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豫政办〔2009〕132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10〕49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7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暑假时间安排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暑假时间为2017年7月5日至8月29日,8月30日正式开学。普通高中放暑假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开学。
各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放假时间,不得擅自推迟和延长假期。幼儿园在不影响幼儿家长工作的前提下,可妥善安排暑假期间教职工休息时间。
二、关于放暑假的有关要求
1.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学校在放暑假前要集中时间对学生进行*核心价值观和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和日常行为规范及礼仪教育,教育学生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争做美丽焦作人要求,做到严守法纪、维护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尊老爱幼,讲文明、有礼貌,争做文明学生;厉行节约,热爱劳动,热爱科学;不吸烟、不喝酒、远离毒品;抵制不健康书报杂志及音像制品,不进台球室、网吧、KTV等;坚持文明上网,不沉溺网络,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侵害。要教育引导应届毕业班学生文明离校、文明谢师,自觉做到不办升学宴、谢师宴,不送财物、礼品。
2.切实减轻学生暑假期间学业负担。各学校要从严控制学生的暑假作业量,创新和丰富作业形式,通过适量有效的暑假作业,巩固和深化所学知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假期给学生补课或上新课,增加学生假期负担,严禁在职教职工进行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
3.丰富学生假期生活。各学校要在放假前指导学生合理安排暑假学习生活,规定学生返校日,并组织好返校日相关活动,丰富学生暑假生活。暑假期间要通过家访、电话、网络咨询平台等形式,及时对学生假期学习进行指导,让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查漏补缺,为下学期学习打好基础。积极倡导中小学生在暑假期间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服务社会,在丰富多彩的暑期活动中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磨炼意志,健康成长。
4.积极开展教师假期培训。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围绕师德建设和课程标准等重点内容开展相关学科暑期业务培训及校本研修活动,加强教学研究工作,积极探究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师要利用假期进行业务学习和专业理论学习,备好新学期前三周的课,写出规范教案。
5.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学校要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党员干部教师举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对顶风违纪者,将严肃查处,严厉问责,公开曝光,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廉洁高效的教育发展环境。
6.全面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7〕124号)、《关于切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一〔2017〕448号)、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焦教文〔2017〕55号)要求,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放假前要集中召开一次全体师生参与的暑期安全教育大会,集中组织一次安全知识讲座或安全主题班会,开展一次安全应急自救演练,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加强对防恐防暴、预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预防中暑等知识的教育和有关技能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要加强和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长会、印发《告家长书》、与家长签定安全监管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在假期里应履行的监护职责,家校联合,做到学生安全无缝衔接,严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暑假期间,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幼儿集体外出。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卫生环境的'集中清理,对校舍及财产安全情况和校园安全技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重点对微机室、实验室、办公室、学生公寓、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查水、查电、查防盗措施等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校舍、饮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在开学前做好各项教学安全准备工作。
7.切实加强值班和保卫工作。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应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和《焦作市中小学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严密的值班和保卫制度、暑期安全应急预案,认真执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要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学校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2017年6月2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开发区社发局,局属中小学校、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2016至2017学年度中小学暑假从2017年7月13日起至8月29日止,8月30日、31日两天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现就暑假前和暑假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县区、学校、幼儿园要始终高度重视校园安全,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教职工“一岗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二是放假前,各学校、幼儿园要针对夏季防溺水、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控以及师生校外交通安全等,集中对师生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假期中,要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化学危险品、警用设施和器械的管理。
三是放假前,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和告知家长加强对孩子假期管护,安排好孩子假期生活,使学生渡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学生返校时要注意了解学生假期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
四是各县区和实施学校要严格执行中省市各项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应享尽享”、资金和食品安全。要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操作技能全员培训,抓紧时间加快学校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自办自管比例。要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陪餐指导,做好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五是各县区、学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假期补课行为的规定,除高中毕业年级外,中小学节假日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补课。在假期,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值守举报投诉电话,对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回复,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六是加强假期值班。各县区和学校要对假期值班和护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人员和值班岗位职责。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各学校假期值班安排要在放假前报相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局属中小学校、有关单位暑假值班安排要在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汉中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1日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局管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暑假放假工作,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从2017年7月4日起放暑假,高中从2017年7月11日起放暑假;2017年8月31日学生报到,9月1日正式行课。
二、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放假前后及暑假学校安全工作。一是集中开展学生离校前的安全宣传教育,重点是防溺水、食品卫生、用水用电及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心理健康常识等安全知识。二是持续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确保8月30日前全面完成学校“三防”标准化建设任务。三是加强暑期学校安全管理,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利用暑期抓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确保秋期顺利开学。四是加强暑期高三补课学生安全管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五是开展好暑期教职工安全知识全员培训,重点是岗位安全职责及安全常识、心理健康知识,秋期开学后第一周,每所学校必须开展教职工安全岗位知识测评,并与绩效考核、评优晋级挂钩。六是坚持暑期学校安全值守和应急信息报送制度,发生突发安全事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第一时间上报。
三、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一是要广泛动员班主任和教师进行家访,加强家校联系,向家长全面反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杜绝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和以考试成绩排列名次的现象。二是要加强对学生暑假生活与学习的科学指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读书活动和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按照《泸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连接你我 生态创享未来”四川省中小学生态文明建设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到志愿者服务、科学调查、知识竞赛、文艺创作等形式的活动项目中去,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增进学生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四、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25条规定和市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五项纪律规定》,特别是严禁各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组织小学、初中、高一二年级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学校出借、出租学校教学资源给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或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动员或组织本校(班)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文化补习班,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教师的暑期生活,合理安排好教师的理论学习与业务进修,组织相关教师积极参加省、市、县(区)开展的教师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并提前谋划好下期工作,做好下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泸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