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xx年统招本科按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填报本科志愿。规则如下:
一、志愿设置
(一)统考统招本科志愿
统考统招本科招生高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
本科提前批按A、B、C三段顺序依次录取,每段均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艺术院校(专业)、体育院校(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等院校(专业)在A段录取;“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原则上在B段录取;“农村专项计划”在C段录取。本科一、二、三批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6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时须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本科提前批B段不设“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高校自主招生选拔、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志愿高校。取得资格认定的考生,须将资格认定高校填报在该志愿中,方能享受相关特殊类型招生政策。
(二)统考统招专科志愿
统考统招专科招生高校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两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每所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
(三)统考统招征集志愿
录取期间,按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当前批次高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
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本科提前批A段(B、C两段不设置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高校;本科一、二、三批征集志愿均为平行志愿,分别可以填报5所平行志愿高校。以上每个志愿高校设置6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志愿高校,每个志愿高校设置1个志愿专业。考生填报本科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须同时注明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四)单考单招志愿
单考单招包括职教师资班(本科)招生和高职单考单招。
1。职教师资班招生设置一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
2。高职单考单招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志愿高校。
以上每所志愿高校设置2个志愿专业、1个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是否愿意走读选项。高职单考单招志愿还包含1个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学校的选项。
填报职教师资班志愿的考生,必须是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否则志愿无效。高职单考单招录取在职教师资班录取结束后进行。
二、志愿填报方式与填报时间
(一)志愿填报方式
考生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www.bjeea.cn)进行志愿填报。
(二)志愿填报时间
6月25日8时至29日20时,统考考生填报本科提前批(包含A、B、C三段)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志愿,单考考生填报职教师资班和高职单考单招志愿。
7月31日8时至8月1日20时,未被录取的统考考生填报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志愿。
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及录取在下一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期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将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及时发布。
三、投档规则
录取时分本、专科按录取批次顺序进行。本科提前批(包含A、B、C三段)、专科提前批以及单考单招志愿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本科一、二、三批、专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一)顺序志愿投档
本科提前批(含A、B、C三段)、专科提前批以及单考单招志愿录取时,实行“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志愿投档方式,即先进行第一志愿录取,所有高校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对未完成计划高校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第一、第二志愿投档时对选报同一志愿高校的考生按高校确定的录取原则、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二)本科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一、二、三批志愿均包含多所志愿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具体投档办法为:对同一科类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本科平行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投档条件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校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平行志愿只进行一轮投档,多所高校只作为一个志愿,每个考生最多享受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考生被投档,即使被退档,也不能再投到本轮志愿的'其他高校。
(三)专科平行志愿投档
专科普通批志愿包含多所志愿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具体投档办法为:对同一科类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会考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高校专业,分数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高校同一专业投档条件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高校该专业招生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专科批次录取采取高会统招形式,即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确定成绩等级要求,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考生会考成绩必须满足所报专业要求方能投档。
四、志愿填报相关政策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按照《北京市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京招考委〔20xx〕8号)文件规定,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二)“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分区投放计划,同一高校不同区、科类、专业之间的“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不得互调;录取时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院校内专业调剂。“农村专项计划”只招收户籍和学籍均在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通州、顺义、大兴、昌平、房山、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的农业户口考生。“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招生执行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分别执行相应类别的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因升学原因将户口迁入我市中专校集体户口的考生:艺术类考生只能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艺术类专业;体育类考生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能报考统考专科批次或高职单考单招的志愿。
(五)已被保送生录取、高职自主招生录取、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志愿填报。
(六)考生要严格按照《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京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在填报之前,要仔细参阅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具体要求,结合个人的相关成绩、身体情况认真考虑。如: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须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填报统考专科志愿时须确认本人会考成绩符合专业要求;填报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公安院校、武警部队院校等本科提前批录取的专业,须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等工作;报考外语类专业、经贸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请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这些专业对外语口试成绩的要求;填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请确认这些专业对体育专业考试分数的要求等等。
(七)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的密码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考生可在志愿填报系统开通的各个时段修改密码。如考生忘记密码,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本人所属报名单位申请重置密码。
(八)考生须在志愿填报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信息提交,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
订制方式:
1、中国移动手机用户:
发送CX+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发送到10658306
2、中国联通手机用户:
发送CX+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发送到10656000168
3、中国电信手机用户:
发送CX+考生号+准考证号+姓名发送到10659280168
高考后各项工作时间表
6月10日开始估分、20xx年高招咨询大会
6月16日~23日高考填报志愿
6月26日查分(预计时间,以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7月6日高考录取(预计整个高考录取工作将于8月中旬结束)
7月10日 普通类提前本科批次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7月18日 普通类本科一批A段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7月23日 普通类本科一批B段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7月29日 普通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8月4日 普通类三批本科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8月11日 普通类专科(高职)批次征集志愿时间 8:00~12:00
补报征集志愿地点由各市招办决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补报征集志愿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xx〕14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企业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xx年2月14日至4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查询和申报途径
1.手机查询:企业可通过“甬派”手机客户端,查询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网上申报:企业可登陆慈溪就业网进行网上初审及申报。
3.现场申报:初审未通过,但排除自然减员(死亡、退休、入伍、升学)后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或者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不能网上申报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北三环东路1999号社会保障办事大厅一楼33号窗口,咨询电话:63938127)进行现场申报。
三、其他事项
1.企业申报年度最大裁员人数,按申报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申报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20xx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1%。
2.稳定岗位补贴政策解释详见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慈溪就业网《企业申报稳定岗位补贴政策问答》。
附件下载:宁波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