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半年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是上级对下级、组织对成员或平行单位之间部署工作、传达事情或召开会议等所使用的应用文。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关于金融业的会议通知内容吧。
为深入贯彻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案件治理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案件防控和风险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了总结交流各地区各单位案防工作实践经验,根据有关单位的建议和要求,金融时报社定于近期在山东省青岛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地组织举办20xx下半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培训研讨会,欢迎各有关单位组织参加。
培训研讨内容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政策要求
(二)金融机构发案重点部位、手法特征与典型案件分析
(三)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管理
(四)技防工程建设、技术发展
(五)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实践经验交流
参会对象
1、各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分管领导,案件防控办公室、监察室(处)主任、副主任,安全保卫处(部、科),运营管理处(部)处长、副处长及相关业务骨干;
2、各金融监管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分管领导,案防办、监察室、安保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
3、各银行业协(学)会、科研教学机构相关负责人。
活动举办地点、时间
第一期 山东省青岛市
时间:20xx年7月6日至7月12日,7月6日全天报到,7月1日报名截止;
第二期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时间:20xx年8月10日至8月16日,8月10日全天报到,8月5日报名截止。
请拟参加以上期次培训研讨活动单位事先进行组团和报名工作,具体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到达路线及其他相关事项待代表报名后另行通知,也可致电会务组咨询。
报名办法
报名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加强金融知识普及,营造金融界良好学习氛围,助力广州打造全球金融资源配置中心,广州金融业协会拟联合广州金融书店有限公司,举办广州金融行业2017年度秋季读书交流会,通过研读华南金融相关书籍,进一步认识广州及广东金融现状,引导大家思考如何通过差异化发展,打造广州核心竞争力,形成集聚和辐射效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华南金融·创新发展”为主题,拟将《华南金融研究书系》(广州国际金融研究院、广州金融业协会组编,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共8册)定为此次交流会的'推荐书籍(不限制阅读其他图书),结合自身工作及学习体会,谈谈广州金融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机遇。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州市金融工作局;
主办单位:广州金融业协会;
承办单位:广州金融书店有限公司。
三、参加对象
以广州金融业协会会员单位的在职职工为主,特邀下列单位的在职人员参加:
1.省、市、区金融监管部门(含中央驻粤金融监管机构“一行三局”)的在职干部;
2.广州地区各金融研究院(所);
3.广州地区高等院校金融类专业的在职教师和在读学生。
四、活动安排
1.请有意参加本届读书交流会的单位,结合主题,组织单位人员报名,本次活动每个会员单位原则上限报不超过3人,非会员单位限报1人。
2.主办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者寄赠本次读书交流会的参考书籍《华南金融研究书系》,待正式报名后,主办单位会通过邮箱发送《华南金融研究书系》共8册书之书名、目录、简介等,供报名人员选择其中1册作为参考阅读书籍,(活动参加者亦可根据活动主题自行购买、阅读其他相关书籍),邀请其正式参加读书交流会。
3.举行读书心得评选活动,欢迎活动参加者撰写、提供读书心得,届时将评选出优秀读书心得,并在读书交流会现场进行心得分享和交流,同时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品。优秀读书心得将会被收录到读书交流会成果汇编中,并推荐在相关媒体刊登。
4.举行现场读书交流会,主要流程包括:
(1)主题热议(围绕主题进行讨论);
(2)心得分享(获奖读书心得品读与分享);
(3)好书介绍(参加人员每人推荐一本金融文化类书籍,并说明推荐理由);
(4)为广州乃至广东金融业发展积极建言;
(5)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五、报名要求
1.本届读书交流会仅接受单位报名,请会员单位的联络员和非会员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组织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22日。
2.读书心得提交截止日期为12月4日,请有意参加读书心得评选活动的参加者围绕《华南金融研究书系》等相关书籍自定题目,每篇读书心得一般不低于1500字(拒绝抄袭、下载稿件,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者参加活动的资格)。
截止日期之后报名者仍可提交读书心得,并可参加读书交流会的交流,但不能参加读书心得评奖。
3.现场读书交流会将于读书心得提交后1周左右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获得正式邀请参加活动的人员做好准备。
4.以上资料及报名表可在广州金融业协会官网——珠江金融网(http://www.gfa.net.cn)下载。
各银监分局,局机关各处室:
新疆银监局定于2017年8月7日召开2017年上半年新疆辖区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8月7日(星期一)上午10: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内容
(一)传达银监会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要求。
(二)通报上半年新疆辖区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下半年监管要求。
三、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新疆银监局9楼会议室。101大厦10楼1009会议室设一级分会场,各银监分局所在地设二级分会场。
四、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新疆银监局9楼会议室)
受邀参会的自治区相关厅局,自治区、兵团、乌鲁木齐金融办,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证监局、保监局负责人。
新疆银监局局领导,机关各处室副处级(含)以上干部,新疆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各政策性银行新疆分行,各大型银行新疆(兵团)分行,各股份制银行及外资银行乌鲁木齐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北京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主要负责人;各城市商业银行(法人)、各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及局管其他农村金融机构董事长(理事长)、监事长、行长(主任、总经理);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新疆分公司、中石化财务公司新疆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二)一级分会场(101大厦10楼1009会议室):新疆银监局机关全体一般干部。
(三)二级分会场(各银监分局视频会议室):各银监分局全体干部职工,辖内各银行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辖内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董事长(理事长)、监事长、行长(主任)。
五、有关事宜
(一)请各银监分局做好二级分会场的组织工作,请信科处及各银监分局做好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于2017年8月7日上午9:30进行线路联调。会议期间请信科处、后勤服务中心做好有关会场保障工作。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就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