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走访慰问通知(通用7篇)

张东东

  春节走访慰问通知 篇1

各分工会:

  根据校工会工作计划安排,20xx年节日慰问品发放工作定于12月21日-28日开展,在此期间内由分工会直接与供货商联系送货事项,再统一发放给教职工,工会不再集中发放。具体安排如下:

  1.各分工会确定时间后,至少提前3天与供货商联系备货,确定送货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各分工会上报的方案数及供货商联系方式。

  2.各分工会接货时,请认真清点货物,准确无误后,由分工会主席在供货商的签收清单(附件3)上签字确认。

  3.各分工会发放慰问品时,按照要求,请领取教职工签字确认,签领单于12月29日11:00前报送到工会401。

  工会联系人及电话:xx。

  校工会

  20xx年1月20日

  春节走访慰问通知 篇2

各位离退休老同志:

  今年春节慰问品已到,离退休工作处从即日起开始发放,望相互转告并及时前来领取。对于行动不便又身边无子女的老同志,请与我们联系。

  发放地点: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后面老行政楼(立本楼)一楼101室。

  发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

  离退休工作处

  20xx年1月15日

  春节走访慰问通知 篇3

区属各基层工会:

  经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今年全区各级工会将继续开展对困难职工的春节慰问活动,现将xx区总工会20xx年度慰问活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1.在本区范围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长沙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在职职工。

  2.20xx年度因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特大疾病、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在职职工。

  二、资金来源

  市总财政专项资金5万元;区民政局专项资金7万元;区总工会资金383000元,共计503000元。

  三、慰问标准

  春节慰问按500元/人标准发放。

  四、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严格审批,杜绝随意帮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冒领,不得用作基础建设、工作经费或个人奖励。

  (二)严格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用好、管好资金。慰问资金发放(除民政资金除外)原则上应采取转账至慰问对象银行账号的方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慰问标准,所有表格须经基层工会盖章确认。

  (三)区民政局春节慰问专项资金分配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于1月12日下午1点后到区总工会110办公室领取相应表格及春节慰问金,同时认真填写,并由签领人签名,加盖公章,1月18日前交区政务大厅总工会窗口(联系人:xx)。

  xx区总工会

  20xx年x月x日

  春节走访慰问通知 篇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对特困户、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重灾户、因病致贫家庭、“三老”及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工作,使他们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为此,经研究决定下拨42.1万元慰问金至各镇、街道(分配金额详见附表)。各镇(街道)要认真制定走访慰问方案,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拨出配套资金,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喜庆、祥和、欢乐的春节。走访慰问结束后,请各镇(街道)将走访的人数、户数及慰问金总额、物资总额情况汇总后上报市民政局社救科。

  xx民政局

  20xx年x月x日

  春节走访慰问通知 篇5

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及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持续改进作风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各单位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慰问对象

  (一)困难党员:主要为组织关系在我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困难党员、老党员、有特殊贡献的党员,优先考虑曾获市级以上党组织表彰的困难党员。

  1、年均纯收入符合扶贫对象要求的农村党员或年可支配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社区党员;

  2、年龄在70周岁以上,未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生活来源的党员;

  3、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因重大疾病或重大灾难事故致困的党员;

  4、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生活困难的党员;

  5、因公牺牲党员的遗属,无固定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

  6、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6〕174号)文件所列的优抚对象等人员;

  7、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帮扶救助的党员。

  (二)困难职工:主要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企业)在职或离退休困难职工。

  1、本人患有重大疾病或疑难病症,确需高额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较重,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2、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长期患病,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的职工;

  3、本人和家庭发生突发性意外事故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职工;

  4、家庭人均收入较低,生活困难的'职工;

  5、因企业破产、关停、改制等导致生产生活困难的职工。

  (三)一线职工:主要为节假日期间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

  (四)军人、军属:主要为伤残军人、现役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等。

  (五)其他需要慰问的对象:主要为离退休老干部,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特困残疾人,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台属、侨属、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等。

  (六)不能走访慰问的对象:主要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职工等。

  1、因不良嗜好和行为造成生活困难的;

  2、不服从党组织管理、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履行党员义务、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与党组织活动、在党员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3、不积极履行公民义务或违反社会公德的;

  4、有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参与组织非法聚集上访的;

  6、其他不适合的。

  二、明确慰问标准

  (一)慰问标准根据慰问对象的实际困难情况确定,一般为每人(每户)500元—1000元。

  (二)对党员、职工个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生活特别困难的,实行一事一议,经部门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发放慰问品原则上要务实、节俭,慰问困难党员、职工、群众等以米、面、油等生活、节日必需品为主;慰问一线职工以精神鼓励为主,慰问品以适量的水果、糖、瓜子、饮料等为主。

  (四)慰问活动中不得发放购物卡、代金券等物品。

  三、严格遵守纪律

  (一)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持续改进作风的部署要求。

  (二)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增加基层负担。

  (三)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搞超标准招待和公款宴请。

  (四)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随意扩大慰问范围,慰问不属于慰问对象的人。

  (五)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随意提高慰问标准,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六)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优亲厚友,截留挪用。

  (七)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由下级单位以任何形式向上级单位及领导干部送礼。

  (八)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向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超标准发放福利。

  (九)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组织公款吃喝和在机关内部食堂公款聚餐。

  (十)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向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摊派慰问所需的钱款物资。

  (十一)不得借节日慰问之名,接受慰问对象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或馈赠的礼物。

  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春节走访慰问通知 篇6

各单位:

  为做好20xx年春节慰问送温暖活动,构建和谐校园、关爱教职工,学校准备在春节来临之际组织对全校的军、烈属及大病人员、春节在岗人员进行慰问。请各单位认真查访单位内部教职工实际情况后将慰问职工名单报人事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人员范围

  1.军、烈属,包括配偶及子女在军队、武警、军队院校服役的人员。

  2.大病人员,包括重症教职工、因病住院的教职工。此项工作与校工会组织的送温暖活动同步进行,详见工会xx月xx日所发《关于开展20xx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3.除夕夜在学校度过的单身教职工。

  4.因工作需要大年初一仍坚守岗位在校值班的教职工。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周二)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留言的方式将名单报人事科蒋庆祥。

  三、报送材料

  1.军、烈属教职工请将其配偶或子女服役单位予以注明。

  2.除夕夜在xx度过的单身教职工请填写姓名、民族、联系电话。

  3.初一在岗人员请注明值班地点、值班人数、值班电话。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科联系,电话xx。

 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春节走访慰问通知 篇7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有关单位:

  20xx年春节将至,为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让贫困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快乐的节日,根据市委、政府的要求,现就做好20xx年春节农村贫困群众慰问工作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xx年春节慰问活动,要与传达学习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十八届五中全会、**在重庆考察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市委x届x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1+1+13”扶贫政策体系结合起来,与干部转变作风加强与贫困群众结对帮扶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慰问活动作为推动全市扶贫攻坚的一个具体举措,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慰问走访,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充分体现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农村贫困群众的关爱;进一步帮助贫困群众找准摸清致贫原因,分类研究细化脱贫帮扶对策,为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政策措施,限时完成扶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对象及标准

  1.对象。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标准。每个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0元。

  三、资金筹集

  1.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市扶贫办按每个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元的标准,从专项财政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4148万元,已下达各区县。

  2.市级扶贫集团筹集。按照往年的惯例,每个市级扶贫集团筹集慰问资金30万元,直接划拨或通过市扶贫基金会划转到结对帮扶区县。

  3.区县财政自行筹集资金。除市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各市级扶贫集团筹集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县按每个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元的标准筹集。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1月16日起至2月6日止。

  五、组织形式

  20xx年春节慰问工作:按照市领导带队慰问、市级扶贫集团慰问、区县面上慰问三种形式组织实施。

  1.市领导带队慰问。由市扶贫办负责协调实施并落实慰问资金。联系市级扶贫集团的每个市领导负责慰问联系贫困区县深度贫困户3户。

  2.市级扶贫集团慰问。由各市级扶贫集团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区县面上慰问。由各区县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六、有关要求

  1.各区县、各市级扶贫集团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抓好资金筹措和发放,确保春节慰问活动落到实处。

  2.慰问活动要坚持轻车简从,不搞迎来送往。

  3.各区县于2月16日前将春节慰问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市扶贫办。

  xx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