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了使新入职的员工尽快适应、熟悉我院环境,使其在较短时间内对我院有一个细致、全面的了解,对我院文化尽快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我院将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要求各科室积极组织新员工按时参加培训。
一、岗前培训内容
1、医院发展愿景及学科建设
2、医院文化建设
3、医德医风及行风建设、职业道德规范
4、医务人员行为规范
5、公共场所安全消防及个人安全防护
6、医院规章制度;工资结构、福利待遇
7、院感及手卫生
8、医保合疗政策
9、医患关系中服务意识的树立及沟通能力的培养和风险防范
10、医院信息化建设
11、健康教育;疫情及死亡病例报告知识
12、医疗法规知识,医疗专业知识,十五项核心制度
13、护理规章制度、职责、应急预案,护理文件书写规范
二:培训地点: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时间:20xx年8月26日---9月5日2:30—6:00
(星期六、星期日不培训)
报到时间:20xx年8月26日上午9时—12时
四、参加培训人员
医疗人员:
刘欢 高华 陈聪 申笑笑 张丽 王静 陈龙 慕超 王浩瑜 陈超 刘梅 冯琼 杜俊英 魏传琦 忽海洋 王珊 武佳唯 李香玉 杨青 王妍 贾琨 宋奇 付囡 阎娇娟 王帅帅 周润 秦婉玉 顾悦 郭贝贝 白晓红
朱俊
护理人员:
杨丽 肖芳 张丽娜 姜娜娜 张璐 闫甜 陈鸣鹤 罗强 李璐 温萍 杨慧 吴亭亭 赵敏 高媛 张娜 李云肖 苗朵 杜雅洁 杨志箐 魏小静 侯聪 杨娟 周家伟 崔明璐 王丽萍 高佳宁 王亚茹 陈聪雅 张梅梅 郭敏 阴媛媛 邹颖 贺蕾 马媛 侯海妮
职能科室人员:
张佩佩 刘白雪 桂丹 党莹 姬蓉章 卢朝辉 康占敏 李山峰 史越 刘英英 马悦 惠思博 李懿
五、培训要求:
为了确保培训的严肃性、规范性,提高培训质量,参加培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管理和要求,培训时准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课,必须外出时需要请假,培训时请关闭手机或调到振动。培训结束时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将延长试用期。
二0xx年八月十六日
亲爱的各位新同事:
你们好!
我们将于3月13日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在培训前,我们先将培训相关环节做如下解释:
1、入职培训上午9:00正式开始,请大家提前20分钟到场,不要迟到,培训地点在会所三楼D厅;
2、请大家自带纸笔,做好培训相关记录;
3、我们会在现场为大家准备饮用水及一次性纸杯,为了环保,请大家尽量自带水杯,谢谢;
4、由于会所中央空调正在维修,我们会在会场准备3台冷凤扇,给大家带来不便之处,还请谅解;
5、干净整洁的会所靠大家来维护,请大家保持培训室卫生,若产生垃圾请培训后自行带走。
XX公司综合办
20xx年XX月XX日
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各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强化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范意识,推进全市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xx年度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未参加20xx年度培训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4.以《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培训教材》的内容为重点,并结合职业病危害预防实际。
三、组织方式
以镇(街道、园区)为单位,集中举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镇(街道、园区)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的报名、汇总工作。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2)于10月底前报平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四、计划安排
20xx年10月至12月,举办镇(街道、园区)职业病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培训人数在60人以上的,可以在镇(街道、园区)所在地举办培训班,培训人数不足60人的,尚不够组成一个培训班的,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安排培训。每期培训班统一培训时间两天,自学一天,复习考试一天。
五、培训、考试、发证
1.此次培训委托具有职业卫生培训资质的单位承担培训工作。青岛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和平度市安监局根据课程计划安排不定期进行现场培训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根据各镇(街道、园区)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培训学习。考试由平度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实行闭卷考试。
3.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报名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20xx年度参加青岛市安监局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并成绩合格的,只参加培训学习,不再参加职业卫生考试,未参加安全生产考试的学员要进行培训考试。
4.考试合格者,由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山东省范围内有效。
六、有关要求
1.各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切实将其列入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开展培训工作或者有关人员不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要督促整改,市安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年度考核。
2.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要安排好单位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全市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认真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的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范意识,逐步改善作业条件,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培训班报到时,须持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两张2寸彩色照片,并交纳培训费(含教材、培训、教务等费用)。
4.各镇(街道、园区)安监办及时组织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学员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青岛市职业卫生培训学员登记表》并留存上报。
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中心、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各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基本知识,促进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根据公司安排,对公司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共二天):
6月16日下午14:00—18:00
6月17日下午14:00—18:00
二、培训地点:食堂三楼1号培训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
1、各中心、部室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参加;
2、各中心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参加:协力10人,铸造10人,冶炼20人,能动10人,烧结和原料10人,保卫科10人,物资科库房2人,后勤3人;
3、欢迎其他人员自由参加;
4、具体参加人员名单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于6月16日上午10:00前报人事后勤科。
四、培训内容: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初期火灾扑救技能、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等。
五、培训要求:
1、各中心、部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培训人员提前到会场签到。
2、培训过程将纳入人事考勤,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违者按每人每次100元进行考核。因事不能参加的人员请以书面形式上交请假条说明不能参加的原因,并找相关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后勤科。
3、请参训人员自带纸、笔。
人事后勤科
20xx年x月x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省国资委、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时间:20xx年1月20日14:30
地点: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参加人员:各部门班组长以上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传达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省国资委、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
(二)传达《XX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精神
(三)消防安全大片:119对你说
三、其他事项
请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认真对待,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按时到会并签到,按照公司会议要求进行考核。如有特殊事情,请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到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
参加20xx年中、高级和外语导游年审面授二期培训班的导游员请注意:
现将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通知如下:
上课时间:
20xx年4月20日至24日,早上10点开始
上课地点:
新医路新疆师范大学—生地楼501合堂教室
注意:第二期面授培训班刷卡时间为20xx年4月29日开始。
某某单位:
时间: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xx]8号)精神,为做好学院20xx年度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型及内容: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级培训,主要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国内培训任务原则上由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承担,培训期4周,共计160学时。企业顶岗培训为期8周,重点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派出时间为20xx年至20xx年。
二、培训经费: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费用合计为0.5万元/人,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费用合计为1万元/人,均由中央财政支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食宿和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学院和教师个人负担,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由学院承担。
三、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培训和实践内容,经考核合格由培训基地颁发教育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结业证书》。教师完成培训,经鉴定符合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学员可凭《结业证书》统一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到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手续。
四、名额分配
本次报名为初次分配,学院会根据全院报名情况有所调整;以上二级学院(部)须认真安排,落实培训人员。
参加培训的教师须通过“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查看培训项目,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并通过该平台报名、记录学习轨迹并反馈培训效果。
各部门请务必于20xx年5月5日之前,分别将本部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3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汇总表》(2份))纸质及电子版交至组织人事处。培训时本人携带《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报到。
联系人:马俊鹏 联系电话:xxxxx
电子邮箱:xxx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