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
“种子教师”是大学区教师队伍中的新生力量,为助力他们尽快脱颖而出,成为能实践、善研究、懂创新的新型教师,从而有力支撑大学区学科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推动大学区教育教学整体水平提升。按照20xx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有关安排,决定开展西安市大学区“种子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种子教师”能够深刻理解育人本质,增强职业信念,提高工作热情;了解高素质教师的基本要求,主动更新教学理念,建构教育理论,把握课改前沿,增强教学技能,全面理解教师专业发展新途径,提升“种子教师”专业素养,持续促进其专业化发展。
二、培训对象
西安市大学区学区长学校“种子教师”600人,其中小学400名、初中200名,按学区长学校数平均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三、遴选原则
大学区学区长学校内35岁及以下年龄、两年及以上教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不限、热爱教育事业、自我发展需求强烈、业务崭露头角的潜力型青年教师。
四、培训时间
该培训分三批进行,每期5天,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五、培训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老校区)(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报到及上课地点详见附件2。
六、培训内容和形式
以案例为引导,以提升参训者专业水平为目标,课程内容分五大模块:师德与心理健康、教育与教学理论、课程与教学改革、校本研修与教师发展、教学实践与研究等。
本次培训以集中培训为主,采取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参与式研修、经验分享等方式。
七、培训经费
学员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用由市教育局专项经费支出,不另外收取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八、培训考核
培训完成后,经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颁发培训结业证书,计40学时。
九、培训要求
1.该培训委托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负责实施。
2.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教师按时参加培训,直属单位按属地化管理。
3.请各区县教育局人事科于5月18日前将第一批和第二批参训人员名单、9月8日前将第三批参训人员名单(附件3)发送至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指定邮箱。
4.参训教师需携带学校介绍信、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培训地点办理报到手续,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报到的学员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5.参训教师可自带笔记本电脑以方便学习和交流。
院内各单位:
为了提高教师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增强教师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资料站大学今年暑假拟举办教师英语口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意愿提高英语听力、口语水平,增强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能力的教师(不含已参加过培训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
英语听力、口语技巧。
三、使用教材
1、《出国留学英语强化听力教程》(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跨文化口语教程》(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两本教材共47元,费用自理,报名时一起缴交。
四、授课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的外教。
五、培训时间
培训拟安排在暑期进行,20个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3学时/天,共60学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与管理
1、学习期间,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不得无故旷课,因故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凡无故缺课2次(含2次)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2、培训结束将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视同完成当年60学时继续教育经历予以登记。
七、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加培训的人员请到本单位报名,各单位汇总后于6月23日前将《20xx年暑期教师英语培训班人员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教材费一并报送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xx年x月xx日
各位老师:
您好!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20xx年“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河北省农村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经各级推荐和教育厅审批,您被选送参加由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的“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xx)”—河北省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班学习,谨向您致以衷心的祝贺,并表示热烈的欢迎!
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到时间:20xx年x月x日(8:00—17:30)
2、培训时间:20xx年x月x日—15日(集中培训);20xx年x月x日—21日(跟岗实践)
3、报到地点: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其他事宜:
①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逾期三天不到者,取消参训资格。临时换人须本县(市、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并报请教育厅批准;
②乘车路线:石家庄火车站设有学校接站点,学员也可乘9路转乘301路公交车“幼师学校”站下车或石家庄火车北站乘301路公交车“幼师学校”站下车即到。
③其他事项:学员报到时,需交近期同版小二寸照片两张。学校提供被褥、床单等,需交押金100元。学员需自带餐具、拖鞋、洗漱等生活用品。食宿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311-8xxx、83xxx
联系人: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训中心
日期:
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科所,局属学校:
为更好普及教育科研知识,传播先进教育理论,推广符合基层教师的科研范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同时也为做好今年省、市教科规划课题结题指导工作,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金华教育学院与金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联合举办教科研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专题讲座:教育科研理论知识;教育科研发展趋势;教育科研课题结题报告撰写等。
2.案例剖析:依托具体课题,深入分析案例。
3.专家指导:邀请省内外的科研专家作专题指导,现场互动。
二、培训对象
准备结题并参加金华市20xx年度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审的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或执笔人;学校分管科研校长、教科室主任以及教科研骨干教师。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8月20-23日;培训地点为金华市悦华大酒店(兰溪街299号;xx)。外县市参训人员请于20日下午报到,市区参训人员于21日上午8:00前报到。
四、培训费用
培训时间为三天,每人交培训费600元(用公务卡交费或者到工商银行交费:缴费编号为本班代码196+您的手机号码)。培训费、住宿费、差旅费等回原单位报销。
请各县(市、区)教科所统一将参训人员名单于6月30日前发送到xx@qq.com。金华市教科所联系人:洪飞(电话:xxx);金华教育学院联系人:倪国平(电话:xxxx)。
金华教育学院金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xx年6月20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通知》(新教职成办[20xx]8号)精神,为做好学院20xx年度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类型及内容: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级培训,主要学习专业领域新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能。国内培训任务原则上由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承担,培训期4周,共计160学时。企业顶岗培训为期8周,重点熟悉相关行业企业先进技术、生产工艺与流程、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规范、用人要求等。派出时间为20xx年至20xx年。
二、培训经费: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费用合计为0.5万元/人,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费用合计为1万元/人,均由中央财政支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培训费、食宿和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学院和教师个人负担,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由学院承担。
三、考核与结业
学员完成培训和实践内容,经考核合格由培训基地颁发教育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结业证书》。教师完成培训,经鉴定符合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学员可凭《结业证书》统一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到教育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手续。
四、名额分配
本次报名为初次分配,学院会根据全院报名情况有所调整;以上二级学院(部)须认真安排,落实培训人员。
参加培训的教师须通过“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平台”查看培训项目,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并通过该平台报名、记录学习轨迹并反馈培训效果。
各部门请务必于20xx年5月5日之前,分别将本部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3份)、《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汇总表》(2份))纸质及电子版交至组织人事处。培训时本人携带《高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报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相关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xx—20xx年)》(豫人才[20xx]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原名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教师〔20xx〕774号)精神,作为“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的重要补充,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继续实施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我省名师培育工程的有关要求,用2年时间(20xx~20xx年),组织约1400名省级普通高中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进行培训,每学科培训时间为期一年,合格者,颁发省级骨干教师证书。
通过为期一年的培训,使普通高中骨干教师的师德修养、专业素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特别是实施新课程的能力与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省级名师培育进一步夯实基础,为市、县骨干教师培育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遴选条件
省级培训对象从“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未覆盖的高中教师中遴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担任市、县级名师,或市、县级骨干教师两年以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4.身体健康。
三、培训方式
省级高中骨干教师培训采取“动态延伸”混合培训模式,在为期一年的时间内整体设计集中培训、校本研修和课题研究等内容。融理论学习、实践操作、问题研究于一体,科学规划培训课程,综合运用多种培训形式,强化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互动性,按照集中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课题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终极评价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培训活动。
通过集中培训,开阔教师的视野,及时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与成果,促进教育理念的更新和师德修养、教育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通过校本研修,提升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师教学行为的进一步转变和实施新课程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养成教师终身学习的习惯,提高教师终身发展的能力。
通过课题研究,提升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促进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创造性地研究与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加强学习型、研究型人才培养,促进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结项的课题,省教育厅颁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课题结项证书》。
通过全面考核,培训对象能够按要求完成集中培训阶段的学习任务、按时完成校本研修和课题研究任务的,省教育厅颁发《河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
四、其他事宜
1.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由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包括制定培训方案、课程计划、管理办法,遴选培训机构,组建培训团队,实施培训项目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以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
2.请市、县教育局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和遴选条件抓紧遴选省级高中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并利用河南省教师右侧的“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管理版)”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25号。联系人:陈保新;电话:0371-620xxx9,139384xxx;邮箱:xxxx@163.com。
3.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基础教研室另行通知。
4.高中骨干教师专项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与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刘海涛;电话:0371-6969xx;邮箱:xxxx@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20xx年9月14日
濉溪县、市辖三区教育局,各大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幼儿园:
为进一步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不断规范园长的任职条件,提高园长的管理水平和老师的科学保教水平,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园长培训和幼儿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9日至12月14日
二、培训对象和地点
培训对象:濉溪县、市辖三区幼儿园园长,各大企业教育幼儿园园长,市直幼儿园园长和教师
培训地点:园长培训地点在凤凰国际幼儿园,教师培训地点在淮北市机关第二幼儿园(淮北市惠黎路60号,柳暗花明小区对面路北)
三、培训人数
(一)园长任职资格培训(38名,已经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的园长不再参培);园长提高班培训(30名,已有园长任职资格的参加提高班培训);园长培训含幼儿园党组织负责人,工、青、妇等部门负责人。
(二)幼儿教师培训(200名)
四、报名时间与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12月2日-12月6日;
2.报名办法:县区教育局和各大企业教育机构按分配计划汇总后,于12月6日下午5:00前将附件2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园长资质班、园长提高班、教师班请分开汇总。
联系邮箱:xxxx
五、相关要求
1.县区教育局、企业教育主管部门及参培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按计划选派组织好参培人员,合理安排参培老师的工作,保证参培人员的培训时间,参培人员一旦确定,严禁擅自更换。
2.参培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早上八点半、下午两点半之前到达培训地点。
3.本次培训由市财政学前教育专项费用列支,交通等其他费用按规定回原单位报销。
六、附件:
1、园长、教师培训计划分配表.doc
2、淮北市幼儿园园长资质班(园长提高班、教师班).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