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x办发明电〔2018〕x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8年清明节学校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2018年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二、教务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三、保卫部(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4月3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值班安排(纸质版)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部(处)。假期如遇重要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五、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值班地点:学校办公室(综合楼9楼911室);值班电话:xx。另校保卫部(处)报警服务中心值班电话:xx。
学校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海南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放假期间正常上班的部门,应在4月4日上午将值班人员安排表报至综管部。
四、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节日安全。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各位家长:
4月5日(周四)是清明节,放假一天(4月5日至4月7日学生在家休息),4月8日(周日)学生返校上课。
具体要求:
1、各办公室应在节前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自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德育处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立即按规定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
2、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处理。值日领导要保持通讯畅通,便于处理应急事宜。
3、假期,家长要看管好自己的子女,切勿私自外出;清明祭扫时注意防火,严防森林火灾。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