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三篇
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范文一
各村、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我街道交通安全,保障空气质量,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就我街道秸秆禁烧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街道辖区内严禁任何单位、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
二、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和资源节约利用意识,自觉杜绝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
三、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树木死伤的,由林业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四、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公共或他人财产损失,影响交通安全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要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青贮、秸秆养菌、秸秆固化、秸秆气化和秸秆工业原料开发等转化利用成果,实现秸秆综合利用。
八、广大群众一旦发现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要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
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范文二
各管理区、广大种植户: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障交通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黑龙江省10日召开的`《秋季农业生产暨秸秆禁烧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建三江管理局《20**年秋收及明年生产准备工作指导意见》、《建三江管理局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及《八五九农场20**年秋收及明年生产准备工作方案》要求,特发此通告,望各管理区、广大种植户遵照执行:
1、秸秆除资源综合利用外,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等,并严禁将秸秆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2、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行24小时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确保全面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
3、突出管控。管理区要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规模经营主体签订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书,要求其主动禁烧,带头禁烧。严禁农户焚烧秸秆,实行专人监管,定点巡查,对违规焚烧秸秆的从严处理。
4、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执法督查、环保执法体系,健全秸秆禁烧执法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秸秆禁烧环保执法,对焚烧秸秆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严格执行焚烧 “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有效监管和执法威慑,对拒绝、阻碍秸秆禁烧及禁止烧荒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加强组织领导。各管理区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管理区主任、书记任组长,作业站站找任副组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严格落实,出现问题,严肃追责。
6、注重宣传动员。将《八五九农场关于秸秆禁烧的通告》,发到全体农户,并在相关政务栏和交通要道口公开张贴有关禁烧政策,做好典型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在全场上下形成浓厚的禁烧氛围。
7、强化督查巡查。各单位要把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来抓,必须全力以赴,强力推进,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秋收期间,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巡查组和督查组,负责全场范围内的禁烧督查工作,确保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有序进行。
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范文三
为充分贯彻落实河北省“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县领导重要指示,北皋镇积极应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紧张形势,及时展开行动,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早安排、早部署,坚决做到全镇范围内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一、强化责任意识
镇村干部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工作责任感,在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期间,调整工作时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不着火、不冒烟、不现灰。
二、增强宣传力度
各村在进出村口、田间地垄等醒目的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秸秆禁烧工作,不断提高村民环境保护意识。
三、严格巡查措施
全镇9个片设9个指挥部,搭建禁烧工作指挥棚,组建禁烧工作巡逻队,各片长压实责任,包村干部分路段、分地块严盯死守,落实网格化责任人管理制度。对发现的着火点,按照“谁的地块谁负责,谁点的火谁负责”原则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将秸秆禁烧工作与环境整治工作同步推进,积极引导村民做到秸秆还田、秸秆青储和集中存放,禁止秸秆乱堆乱放,避免秸秆禁烧工作期间出现村庄内外垃圾反弹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