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通知模板汇总六篇

王明刚

做好通知 篇1

各流域机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国际河流泥沙研究培训中心:

  水利部自20xx年起向社会公开发布《中国河流泥沙公报》(以下简称《泥沙公报》),为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提供了我国江河泥沙的基木信息,对于江河治理、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受到有关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进一步做好《泥沙公报》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编写人员和经费,切实组织好公报的编制工作。

  二、严把资料质量关。对于上报的资料和分析成果,各流域机构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审查,或授权本级水文部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送部水文局和国际泥沙中,心。

  三、确保按时完成。为了及时发布当年泥沙公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4月底前将审查后的资料成果报所在的流域机构,各流域机构每年5月底前将汇总并审定后的公报成果报部《泥沙公报》编辑部(设在国际泥沙中心),部《泥沙公报》编辑部每年6月底前提交《泥沙公报》报批稿,呈部领导审批。

  四、其他事项。有关技术和编制问题,各单位在编制过程中可直接与《泥沙公报》编辑部联系,也可与部水文局水资源监测与评价处联系。《泥沙公报》(20xx)编写大纲由编辑部传给各编制单位。

做好通知 篇2

  20xx深圳人社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xx〕7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6号)精神,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鼓励企业诚实守信经营、稳定就业岗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发放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享受稳岗补贴的对象与条件

  对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上述企业包括注册登记未满一年的企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本通知。

  足额,是指企业上年度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裁员率,是指企业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与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

  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企业在该年度1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月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

  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企业1至12月参保人数的平均值。

  二、稳岗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三、资金使用及安排

  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基金中列支,纳入本市基金预算管理,主要用于该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四、审核拨付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市社保机构门户网站(www.szsi.gov.cn)申报系统,进行稳岗补贴申报。每年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0xx年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6月30日。市社保机构自申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后台信息比对,完成对申报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的审核。

  因企业信息不准确导致系统无法自动比对审核的,企业需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前往注册地的社保机构修改信息,并再次进行申报。

  (二)市社保机构在其门户网站,对审核通过的稳岗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日。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市社保机构提出,市社保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对异议属实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并调整。

  (三)公示结束后,市社保机构将最终审核通过的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定。

  (四)市财政部门根据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定通过的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按照基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五)市社保机构在收到市财政部门的拨付资金后,于当年10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企业的社保缴费账户。20xx年符合条件企业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为20xx年10月31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放稳岗补贴是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司其职,认真落实。

  (二)加强宣传。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便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补贴,并按规定要求使用。

  (三)强化基金管理。市社保机构负责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基金使用计划。

  市人力资源保障、财政部门负责稳岗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监管,切实保证基金的有效使用和支付的可持续性。

  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切实履行社保稽核、劳动监察职责,发现企业以欺诈、伪造材料或者其他违法手段骗取稳岗补贴,或未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用途使用的,应当依法追回或责令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告并报送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申请企业应承诺按规定用途使用稳岗补贴资金,并接受市人力资源保障、财政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跟踪监测。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评估稳岗补贴政策执行效果,根据实际,调整完善政策。

  六、其他

  (一)享受本市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不同时享受《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深府办〔20xx〕38号)规定的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

  (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做好通知 篇3

  学校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学校安全工作影响广泛,事关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事关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维护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事情,各乡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同样责无旁贷。确保学校、学生、幼儿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共同承担的历史责任;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关心教育、关爱下一代的具体体现。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思想,主动进位,积极履行职责,尽财力、物力、人力之所能,努力为保障学生、幼儿的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增强卫生保健意识,健全预防、监控措施,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流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活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教室、寝室等室内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做到湿式清扫,有条件的可使用紫外线消毒。要认真作好学生、幼儿预防接种的查验登记工作,发现有疫苗漏种的,要督促其及时补种。要进一步规范学生每日晨检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便于对传染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当有疫情迹象发生时,教育部门要迅速报告县卫生防病站。县卫生防病站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流行病的发生。提高硬件水准,规范工作流程,最大限度的保障饮食安全。针对学校食堂建设存在的问题,积极筹措资金,突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以点带面,实现全面推进。新建、改建食堂,要主动征求县卫生防疫部门的意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造,既保证食堂功能房间,又建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饮水、消毒、降温设施设备齐全。在投入使用前,一律要申领卫生许可证,未领取卫生许可证的食堂,不得经营。食堂经营过程中,要严把进货、储存、加工、销售、消毒等环节,确保运行流程科学、合理、规范。

  (三)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完善消防、治安保卫等方面的综合安全防范体系

  1.着力解决楼房建设遗留下的消防安全问题。乡镇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教学楼,要按照“分级办学,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政府负责摸清所属学校楼房消防安全状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抓紧制定、落实补救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县政府文卫科。国办学校涉及到的相关问题,由教育局负责排查、整改。公安消防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加大服务力度,做好协调、指导工作。

  2.大力提高重点安全防范部位的物防、技防水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树立“发展是政绩,维护安全稳定也是政绩”的思想,千方百计筹措

  资金,着力解决好安全防范投入不足的问题。各重点部位,如会计室、计算机房、伙房等处的安全防范状况必须在近期得到明显改善。会计室必须达到“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保险柜和远红外线防火防盗报警器)。计算机房、伙房要安装防盗门窗和探头。

  3.切实加强门卫建设与管理。校校都要有门房、有门卫人员。有住宿生的学校每个门口至少安排两名门卫。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试行门卫人员保安化。要规范出入管理,严格外来人员出入审核、登记制度。无正当理由,无有效证件的人员,推销人员,无特需、特批的各种车辆,坚决不许进入学校,防止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强行进入的要立即报警。校内人员出入高峰时段,学校要安排领导在门口值班。学校的值班人员要分固定岗和流动岗,值班期间流动岗人员要适时进行全方位巡视,对重点部位要重点巡查。学校要定期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及时发现和排查各种治安隐患,严防校园恶性伤害案件的发生。

  (四)建立健全应急救助、疏散预案和安全防控体系。各相关部门要指导、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地震、火灾疏散预案,食物中毒、意外伤害、治安伤害应急处理预案,传染病控制预案。学校要搞好预案的宣传,组织好必要的演练活动,使师生了解预案、会使用预案,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加强对个体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个体幼儿园的整体水平偏低,安全问题也比较突出。各相关部门要本着扶持、规范的原则,积极帮助、指导有安全问题的个体园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或没能力整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周边的检查与治理。公安、工商、市容、卫生、文化等执法部门,要定期派人到学校周边进行实地查看,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随时掌握出现的问题,随时治理,确保学校门前及周边无闲散人员、无违法商贩、无欺街占道、无非法网吧、音像厅。在学生上放学的高峰段,公安交管部门,在主要道路沿线的学校附近要派出警力,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

  (二)全面加强学校内部的安全检查工作。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日查、周查、月查的对象,明确检查内容、检查程序,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检查要及时、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程。要实行隐患及时逐级书面上报制度和隐患整改限期督办制度。检查、整改都要有详实的记录。教育行政、乡镇政府和公安、卫生、房管、质监等部门要定期深入学校检查相关安全工作,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学校以及其它部门要认真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深入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理调整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具实效性。

  (三)规范校舍安全检查行为。要认真开展好每年四次校舍安全集中检查工作,并随时检查校舍安全状况。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所有平房校舍必须开设检查孔。检查平房时,要进孔检查,对屋架、檩条等部位逐一检查,要做好每间房屋的检查记录。今后,再发现有未开检查孔现象,直接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严格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涉及师生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的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属责任事故的,要对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五)深入开展安全乡镇、安全学校评选表彰活动。对长期以来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育工作者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引导全体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

做好通知 篇4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各局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随着暑假高温季节的来临,因游泳戏水等引发的溺水伤亡事故增多,为增强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学生远离危险,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加强暑期中学校防溺水工作,确保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杜绝在校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县区、各校要充分认识到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维护学生根本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的高度,深刻吸取惨痛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以对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将防溺水事故安全工作摆在当前首要位置。

  二、加强教育

  假期中,各校校长、班主任和老师,要建立家校联系机制,通过家访、微信群、QQ群、电话等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醒学生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家长要切实负起法定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强化孩子防溺水意识。

  三、再次排查

  各校结合前期“农村教师探访学生平安回家路”活动,对校内和学生上放学路段水域再次组织一次大排查,对校内或附近的池塘、水库、河流进行全面梳理,发现隐患要书面报告相关部门,设置或督促设置警示牌和安全护栏并进行有效监管,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事件。

  四、施救得当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应加大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救护措施知识的教育宣传,教育学生不熟悉水性意外落水,附近又无人救助时,首先应保持镇静,千万不要手脚乱蹬拚命挣扎,要尽量保持平静等待救援者的到来;急救不会水时应立即用绳索,竹杆、木板或救生圈,使溺水者握信后拖上岸来;现场无任何救生材料,应即时高声呼叫他人。

  五、加强协调

  近日,李利副省长就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给全省各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写了一封信,要求各方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为孩子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做到以下四点:一是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提请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关爱的联动联防机制。二是要求各乡镇、街办、村(居委会)迅速行动,有条件的乡镇聘请巡查员开展重点水域安全排查巡查,特别要加强有安全隐患、溺水事故多发的江海河湖、水库、池塘、建设工地水坑等水域的安全检查,建立巡查制度,开展安全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劝阻、及时施救,消除有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三是要提请责任单位加强水域管理,及时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四是有关部门要进行入户宣传,特别是偏远山区、单亲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要组织人员进行防溺水教育宣传。切实做到学生放假,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放假”,努力形成暑期学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局面,让广大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有意义的暑期。

  南昌市教育局

  20xx年7月7日

做好通知 篇5

  各学院、部门:

  为确保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希望各学院、部门布置安排,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各学院、部门须在本学院、部门开展防火、防灾安全检查和暑期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报校保卫处备案。

  二、各学院、部门办公室内严禁存放公、私现金及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学生离校时要将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照相机等带走或妥善存放,以确贵重物品的安全。

  三、各学院、部门暑假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学生生活园区、图书馆、化学品仓库、锅炉房、配电房、档案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检查,遇有突发情况或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学校行政总值班和保卫处报告。

  四、在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及劣质插座等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以防触电引发事故;不抽烟、不点蜡烛、不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不存放易燃物品、台灯等热源不要靠近被褥等易燃物品,充电器充电时人不能离开,人离开寝室应当断开负载电源。

  五、为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暑假期间,各学院、部门若举办大型活动、会议,须提前3天至保卫处报备登记。

  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天气炎热,食品容易腐烂、变质,各食堂要严格食品生产程序,注意食品卫生,保证饭菜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校内工程施工方要坚决禁止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防止发生电器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进校施工必须至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各施工场地、各施工点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动用明火的规定向校保卫处提出申报,经保卫处同意后备案。施工队在校施工期间,一律不得留宿。

  八、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以上工作,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做好通知 篇6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台风"XX"中心位于台北东南方约340公里的洋面上,也就是北纬22.7度,东经123.7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2级(35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65百帕。届时,受台风影响广东省各城市将于本周出现不同程度大风、强降雨等过程。为减少台风暴雨带来的自然灾害,敬请各业户做好防台风雷暴雨防御准备工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1、台风暴雨期间,自然因素无法估计,机动车辆须停放安全地带。建议车辆使用人不要将车停放于大树、广告牌等地方,以免因此导致车辆受损。

  2、台风、暴雨来临时请尽量不要外出;外出前检查门、窗有无存在进水之危险;外出时多加防范,小心高空坠落物受到伤害。

  3、雷雨期间关闭所有门窗,切断室内电器或室外等存在危险的电源。

  4、拆除或加固阳台、平台、露台上的临时搭建物或花盆,收回活动用的太阳伞、休闲椅等,防止砸伤行人。

  5、检查并疏通阳台、平台、露台上的地漏、下水道等,确保雨水/污水管排放畅通。不要将垃圾、杂物等丢入下水道,以防堵塞,造成暴雨时积水成灾。

  6、临街商铺用户应对户外广告牌进行有效加固,并注意玻璃门、窗、卷帘门等是否有被风吹塌之危险。台风、暴雨期间切勿将两轮车辆、移动广告牌及工具等易动物品放置在商铺门前。

  深圳市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家园管理处

  二0XX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