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
你单位于20XX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中,经综合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款为(人民币)3279408.6元,中标工期100天(日历日),管材质量到达国家验收规范标准。
请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十五日日内到
吴起县饮水安全办公室(地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无故逾期视为放下中标资格。
工程名称:20XX年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工程地点:吴起县中标价:3279408.6中标范围:本项目所购管材与管件 。
项目经理:xxx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22日
招标人:xxxxx水安全办公室(盖章)
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工程,结构类型为_____________,建设规模为_____________经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公开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确定________为中标单位,中标标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中标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日历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合格)标准。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时前到___________(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招标管理机构(盖章)
审核人:_______(签字、盖章)
审核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标单位名称:
XX地产有限公司的地下人防车库土建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贵方为地下人防车库土建安装工程的中标人。
我方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贵方的投标文件与贵方签订合同。请贵方派代表于20XX年XX月XX日以前前往苏州锦绣房地产有限公司与我方签订合同。
从即日起,贵方应立即着手进行本工程的准备工作。
招标人:
20XX年XX月XX日
呼伦贝尔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新巴尔虎右旗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人确认及中标公示,确定你公司中标,其中标项目内容为:
项目名称:新巴尔虎右旗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规模:新建住宅楼2栋,164户,建筑面积8042.87平方米。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50户,建筑面积6604.25平方米;普通住宅14户,建筑面积478.87平方米;车库35间,建筑面积959.75平方米。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包括:供热管道228米,供水管道215米,排水管道225米,小区道路及地面硬化3196平方米。
中标金额:伍拾玖万壹仟元整(591,000.00元)
请你公司接此通知书后在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逾期未来签定合同作为放弃中标处理。
新巴尔虎右旗城市建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近期,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了合肥市滨湖新区滨湖沁园工程项目代建工程的投标,并于20__年8月10日收到《中标通知书》,公司被确定为该工程1标段和2标段的中标人,中标费率为1.4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招标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滨湖沁园工程施工总承包;
3、中标金额:1标段(第1包)约11.31亿元人民币、2标段(第2包)约11.27亿元人民币;
4、项目概况:1标段(第1包)建筑面积约35.5649万平方米,位于紫云路以北,天津路以东,福州路以南,广东路以西;包含19幢21-33层高层住宅、3幢3-4层商业、1幢15层创业中心和1幢3层24班幼儿园;2标段(第2包)建筑面积约34.0048万平方米,位于福州路以北,天津路以东,万泉河路以南,广东路以西;包含20幢21-33层高层住宅、5幢3-4层商业、1幢7层社区用房及1幢3层18班幼儿园。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代建工程中标金额约22.58亿元人民币,根据中标费率1.48%计算,公司将获得约3,341.84万元人民币的代建费收入,约占公司20XX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78%,具体的代建费收入时间节点将在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
三、特别提示
1、招标人要求公司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相关合同,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存在不确定因素;
2、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本次中标的代建工程以住宅及相关配套工程为主,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一致,公司具备实施代建工程的能力。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工程合同而对招标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