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发放通知(十三篇)

王明刚

防暑降温发放通知1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所):

  时至仲夏,天气炎热,为体现学校“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向广大研究生送上夏日的关心问候和丝丝清凉,按照工作惯例,经研究生院(研工部)研究,决定给全校研究生发放防暑降温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调研

  研究生院(研工部)于6月6月8日在长安校区召开学生意见征求会,在认真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市场调研和质量比对,最终确定了今年防暑降温品种类(冰糖+花露水)。

  二、发放安排

  今年防暑降温品发放由师苑超市统一配送,配送时间为6月13日—14日。

  三、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指定研究生辅导员要按照配发人数,将防暑降温品发放给所在单位研究生;配发人数已经研究生培养办核准,如果有出入请及时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联系。

  2.加强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以防暑降温品发放为契机,树立“以生为本”的育人理念,把学校的关心和问候带给研究生;同时,要加强研究生诚信感恩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爱校荣校意识,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3.严把物品质量

  在防暑降温品发放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请各单位做好问题汇总,及时与师苑超市联系调整更换。

防暑降温发放通知2

集团各分公司:

  夏季高温即将到来,为做好员工的防暑保健工作,确保夏季安全生产,集团公司本着“关心职工、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依据集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对从事室外作业、高温岗位人员予以高温用品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一、享受范围

  高温用品发放享受范围:各分公司的在岗全员合同制、外聘人员、及在册临时工(包括长期季节工),借调人员随所在分公司发放。放假人员、出勤不满20天者不享受。

  二、发放方式

  实物发放:各分公司会计将本部门人数汇总后上报公司工会,(于20xx年7月25日前统计完),由行政部统一提报计划,集中采购所需物品。待物品入库后,各分公司会计开领料单,凭单据到行政部领取。

  三、发放要求

  各分公司会计负责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建档、管理工作,各分公司要以实事为依据,严格按规定程序领取防暑降温用品。对不按要求,出现弄虚作假的,行政部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其处罚。

  总经办

  20xx年7月15日

防暑降温发放通知3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20xx年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做好防暑工作,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学校拟发放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1.发放范围

  20xx年6月1日在册的全校在岗人员及离休干部发放防暑降温费(其中离休干部防暑降温费由离退休处负责);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出国人员)不予发放;

  2.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60元,防暑降温期4个月(6—9月),故每人标准为240元;

  3.经费来源

  生产经营承包单位自筹资金发放防暑降温费,其它单位防暑降温费由学校负担;

  4.请各单位下载并填写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20xx年6月13日前送交人事处劳资科。

  联系电话:

  附件: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表

防暑降温发放通知4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津政发[20xx]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原则及标准通知如下:

  一、 发放范围

  20xx年5月6日我校在册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第三条除外)。

  二、发放标准

  一次性发放564元/人(141元/月)。

  三、不享受人员范围

  1、享受劳保待遇、外借及20xx年6月至9月因出国仍未上班人员。

  2、因各种原因在我校已停薪的人员。

  四、20xx年5月10日至9月30日报到工作人员,按照夏季在校工作的实际月份补发防暑降温费。补发公式为:128元/月×夏季工作月数(含报到当月)。

  五、发放程序

  1、各单位于20xx年5月12日前按上述范围及标准填写《20xx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明细表》一式二份,报人事处薪酬管理科,离、退休人员由离退处负责造册。各单位电子版报薪酬管理科储信娟。

  2、经人事处审核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附:20xx年防暑降温费发放明细表

  中国民航大学人事处

  20xx年5月6日

防暑降温发放通知5

公司各部门:

  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扎实做好20xx年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完成好工作任务,经公司研究,决定发放20xx年度高温补贴,具体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xx年6月1日—9月30日间在册在岗正式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非正式员工不予发放。

  二、发放标准

  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发放,共4个月(6—9月),每人总计600元。

  三、发放方式

  根据当月实际考勤情况,按月随同工资发放到帐。

  衡水金太阳输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五月x日

防暑降温发放通知6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公司)工会,市直属基层工会:

  今年我市高温天气较历年来得稍晚,但是进入六月中旬之后温度已经超过30℃,并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在未来15日将有多日达到34℃及以上,持续高温会给职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影响。针对今年高温天气来得虽晚、却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全市各级工会要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防控高温中暑和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是加强安全预防的重要措施之一,直接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级工会要从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把防暑降温作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摆上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对防暑降温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协助并监督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解决防暑降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强化防暑降温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配备必要的通风和降温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防暑降温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有高温、热辐射等生产作业特点的用人单位,要采取通风、隔热、排热、降温等一切有效办法,保证职工作业环境符合作业要求。对从事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建档,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禁忌症者,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要特别关爱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要认真落实中暑职工工伤保险等待遇。

  三、严格控制高温作业时间

  结合作业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时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者降低职工工资。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目前全国除我省外,已有29个省、直辖市制定并实施高温津贴制度。建议有条件的单位,参照气温与我省相近的邻省标准,7-9月为高温作业人员发放200元/月高温津贴。

  四、加强暑期卫生保健工作

  用人单位要按国家相关规定,供给职工足量、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根据从事高温作业职工的数量配备急救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为高温作业职工提供必要的高温防护设备和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擅自减少供应数量或者将其变为福利待遇,更不得发放现金。钱物不能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也不得充抵高温津贴。要防控暑期易发的流行病和食物中毒等群体性疾病,加强对生产现场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把好食堂的采购与卫生管理质量关。各级工会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清凉”、“送健康”活动,安排专项经费购买防暑降温用品,深入户外作业集中、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和重点工地走访慰问,为一线职工送去工会组织的关心和帮助。

  五、加大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作用,围绕用人单位防暑降温措施落实、高温津贴发放、防暑降温集体协商、高温健康体检等内容,重点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岗位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要立即进行制止和纠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整改,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要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积极配合安监、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政府部门开展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行为。

  六、大力开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知识宣传普及

  充分利用工会宣传阵地和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卫生知识,帮助职工强化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开展“高温中暑急救演练”的练兵活动,普及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知识,有效提高高温中暑后的急救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对突发高温中暑事件的快速应变能力,进一步加强职工的防范意识。针对高温天气作业特点,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育等形式,引导职工增强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此项工作结束后,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

  哈尔滨市总工会办公室

  20xx年6月29日

防暑降温发放通知7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各员工:

  为体现公司人文关怀,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公司员工在夏季高温工作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特别发放高温补贴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温补贴的发放范围:

  公司各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实习生)

  二、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分为:130元/月·人

  三、高温补贴的发放时间:6-9月

  四、高温补贴的发放形式:以现金形式在8、9月份的工资中兑现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新入职员工,当月高温补贴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给予;

  2、6月、7月、8月高温补贴在8月工资中兑现,9月高温补贴在9月工资中兑现;

  3、当月请假(各类假期)合计超过10天(含)的,不予发放高温补贴。

  特此通知!

  20xx年x月x日

防暑降温发放通知8

  随着高温炎热天气的到来,为做好员工的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夏季安全营运,公司工会本着“关心职工、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决定给在册在岗的员工发放肥皂、水杯、风油精、人丹等物品,请大家及时到公司办公室领取。联系人:李言柳 13402779799

  特此通知

  巴东锦瑞出租车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xx年7月4日

  拓展:

  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目前,全国各地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20xx年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

  防暑降温工作直接关系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因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危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扎实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

  二、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地区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用人单位防暑降温主体责任意识。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xx〕89号)的有关规定,特别要落实好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二是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是要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是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夏季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是否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是否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配备通风或降温设备以改善作业条件,是否合理安排或调整高温作息时间,是否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等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对问题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对各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将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总结及监管执法情况,于20xx年9月30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联系人及电话:孙栋梁,010-6446300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xx年5月16日

防暑降温发放通知9

  公司各项目部:

  进入盛夏季节,为了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公司为各项目安排防暑降温物品的专项资金。请各项目部做好物品采购及发放工作,该费用不计入项目部日常开销,凭发票到公司财务报销。

  各项目部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一线人员夏季安全施工。

  XXXX 公司

  20xx年7月21日

防暑降温发放通知10

  全体员工:

  随着炎热夏季的来临,广大员工顶着高温格尽职守,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运营,公司本着“关心员工,以人为本”的宗旨,决定对在册在岗的全体员工发放毛巾、香皂、风油精等防暑降温物品,请大家到公司办公室领取。

  联系人:谭xx 135977718xx 李xxx 134027797xx

  专此通知

  20xx年6月20日

防暑降温发放通知11

  各处室、项目部、基层单位:

  暑期已至,为将公司20xx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做到实处,切实保障全体员工,重点是一线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现对公司本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提前策划,主动预防,加强一线员工防范意识

  在总结以往防暑降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项目部分布和建设情况,要求各项目在6月份提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策划和准备工作,重点做好一线员工和劳务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安全防范,提高劳动保护意识和应变能力,坚决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中暑现象和其他疾病的发生,确保各项目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行。

  2、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各项目部、基层单位从关爱家人的角度,结合本项目实际做好防暑降温物资储备,采取相应预防和应急措施。

  二、具体措施

  1、防暑降温费的标准及发放

  公司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标准:

  项目部员工每人每月100元;公司机关员工每人每月70元;工程管理部机关员工、已撤回公司办公的项目部员工参照机关员工标准执行。

  发放要求:

  防暑降温费分7月、8月、9月每月计发,随分7月、8月、9月工资发放。

  2、防暑物资

  公司将向各项目发放相关防暑物资,各基层单位本着关爱员工、务实的原则储备防暑降温所需的食品、药品、用品,专人保管,随时发放;适时配备、发放相关防暑降温物资(如:绿豆、冰糖、藿香正气类药物、风油精、十滴水、遮阳伞、遮阳帽等等);

  项目食堂合理搭配员工饮食结构,重点保障员工食品安全;

  任何组织不得以发放现金形式代替防暑降温物资;防暑物资不得冲抵员工防暑降温费。

  3、基层单位在6月份安全教育中体现高温防暑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等相关活动的要求,融入高温中暑的急救或应急措施演练内容。

  4、妥善做好高温季节劳动力的调配

  各项目部根据生产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外出工作时间,特别是调整高温天气下的外出工作时间,避开烈日高温时段,避免中暑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5、监督检查

  6月中旬以后,公司利用工作检查对各基层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物品储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公司设立防暑降温工作监督电话:3208919、3208923,对不按要求发放防暑降温费,不按要求储备发放防暑物资以及其他涉及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综合办公室

防暑降温发放通知12

各部门、各项目部: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从而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决定从20xx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气温在37℃以上(含37℃,以下统称高温),公司将针对在高温条件下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细则如下:

  一、发放对象:

  1、生产一线员工,包括注塑车间、电池车间、库房工作人员(库管员、搬运工)、无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车间主管、巡检、搬运、清洁工、维修工、花工);

  2、高温条件下外出办公的非一线管理人员,包括配套业务人员(何勇、谢辉、卿勇)、驾驶员、出纳;

  3、所有空调环境办公的管理人员不属于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二、发放标准:

  1、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的特殊生产工序,铅浇铸、烧焊、热封工序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2、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配套业务人员(何勇、谢辉、卿勇)按10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3、生产一线员工(不含铅浇铸、烧焊、热封工序)、车间现场管理者、巡检、搬运、清洁工、库房管理人员、搬运工、维修工、花工)按7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4、在高温环境下外出办公的驾驶员、出纳按5元/人/天发放高温补贴;

  5、所有高温环境下不出勤在岗作业的员工不享受此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6、公司各驻外经营机构,由各机构负责人根据当地具体作业环境自行规定具体发放细则,发放的高温补贴支出由办事处自行承担,但不允许超出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

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防暑降温发放通知13

全校各单位:

  参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厦财文[20xx]24号)规定,我校20xx年的防暑降温费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一、发放标准:在职人员每人每月150元,校聘短期合同工每人每月75元。

  二、发放办法:

  1.在职人员(5月至9月共5个月)于6月12日一次性发放(随工资到账)。

  2.校聘派遣人员及校聘短期合同工随工资按月发放(5月至9月)。

  人事处

  20xx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