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有关科室、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区交通工程建设各指挥部(项目部):
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一个安全、详和、欢乐的社会环境,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泰姜安委[20**]14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
在自查自纠阶段未进行隐患排查申报或零隐患申报的单位,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逐一核查,核查情况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局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集中检查阶段(9月16日—9月25日)。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结合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时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易发频发、未按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未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申报自查自纠情况和零隐患申报的企业。
(三)督查整改阶段(9月26日—9月30日)。局领导将带队对各部门、重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对前期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拾遗补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覆盖全系统各行业,涉及所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
(一)道路交通安全。要针对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密集特点,及早研究制定方案,切实保障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客货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公路、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路面监控和执勤力度,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限、客货混装、驾驶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旅客安全出行教育,强化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带上车。
(二)危化品安全。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和码头装卸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要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码头装卸)企业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增加作业巡回检查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迅速整改到位,严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发生。
(三)建设工程安全。要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安全责任落实、工人安全素质培训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于因赶工期而放松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以客运站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办公场所、宿舍、食堂等区域为重点,严格督促业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针对性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保障应急预案完善、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设施完好,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有效遏制消防事故的发生。
(五)水上交通安全。要加强景区游船、渡船的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景区要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报海事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督促景区加强现场管理,严防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此外,对涉及到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电、用水、用气等领域,也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连续生产或进行设备检修的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防止突击生产和违章作业,保证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三、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我区及周边发生的事故教训,在深入分析安全生产现状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订出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织严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到位。
2、聘请专家,深入排查。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创新检查方式,除正常监察执法检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外,还要增加专家检查,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或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检查服务,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安全检查过程中,专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逐一向企业交底,并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检查结束后,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3、即查即改,务求实效。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落实好“四不两直”检查制度,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单位对大检查情况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成果,分析不足,推进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各部门、单位须于9月14日前向局安委办报送检查方案,9月25日前将未进行隐患申报单位和零隐患申报单位核查情况报告,10月12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安委会办公室。
各县(区)安委会,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20**年“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明电〔20**〕2号)精神,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切实做好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外省市部分行业领域较大事故或重大涉险事故时刻敲响警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把防范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针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检查整改计划,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
二、加强监管执法,确保节日安全。小长假人员出行大量增加,旅游进入旺季,各县区和旅游、质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游船、缆车等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射击和大型娱乐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止运营;旅游景点要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组织学生春游或开展集体活动时,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责任和预防措施;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四非”问题、变型拖拉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四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船舶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防和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和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罐区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根据气温上升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重点安全检查,排除设备隐患,严防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以及各类次生事故。住建部门要针对季节特点,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深基坑、脚手架等施工坍塌事故。林业部门要针对春季风干物燥,强化森林防火措施,加大巡查密度,有效预防各类森林火灾事故。海洋渔业、农机、粮食、服务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强化措施,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应急值守。“五一”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自治区直属企业、中央驻疆企业:
“五一”将至,随着天气转暖,旅游开始进入旺季,城乡居民出行人数增多、交通流量增大,容易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世博会、敏感时期和亚运会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五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是党和国家支持新疆发展事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一年,也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20**年上海世博会即将开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任务繁重艰巨,实现安全生产、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生产第一线进行检查和督促,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好抓实。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检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要针对“五一”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现象,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旅游、质监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区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和大型游艺设备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安全情况,强化维护和管理,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一律不准投入运营使用。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的管理部门要按照接待容量,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机场、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等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营业状态的检查和监管,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辆超载,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乘客出行安全。各级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机械和乡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农牧民的安全宣传教育,严查农用车载客和“黑车非驾”等违章行为,主动做好防范事故工作。
各级煤炭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定并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督促各类生产的煤矿必须落实干部带班制度,保证每个生产班次都有干部带班,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使用、销售企业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资质、危化品准运资格等进行认真检查,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管理,严审运输资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对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行为,坚决纠正违规生产的现象。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管,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监督检查,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和触电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尤其要加强对市政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
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供气、供电、供水、食品、药品及其他行业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五一期间的安全。
三、严防融雪型洪水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针对去冬今春,北疆地区遭受的60年一遇的严寒暴雪灾害,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范融雪型洪水引发安全事故作为重点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物资储备等防范工作。要全力做好气温上升较快,可能造成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以及市政设施破坏的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损失。
四、加强协调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总体情况于20**年5月4日12:00时(北京时间)前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各镇区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机构,全县各施工、监理企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五一”即将来临,正是施工的旺季,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易发期,为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五一节”期间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县安委会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开展“五一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4月24日开始,到4月28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全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
三、检查重点
1、施工、监理企业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对照备案合同要求严格核查,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严防建筑施工发生重特大事故。
2、市政工程重点检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教育等情况。
3、燃气行业重点检查液化气经营点和汽车加气站、石油液化气的贮存站,以及社区、学校、餐饮等场所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人员聚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情况,严格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
四、检查形式
各镇区村建中心、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落实工作。一是企业自查。各施工、监理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召开会议,亲自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自查自纠,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二是部门检查。各镇区村建中心及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及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局分管领导要根据局安委会人员调整分工,负责各块的安全生产检查及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要聘请相关专家深入一线,开展重点检查;县燃气所负责对各镇区、农盐场所有经营企业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抽查和督查。局领导将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通过自查、检查、督查等形式,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吸取近年来周边及我县发生的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明确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管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
2、查改结合,务求实效。各镇区、农盐场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此次检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实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3、规范操作,及时报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整改签字制度,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建工科(电话兼传真:82307509),以便汇总上报。
按照委办文件要求,现就民政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我局立即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了通知精神,要求全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重点对光荣院、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婚服中心、福利企业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扎扎实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健全各项制度,按照“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迅速行动,彻底排查安全隐患
按照局领导的安排部署,11月27日——28日,我局开展为期2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针对系统实际情况,重点防火、防电、防盗、防爆以及食品卫生等方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一)防火方面
光荣院、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三家单位老年人多,行动不方便,安全防范意识差。针对这些特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老人房间进行检查,严禁老年人在床头吸烟,在屋内生火,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取暖设备。婚服中心人员比较集中,对安全通道进行梳理,严禁通道内存放任何杂物,要求各家单位配备齐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增强安全意识。
(二)防电方面
对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和破损插座进行及时的维修和更换,严禁私拉乱扯,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立即整改。
(三)防盗方面
各单位都要安装监控设备,光荣院、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要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对出入院人员进行登记,确保安全。
(四)食品方面
光荣院、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要加强对食堂菜、油等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腐烂、变质的食品不进入食堂。各食堂操作间、餐厅要时刻保持清洁,确保食品安全。
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单位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报送有关部门,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