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通知书的范本
各社区党总支、居委会:
为深入贯彻州、县和镇纪委会议精神,不断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好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和考核办法。现将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立项督查通知如下:
一、 督查依据:
1、区、州、县纪检工作会议精神;
2、镇纪检工作会议精神。
二、督查方式:听汇报,查看资料,抽查居民小组,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督查。
三、责任分解:社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为具体责任人。
四、督查重点内容:
镇党委书记与各社区年初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情况
五、督查时间安排:由镇督查领导小组决定。
六、督查机构:
组 长:王XX(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韩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火XX(镇人大主席)
彭XX(镇纪检书记)
肖XX(镇政府副镇长)
雷XX(镇纪检干事)
赵XX(镇组织干事)
杨XX(镇督查干事)
七、工作要求:
1、督查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分工、督查方法和纪律要求,督查结束后向镇党委、政府提交《督查报告》,提供解决存在问题的合理化建议,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下发《督查通报》;
2、在督查中要坚持原则,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地做好评价;
3、各社区要正确对待本次督查,必须如实汇报工作。督查组人员要实事求是,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
XX镇委员会
二〇XX年X月X日
各区民政局:
为确保全市“新建改扩建23个示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目标的实现、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决定由市民政局组成督察组对三区社区建设工作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XX年X月X--X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基政科通知。
二、督查的内容包括
社区建设工作情况。各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1]7号)文件精神及全区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情况;今年新建改扩建社区组织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村居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在全市村居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以来,深化村务公开工作以及居务公开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创新举措、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落实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三、督查形式
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等方式,对今年的'社区建设项目进行逐一查看;村、居务公开试点单位进行逐一检查。
二○XX年X月X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城管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完成XXXX年“12345”工程,确保政令畅通,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督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督查内容
1、局重点工作(28项在建、续建工程)进展情况;
2、主要领导批示,落实办理情况;
3、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安排确定的工作事项;
4、局系统性工作进展情况;
5、其他需要督查事项。
三、督查方式
1、坚持定期不定期督查。监察室按照督查计划和交办单要求,坚持月中、月底进行督查,特殊情况可采取不定期随时督查。对局主要领导批示交办重大的事项一天一督查,常规事项三周一督查。可采取现场督查,书面督查等形式。
2、坚持每月通报督查情况。监察室根据每月督查情况,形成督查通报。重点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局主要领导阅示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督查要求
1、建立督查交办制度。监察室根据督查工作内容,对需要督办事项,进行梳理登记,认真填写督办事项,提出督查意见,履行交办程序,明确时间表,以交办单形式交责任单位办理,并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督查。
2、建立反馈销号制度。责任单位根据督查内容,按时限上报落实情况,由监察室及时汇总报局领导阅示。责任单位对局明确的重点工作每个月书面报告一次进展情况;对局主要领导批示交办的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必须当天会办,2日内报告落实情况;对常规事项必须在3天内会办,一周内报告落实情况。各责任单位在报送办理情况汇报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局分管领导阅示后上报。
3、建立限期整改制度。监察室在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在规定限期内未能整改落实到位的,下发《催办单》进行催办,经催办仍未能整改落实到位的,责成相关单位负责人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上作出情况说明,并下发《督办单》,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4、建立动态管理制度。监察室根据督查内容,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实行全程督办,持续督查,确保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过程,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五、组织领导
1、成立组织。局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由张斌同志任组长,刘春华同志任副组长,监察室负责日常督查工作。具体开展督查活动,通报有关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对督查事宜提出建议,完成局领导交办各项督查工作。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也要相应明确专人负责督查工作,确保督查责任传递到位。
2、明确奖惩。局将把督查结果与年终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结合起来,从考核分值中拿出一定的比例作为督查考核奖惩的依据。责任单位每收到一次《催办单》在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扣除0.5分;每收到一次《督办单》在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中扣除1分;每次在月底通报中被直接点名批评的,在目标责任考核中扣除1.5分,以上扣分累计扣到目标责任综合考核比例分为止。同时,责任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本单位督查考核分值被扣至封顶时,全年度单位和个人不得被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3、资料归档。监察室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一事一档,为年终目标责任综合考核提供依据。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