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李盛

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目前全县已逐渐进入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根据我县以往霍乱发病情况及近年来全省疫情流行情况,霍乱流行的潜在因素依然存在,防控形势不容乐观。为切实做好今年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肠道门诊设置,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检索工作

  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从4月1日起全面恢复肠道门诊,并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要求,从门诊布局、设备配置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肠道门诊设置,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药械设备到位、硬件设施到位,并规范运转。二是要按照“逢泻必登、逢疑必检”的原则,加大检索力度,要在使用抗生素前及时采样送检,特别是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腹泻病人(包括饮服行业、流动人口及从疫区来的腹泻病人),检索率不低于10%,检索人数超过当地总人口数的1‰。三是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确保腹泻病人全部集中到肠道门诊就诊,不发生病人院内“分流”现象。四是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霍乱弧菌胶体金快速检测,以便及时发现霍乱疑似病例。

  二、强化疫情监测报告,及时规范处置疫情

  各地要将监测重点放在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学校、餐饮服务场所等重点地区和餐饮服务人员、流动人口以及腹泻病人等重点人群,认真做好水产品的采样检测等外环境监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和流行因素变化趋势,提高监测预警能力。要切实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旦发现临床症状典型的霍乱疑似病人,按照就地救治的原则,组织力量全力抢救病人,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疫情。县疾控中心要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落实疫源追踪、疫点内人群和病人密切接触者服药消菌治疗、疫点疫区卫生处理等控制措施,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确保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将霍乱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实现霍乱防治的“三不”目标。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保障饮水饮食卫生安全

  霍乱疫情发生多与饮水饮食卫生因素有关。因此,要加强集中式供水卫生管理,尤其要强化乡镇自来水厂和自备供水系统的监督检测,强化对餐饮业人员食品卫生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加强辖区内个体饮食摊点的食品安全管理。县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饮水饮食薄弱环节的'卫生监管,尤其要加强对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学校群体性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县疾控中心要结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饮用水卫生检测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食品增加检测频次,及时发现并消除饮食饮水卫生安全隐患,严防霍乱经食源性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四、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增强群众防病意识

  各医疗机构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卫生城镇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做好改水改厕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重点宣传不饮生水、不吃生冷不洁食物、不生食海(水)产品、饭前便后洗手和无病早防、有泻早治等防治内容,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全民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强化组织领导,狠抓防治措施的有效落实

  县卫生局将按照全市霍乱防治的总体要求,早安排、早部署,积极协调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各方面力量,扎实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成立霍乱防治、抢救、疫点疫区处理小组,及时调整和充实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专业队伍,做好药品、试剂等应对暴发疫情应急物资准备。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本辖区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