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建委、建设局),市直建筑业企业:
经市特考小组同意,根据培训工作安排及报名情况,定于11月10日起各工种陆续开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及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信息采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培训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由二级乙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近三个月以内);
5、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6、理论培训结束后,凡考勤达要求,需由单位提供《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初次取证考核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加盖单位公章)方可进行理论考试。
二、信息采集及理论培训时间安排
信息采集及理论培训时间安排(见附件1),以企业为单位报名的,各有关单位按照培训安排批次,将人员信息在对应的系统批次中进行填报,乱报、错报、漏报者将造成无法正常培训取得证书;以个人为单位报名的,按照信息采集时间直接到特种作业培训办公室进行信息采集。
注:报名及培训期间请本人务必携带有磁的二代身份证。
三、注意事项
1、培训班为全脱产学习,每天进行4次脸谱考勤,学员如达不到规定课时,将无法取得理论考试(科目一)上机考试资格。
2、理论考试(科目一)合格者,方可进行实操培训及实操考核(科目二),具体时间按照系统自动分配小组,上课时进行通知。
3、为保证学习质量及班级秩序,学员中午不得饮酒,违反一次即取消考试资格。
4、“德州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基地”地址: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技术应用中心(校内最东南端教学楼,一楼楼梯东侧房间报名处)。
5、如培训计划调整,信息将及时在公共邮箱和QQ群发布。
德州市建筑业协会
20xx年10月31日
各税务分局,县局机关各有关业务股室:
按照市局科室工作要求和我县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县局决定于x月xx、xx日和x月份税法咨询日,举办3期税收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及相关流转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政策、新《发票管理办法》、网上办税一体化和总局税务信息采集系统的操作应用等。
二、参训对象
第一期业务培训班:xx税务分局和xx税务分局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办税人员、本分局管理企业的税务人员;税源管理一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政策法规股所有人员;稽查局相关业务人员。
第二期业务培训班:城关税务分局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办税人员、本分局管理企业的税务人员。
第三期业务培训班:税源管理二股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及办税人员,本股所有人员。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业务培训班:x月xx日下午13︰30-17︰30。
第二期业务培训班:x月xx日下午13︰30-17︰30。
第三期业务培训班:x月份税法咨询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地点
第一、二期业务培训班:霍邱党校大礼堂。地址:霍邱城关光明大道党校院内。
第三期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参训人员必须准时到会,服从管理,认真听讲,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不得中途退场。
(二)各分局要提前通知所辖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参训时间、地点和要求。并于x月xx日前将参训企业的名单传递至纳税服务股。
(三)各分局应确定一名人员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协助纳税服务股负责参训企业人员的签到工作。
(四)各参训人员应于开班当日下午13时前到培训地点报到,13:30准时上课,所有参训税务人员一律着税务春秋制服。
xxx
20xx年x月x日
南湖区、秀洲区总工会,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工会(联合会),市属基层工会:
根据嘉总工发[20xx]8号文件通知,对确定开设的技能鉴定工种项目、企事业定制培训及其他相关热点培训项目,经各级工会上报,根据报名情况,我们将逐步分批开班。现将有关具体开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鉴于培训项目众多,决定第一批开设计算机操作员、互联网+等12个培训项目。第二批其他项目开班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工会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和上报工作,汇总格式请严格按照电子附件(培训人员报名汇总表)填报。于6月10日前上报,其中西式面点师、维修电工两个项目的培训名单于6月6日前上报。
2、各级工会确定一个此项培训工作的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上报,以方便督促和反馈员工学习出勤情况,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对于同一培训项目报名人数(超50人)较多的,由于场地人数限制并兼顾培训效果,将开设多个班级。原则上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超50人培训的,为不影响企业运行,将分散开班。具体分班将根据企业要求和培训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在开班前提前通知各相关工会联系人。
4、请相关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和认真负责,开班后将进行考勤,由各级工会和学校共同督促学习,确保培训取得效果。
xx市总工会办公室
xx年x月x日
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梅州班)已完成了报名工作。经请示省局同意,定于5月中下旬在我市正式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已报名的餐饮单位相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5月18日至21日,时间4天。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第四天考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地点: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江四路100号)。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局重视和支持此次培训工作,由专人负责,通知辖区内参加培训人员务必准时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可由市局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县(市)局统计好需安排食宿的名单,于5月16日上午12:00前报市局培训中心。
梅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xx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