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刘莉莉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1

  各盟市卫生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做好2016年免疫规划宣传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6〕289号)要求,2016年7月28日是第x个世界肝炎日,宣传的主题是“这就是肝炎”。为做好我区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策划,周密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区病毒性肝炎防治实际,紧紧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和计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创新宣传模式,认真有序有效的开展好“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

  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所辖医疗卫生单位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杂志等多种媒介的作用,深入到市民广场、学校、建筑工地、社区、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通过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开展健康讲座、张贴标语、制作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报导,向大众人群重点普及病毒性肝炎防治常识,进一步提高公众人群对病毒性肝炎科学预防和诊疗的认知水平,促使社会各界密切协作,积极参与肝炎防治工作,努力降低肝炎的发病率,推动我区肝炎防控工作的开展。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日常诊疗工作,积极向群众宣贯病毒性肝炎的防治知识。在开展宣传中要加强对宣传活动的规范管理,保证宣传活动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宣传内容要做到客观实际,不可夸大防治效果。

  三、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在开展“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并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宣传日活动总结正式文件和电子版报自治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同时抄报卫生厅疾控处。自治区疾控中心负责汇总全区各地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并于2016年8月25日前报卫生厅疾控处。

  附件:2016 年内蒙古自治区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2016年7月x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世界肝炎日宣传活动的.通知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7月28日是第x个“世界肝炎日”, 今年我国“世界肝炎日”的宣传主题是“积极行动,共抗肝炎”。为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关注肝炎防治工作,共同抗击肝炎,现就宣传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世界肝炎日”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卫生系统各个部门积极参与。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各项宣传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围绕主题,丰富宣传形式

  各地要紧密围绕宣传主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各种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常识,提高公众对防治病毒性肝炎的认知,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形成公众踊跃参与的社会氛围,确保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我部将委托中国卫生科教音像出版社设计制作病毒性肝炎防治宣传材料下发各省(区、市),并将电子版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发布,供各地下载使用。

  三、规范宣传,加强活动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肝炎防治宣传活动的规范管理,保证宣传活动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宣传内容应当以科学为依据,做到客观实际,不可夸大防治效果,不能违背科学知识和医学伦理。卫生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对虚假宣传予以治理,净化宣传环境,确保规范地开展宣传活动。

  四、推广经验,及时报送总结

  各地要注意收集、整理本次宣传活动资料,分析总结市县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并将本次系列宣传活动的总结报告于2016年8月31日前报送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联 系 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熊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