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16年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艾滋病防治工作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国家和省防艾办有关工作部署,现将2016年“世界艾滋病日”有关宣传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6年“世界艾滋病日”的活动主题为:携手抗艾,重在预防。
其主题意在说明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预防是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携手并肩,群策群力,多措并举,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以实际行动遏制艾滋病流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二、活动内容
1、举办防治艾滋病教育宣传活动。以2016年“世界艾滋病日”为契机,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各级教育管理人员和广大师生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各级教育管理人员深刻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关心和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督促落实艾滋病防治的各项措施;
2、举办预防艾滋病“金点子”征集活动。省防艾办和我厅将联合举办预防艾滋病“金点子”征集活动,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优势,征集预防艾滋病工作的好建议,为预防艾滋病工作出主意、尽力量。
三、有关要求
1、要以2016年“世界艾滋病日”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艾滋病的危害、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教育管理人员对学校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
2、要积极宣传和组织预防艾滋病“金点子”征集活动,让参加预防艾滋病“金点子”征集活动成为接受艾滋病防治教育的过程;
3、要做好2016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总结工作。活动结束后,以市、州教育局和高校为单位向我厅报送工作总结。请各市、州教育局和高校于2016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本校宣传总结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我厅体卫艺处。
(联系方式:武汉市武昌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编:xxxxxx,联系人:吴汉成,电话:xxxxxxxxxx)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16日
各市(县)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6年12月1日是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重要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进一步深入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携手抗艾,重在预防”,意在说明当前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入新的阶段,预防是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及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携手并肩,群策群力,多措并举,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以实际行动遏制艾滋病流行,推进健康无锡建设。
二、活动内容
(一)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汇报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和目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宣传教育和倡导,让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关心和重视防治工作,积极参加“世界艾滋病日”现场宣传活动,主动深入工作一线,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二)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建议征集活动
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渠道以照片、视频短片等形式,征集在伸出的手上写出对预防艾滋病工作的希望和建议,为防艾出主意、尽力量。同时广泛传播好的作品,吸引更多人关注艾滋病防治工作,了解防治知识和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免费检测周”活动
为积极引导有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参加自愿咨询检测活动,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起,每年的11月28日至12月4日,为全市“艾滋病抗体免费检测咨询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检测后咨询(PITC)门诊在检测免费咨询周期间提供免费咨询检测,鼓励重点人群及早发现,了解自身感染状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降低传播风险。
(四)全面开展大众人群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宣传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艾滋病的危害、防治知识及法规政策,弘扬*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基金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利用自身优势,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关怀救助等公益活动。针对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深入细致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强调艾滋病的危害和道德法制教育。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下发开展宣传活动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好本地区宣传活动。各级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和优势,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带头作用,为其他部门、系统、社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日”前后形成宣传活动的高潮。
(二)活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至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王泳,联系电话:xxxxxx,传真: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163.com。
无锡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