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春季植树活动通知
春季,万物复苏,正是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植树造林不仅能够美化环境,提高空气质量,还能改善气候状况,可谓一举多得。以下是关于2017春季植树活动通知,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龙感湖保护区,小池滨江新区,黄梅经济开发区,五祖寺-挪步园风景名胜区:
当前,正值植树造林的黄金时节,为圆满完成今年营造林任务,加快我县林业生态建设步伐,现就春季植树造林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绿满荆楚行动的意见》和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绿满黄冈”行动的决议》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14年全县造林绿化主要目标和任务是:人工造林2万亩,其中省界门户绿化和林业示范工程0.8万亩;绿色示范乡村建设48个;全民义务植树150万株;四旁植树150万株;森林抚育4万亩;大田育苗0.2万亩。
二、工作重点
(一)奋力推进省界门户绿化。省界门户绿化是实施“绿满荆楚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境内高速公路、国道、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第一层山脊宜林地、村庄和道路范围内“应绿尽绿”。通过实施省界门户绿化项目工程,构建路中有绿、绿中有路;城中有绿、绿中有城的景观长廊,筑起“车在绿中行、人在画中游”的美丽风景线,打造出“绿色东大门、秀美新黄梅”亮丽生态名片。
(二)快速推进绿色示范乡村建设。今年规划在48个省界门户沿线村实施绿色示范乡村建设。按照“因地制宜、乔木为主,见缝插针,应绿尽绿”的总体要求,房前屋后栽植“庭院林”,道路两旁栽植“通道林”,沟渠塘岸栽植“护岸林”,田边地角栽植“防护林”,公共绿地栽植“风景林”,建成“村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绿色家园。
(三)深入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把义务植树与“三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身边增绿”活动,见地栽树,见缝插绿,让绿色进城、上路、下乡、到机关入校园,更快更好地改善人居环境。每个乡镇要建立1个义务植树示范基地,组织国家干部职工,开展义务植树示范活动,用领导的示范带动、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全民的自觉行动,全面推进本地造林绿化向纵深发展。不断创新义务植树形式,积极鼓励适龄公民通过从事育苗、林木管理、绿地养护、古树名木保护、绿地树木认建认养、缴纳绿化费、捐赠物资、绿化宣传等多种方式履行植树义务,不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让义务植树活动更有内涵、更具活力、更富成效。
(四)高标准建设林业示范基地。每乡镇至少建成一个连片百亩以上的林业示范基地,示范基地大栽“生态树、摇钱树”,着力发展以绿化苗木为主的种苗花卉基地,以杨树、楠竹、湿地松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以蓝莓、油茶为主的高效经济林基地,做到主体明确、产权明晰、设计科学、经营模式新、整地标准高、造林质量优、管护效果好。通过示范基地的建设,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粗放的林业生产经营模式,不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林业生态、经济、社会功能与效益,实现兴林与富民的和谐统一。
三、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造林绿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落实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考核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的政府分级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查、亲自解决重大问题,确保今年造林绿化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地完成。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领会“绿满荆楚行动”的精神内涵,抓住植树节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会议等多种有效手段,大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大意义,宣传省界门户绿化和绿色示范乡村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造林绿化行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林业、支持林业、参与林业、推进林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部门协作。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林业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政法部门要为植树造林工作保驾护航;国土部门要抓好矿区治理修复工程;水利部门负责江、河、湖、渠、堤旁的植树造林工作;交通部门要抓好道路绿化尤其是省界门户沿线的道路绿化,确保养护公路绿化率不低于国家标准;高管部门要抓好高速铁丝网内的道路绿化;住建部门要切实抓好城区绿化、美化,重点协助抓好小池滨江新区的绿化,大幅提升我县省界门户小池地区的绿化水平;各级人武部门、妇联、共青团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办好“八一林”、“双拥林”、“三八林”、“青年林”、“婚庆林”、“纪念林”等造林绿化基地;宣传部门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扩大“绿满荆楚行动”的舆论影响力,大力营造爱绿、植绿、护绿的氛围;教育部门负责抓好校园绿化和爱护树木的宣传教育;发改、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林业项目建设的`计划安排,确保国家各项惠林政策落实到位;金融、保险部门要建立新兴森林融资机制,积极开展适合林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满足各种造林绿化主体贷款需求,吸引更多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助力我县“绿满荆楚行动”的快步开展。
(四)创新造林机制。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的原则,采取财政投入、部门整合、企业投资、群众自筹等多种形式,健全造林绿化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解放思想,用足用活林业政策,把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作为加快造林绿化的重要动力,鼓励各行各业投资林业建设。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进一步创新造林绿化机制,充分赋予造林业主自主经营权、切实保障造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鼓励营造林公司、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造林大户等营造林主体积极参与林地流转。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租赁等方式,对省界门户沿线的宜林地、通村公路、沟渠堤坝及滩涂地等可造林绿化用地进行流转。对在非规划林地上营造的速生商品林,允许经营者经当地林业部门核准后自主采伐。对在省界门户通道两边非规划林地上建设的苗圃基地,所生产的合格种苗优先用于林业项目工程建设;所培育的绿化大苗,允许在省内运销移植。
(五)严格目标考核。要切实把造林绿化任务分解落实到山头地块和业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科学的评估、考核机制和差异化的考核体系,实行专班跟踪督查制度,及时对春季植树造林绿化进行督促检查。县政府办将会同县绿委成员单位组成督导小组,对造林绿化进度、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办。对政策措施不到位、工作进度缓慢、完成任务不力的将予以通报,限期进行整改。并严格实行林业生态目标考核制度,将造林绿化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体系,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组织好今年“植树节”活动,迅速掀起春季造林绿化高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广泛发动干部群众,认真贯彻《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凡是本县区域内的适龄公民(18—60周岁,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每人每年应当义务植树3—5棵,或者义务完成相当于一个劳动日的与义务植树直接相关的活动。
二、具体安排
(一)县级义务植树活动
1、时间:3月12日上午9点。
2、地点:威县贺钊乡邢清公路东风渠西岸。
3、人员: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贺钊乡干部群众代表。
4、任务:完成义务植树2600株。树种为白蜡、法桐混交。
5、苗木及栽植标准:
(1)苗木:苗木胸径达到4cm以上
(2)栽植:河岸栽植,株距2×3米,挖坑标准达到60厘米见方以上。
6、现场安排:县林业局负责植树现场的单位分工及技术指导工作;贺钊乡配合林业局营造活动现场氛围,安插彩旗、悬挂条幅;贺钊乡负责挖坑、备苗、安排足够的水源,保证及时浇水以及活动现场秩序的维护工作;宣传部、电视台负责现场宣传报道工作;交警队负责交通管制和车辆停放工作。
(二)乡镇区义务植树活动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设立集中义务植树点,组织乡镇机关干部职工、乡镇直单位人员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每人植树要达到3棵以上。树种以乔木为主,苗木胸径达到3cm以上,挖坑标准达到60厘米见方以上。时间安排在3月12日前后。
三、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履行植树义务。县乡两级要坚持领导带头,认真组织本单位、本辖区干部群众参加义务植树活动,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参加县级义务植树活动的单位,要按时到达植树现场,并带好植树所需的铁锨、水桶、百米绳、盒尺等必备工具。
(二)严格标准,保证造林质量。各级干部群众要切实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坚持高标准植树。县级义务植树单位要按照既定的株行距和“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技术要领进行栽植,以定植树为标杆,对树坑大小达不到标准或位置不符合株行距要求的,进行人工扩挖,做到栽植规范、林相整齐;及时浇足水(每株树木浇水量以树根底部湿透为宜)、培好土(培土高度≥20厘米),确保栽一棵、活一棵。县林业技术人员要做好现场技术指导,对植树不达标的,及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纠正。
(三)做好宣传,营造植树氛围。活动期间,县电视台要跟踪报道全县春季造林绿化工作,通报全县造林绿化进度,大力宣传造林绿化先进典型和开展植树造林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强化督查,确保活动成效。各单位、各乡镇区主要负责人是义务植树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单位、各乡镇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的人数、栽植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不能按要求如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和乡镇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电视台曝光;对栽植不达标、严重影响树木成活率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