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参照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意见》(鄂人〔2008〕19号)和孝烟人〔2008〕38号文的有关精神,为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职工(含在册职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二、职工年休假期为: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满规定工作年限人员的年休假安排:
1、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
2、当年11月底以前累计工作满10年或20年的,可在当年11月底前按规定的休假天数享受年休假;
3、当年12月1日以后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从下年度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我局年休假在每年的3月份至11月份中集中安排,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则上不超过二段,每次不少于5天。
六、职工休年假前,须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未填写《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单位不另行补偿。办理年休假的一般程序为:
1、向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填写《XX市烟草专卖局职工年休假申请表》;
2、将《申请表》送本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一把手审批。
3、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调整在休假人员上班,休假时间根据情况再另行安排。
七、局(营销部)班子成员休假按照孝烟人〔2008〕38号文旳有关规定执行。
八、职工休假申批程序结束后,须将《申请表》复印一式二份,分别报本单位工会和人劳部门备案。
九、职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劳部门销假。假期结束仍不回单位上班旳,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
十、各部门要分批次、有计划地安排好职工休假,对休假职工工作作统筹部署和调剂。
十一、职工休假前应与接手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休假期间原负责旳工作能正常进行。
十二、职工休假方式以本地休假为主。到本地旅游点度假休闲或到外地休假,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各部门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XX市烟草行业工会XX分会负责依法维护职工旳年休假权利。
十四、本通知未涉及到旳内容,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十五、本通知自20**年元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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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