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津贴发布通知

王明刚

  岗位津贴发布通知一

  根据甘肃省有关部门通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从20xx年元月份起增加在职职工岗位津贴及离退休生活费的政策,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从20xx年1月份起执行此项政策。在职人员岗位津贴具体标准是在20xx年7月1日的标准上增加一倍,即省部级从200元/月增至400元/月,地厅级(正高职)从160元/月增至320元/月,县处级(副高职)从120元/月增至240元/月,科级及以下(中职及以下)从80元/月增至160元/月。离退休人员增发的离退休生活费为本人退休时职务对应的标准乘以本人退休时享受退休费的比例。

  7月份补发今年1-7月份的岗位津贴,八月份起执行新的岗位津贴标准。请教职工注意于7月26日后查对个人工资帐户及8月份的工资条项目中的“地方津贴”。离退休人员补发的岗位津贴请于8月份工资发放时一并领取。

  人事处

  财务处

  二〇xx年七月二十五日

  岗位津贴发布通知二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4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企业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xx年2月14日至4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查询和申报途径

  1.手机查询:企业可通过“甬派”手机客户端,查询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网上申报:企业可登陆慈溪就业网进行网上初审及申报。

  3.现场申报:初审未通过,但排除自然减员(死亡、退休、入伍、升学)后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或者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不能网上申报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北三环东路1999号社会保障办事大厅一楼33号窗口,咨询电话:63938127)进行现场申报。

  三、其他事项

  1.企业申报年度最大裁员人数,按申报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申报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2016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1%。

  2.稳定岗位补贴政策解释详见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慈溪就业网《企业申报稳定岗位补贴政策问答》。

  附件下载:宁波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