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区消防委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与区公安局消防支队协调后,定于本周开展学校部分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参训人员
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员、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各学校食堂炊事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XX年2月22日下午14:00-15:00;24日下午14:00-15:00(本周三、周五下午)。共分两批组织。
三、培训地点
进修学校北校区东报告厅
四、几点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学习工作;
二是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培训中,要求各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人员分批培训,并要达到全员培训的要求。学校食堂炊事人员中重点是液化气瓶库管理员及负责炒菜的.炊事人员,各个学校至少安排2名人员分批参加,要求参加人员作好相应听课记录,并将学习内容传达至其他未参加培训人员。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妥善安排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三是要学以致用,下一步,局将对照消防支队专家培训要求,开展对相关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个人将要求学校进行进一步处理并对学校进行责令整改、问责、通报批评等措施。
各单位: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台定于x月x日下午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x月x日(星期五)下午3时
二、 培训地点及内容
1、听消防知识课(四楼多功能厅);
2、消防器材实际操作(球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x月x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名单报台办公室同志。(各单位应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特别是新入职员工参训,名额见附件)
2、参训人员按时到四楼多功能厅听消防知识课。
3、x月x日下午球场不得停放车辆。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教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常识,提高校内自防自救能力,推动消防工作校园化进程,确保校园平安,学校各学院(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培训对象
各学院(处)本单位各部门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
1、消防法律基本知识。
2、消防基本常识。
3、火灾预防基本知识。
4、常见灭火器材,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各学院(处)单位自行拟定。
四、培训要求
1、各学院(处)领导要重视消防知识培训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参与。
2、各培训人员要做到准时培训,认真学习、切实提高消防安全知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培训方法
聘请消防局专业教员授课培训。
为保障各学院(处)消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学校保卫处义务提供如下服务:
1、无偿聘请消防局专业培训教员;
3、免费提供消防灭火演练火源及灭火器具。
各院(处)如需要保卫处配合请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