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通知十篇

黄飞

高温补贴通知 篇1

  根据北京市安监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和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北京市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为每年6至8月,室外露天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相关负责人介绍,“钱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露天作业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有可能享用到高温津贴。

  违规不发高温津贴 最高罚2万元

  5日,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对所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统一执法日活动。专项检查将持续到7月底。据悉,统一执法日当天,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32人,检查用人单位1428家,涉及劳动者98123人,下达询问通知书156份。其中是否发放高温津贴成为重点检查项目,违规不发最高可罚款2万元。

  根据人力社保部门的统计,截止到20xx年6月底,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6.36万户次,同比增长34.3%;共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6053件,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69件,共为1.03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18亿元。

高温补贴通知 篇2

  广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哪些人群可领高温补贴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企业不依法发放将面临处罚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措施》还对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实行特殊工时的高温津贴发放办法作出规定。对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及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发放高温津贴;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这两种特殊工时的高温作业人员,则要按月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其他省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高温补贴通知 篇3

各位员工:

  由于最近桑拿天气,高温天气较多,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我公司结合自身的情况,为了使得全体职工身体的健康需要,现将高温补贴的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车间工人每人每月120元,办公人员每人每月60元,发放日期为每月的26号,自本月开始实施,到九月份结束,共计三个月。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高温补贴通知 篇4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炼焦分厂部分岗位员工、电力分厂锅炉工、厨师等。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8元/天/人、10元/天/人、12元/天/人(根据现场工作环境分为三档)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8月份。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补贴形式在6、7、8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每月出勤天数按28天计算,当月天数不足28天时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

  2、享受高温补贴的岗位不再享受环境补贴。

  特此通知!

  xx煤焦有限公司

高温补贴通知 篇5

  各部门、各项目部:

  暑运将至,为切实做好公司一线员工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参照集团办发【xxx】12号文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201____年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一、发放人员范围:

  20____年6月1日至9月30日在册在岗的合同制员工。

  二、发放岗位范围及标准:

  备注:1、二级部门干部高温补贴按二类标准执行;

  2、一级部门干部不享受高温补贴。

  三、其他:

  1、高温补贴于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依据月度考勤在次月工资中予以发放。

  2、新进员工若符合享受高温补贴规定,从到岗次日起享受。

  3、当月因出差、培训、休假、工伤等各类原因,根据岗位的实际天数享受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____公司

  二零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温补贴通知 篇6

  根据福利管理办法规定,为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环境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事业部为高温作业的O类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如下:

  一、高温岗位定义:

  (一)特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7℃及以上。

  (二)高温岗位:工作环境温度高于33℃及以上。

  二、补贴标准和发放要求:

  (一)特高温补贴:标准为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温补贴:标准为7元/人/出勤日。

  (三)高温岗位作业时间超过日出勤时间的50%以上。

  (四)补贴金额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体现。

  三、发放时间:

  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根据各地区气温的变化特点,异地工厂按当地政策制定实施。

  四、组织分工:

  (一)各工厂管理部门负责所在工厂O类特高温和高温岗位的测试和统计,其他部门由本部门自行组织测试和统计,各部门对申报的高温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果请于20xx年6月20日报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发现虚报情况,除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和负激励外,对已发放的高温补贴从员工月度工资中扣回。

高温补贴通知 篇7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确保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2、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要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3、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高温津贴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督促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同时,要把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作为推进“双爱”活动的重要举措,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清凉送健康”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对职工的关爱。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高温津贴标准自6月1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xx税务局

高温补贴通知 篇8

  1、江苏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

  6-9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12%。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6、广东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

  高温作业人员225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2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120元/月。

  11、重庆

  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12、陕西

  每天10元。

  13、海南

  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湖北

  发放时间:6、7、8、9月。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

  发放时间:5-9月。发放标准:每人200/月标准发放。

  16、山东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17、青岛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8、四川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

  发放时间:6-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20、贵州

  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21、宁夏

  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

  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

  发放时间:6月至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25、甘肃

  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高温室外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8元/天,

  26、广西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27、内蒙古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28、辽宁

  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200元/月。

  29、山西

  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30、河北

  发放时间:6月-9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高温补贴通知 篇9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各员工: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实习生)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 xx0元/月·人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9月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现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6月、7月、8月高温补贴在8月工资中兑现,9月高温补贴在9月工资中兑现;

  3、当月请假(各类假期)合计超过10天(含)的,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机密,未经许可不得扩散

高温补贴通知 篇10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从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决定从x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气温在37℃以上(含37℃,以下统称高温),公司将针对在高温条件下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细则如下:

  一、发放对象:

  1、生产一线员工,包括注塑车间、电池车间、库房工作人员(库管员、搬运工)、无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车间主管、巡检、搬运、清洁工、维修工、花工);

  2、高温条件下外出办公的非一线管理人员,包括配套业务人员(何勇、谢辉、卿勇)、驾驶员、出纳;

  3、所有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不属于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二、发放标准:

  1、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的特殊生产工序,铅浇铸、烧焊、热封工序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2、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配套业务人员(何勇、谢辉、卿勇)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3、生产一线员工(不含铅浇铸、烧焊、热封工序)、车间现场管理者、巡检、搬运、清洁工、库房管理人员、搬运工、维修工、花工)按7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4、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驾驶员、出纳按5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5、所有高温环境下不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不享受此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6、公司各驻外经营机构,由各机构负责人根据当地具体作业环境自行规定具体发放细则,发放的高温补贴支出由办事处自行承担,但不允许超出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

  xxx有限公司

  xxx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