塔北路(不含)、机场路(不含)、秦淮大道、幸庄路(不含)、新龙路、金龙路、银龙路、天生桥大道(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
二、秦淮大道(不含)、交通东路、246省道(不含)、幸庄路(不含)合围区域内 7时至21 时禁止货车、拖拉机通行。
三、天生桥大道通行车辆不受禁止通行限制。
四、珍珠路、交通路、望京街、中大街、中山路合围区域内(含上述道路) 7时至21时禁止变型机械三轮车、三轮、四轮电瓶车及三轮摩托车通行。
五、以上限制通行的机动车在限行时段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需进入城区禁止通行范围内的,事先应前往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通告于5月11日0时开始实行,原有规定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