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
自20xx年10月1日起,学院将执行冬季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教职工刷卡考勤请参照《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xx〕107号),20xx年10月1日-20xx年4月30日,上午6:30-8:10,中午11:20-14:10,下午17:00-20:00。教学作息时间请遵照教务处《作息时间表》执行。
特此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苏农院办字〔20xx〕20号文件精神,自10月8日起,院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 8∶30— xx∶00
下午: 1∶30— 5∶30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20xx年9月10日
根据上级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精神,从20xx年6月1日到20xx年8月31日,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滨湖新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不变(8:30-xx:00),下午14:30-17:30。军分区、驻衡部队是否调整作息时间,可自行确定。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xx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