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等要求,为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素质,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经研究,在玉环县举办一期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玉环县范围内职业病危害严重或较重的'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职业卫生监督和管理;
3.相关行业职业病危害辨识与防治;
4.职业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xx年7月27日上午11:30之前报到,当天下午2:00开始上课。
2、培训地点:玉环国际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四、培训收费
根据台发改审培〔20xx〕05号文件核准,现实收培训费400元/人(包括资料、场租等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
1、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员应准确填写《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申报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签署单位意见并盖章。
2、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分别颁发《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3、请玉环县安监局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人员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
联系电话:玉环县安监培训中心:89907699;
台州市安检中心:88585361。
附件:《职业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申报表》
台州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
20xx年7月15日
各院(所、部)、各部门:
现定于10月26日下午2:00在行政楼一楼梯教,召开内部控制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政策、学校相关制度、学校内部控制目标和措施及各类人员的责任等。届时会议资料将在现场发给参会人员。
截止目前全校已有23个单位共40人左右参会。尚未报名的单位请在10月19日(本周三)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以邮件形式发送我处李钊轶的OA邮箱(联系电话:65903593),以便我们准备会议资料。
审计处
20xx年10月17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管各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
由广州市教育局、财政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广州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广州市公办学校用于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公布施行。为学习贯彻两个制度,提高民办学校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我局决定组织各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负责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广州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学习培训班的具体工作委托广州民办教育协会组织。
二、学习培训对象
本市及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审批或管理的,已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
三、学习培训时间和方式
(一)培训时间:20xx年9、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方式:
市教育局局管学校由市民办教育协会负责办班;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所属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办班;
民办学校数量较少的区、县级市,可以联合办班,办班时间和有关具体事宜可与市民办教育协会联系。
四、授课教师
刘小清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副教授、管理学博士;
刘有贵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股份经济研究所管理学博士、副研究员、所长;
廖 伟 广东智合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所长。
五、培训教材:由广州民办教育协会编印《广州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法规文件资料汇编》。
希望各单位重视抓好这项工作,我局将于年内对上述两个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检。
二○XX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