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五篇

秦风学

培训通知 篇1

  根据市劳动局172号文件要求,凡有培训就业需求的均可登记参加免费学习,石家庄市金博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做为就业局“再就业”培训授权单位,特兴办免费技能培训大型公益活动,旨在帮助已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无业人员拥有一技之长,寻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从而改变命运,改善生活。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免费培训开设课程: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四级)

  营销师(三、四级)

  物流师(三、四级)

  物业管理师(三、四级)

  心理咨询师(三、四级)

  社会工作者(三、四级)

  以上课程均为200个课时。

  二、报名对象:

  1、拥有河北省户籍的人员;

  2、16至48周岁,有工作意愿,暂无工作的社会待业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

  三、报名时携带材料:

  1、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注: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在本人户口所在就业局免费办理。)

  2、一寸免冠照片8张。

  3、身份证复印件8张。

  四、开课及报名截止时间:

  开课及报名截止时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获取证书

  (一)经培训合格后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结业证书》;

  (二)经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任职资格证明。

  报名电话:XXXXXXXXX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长征街75号长征大厦南楼311室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QQ: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培训通知 篇2

  各县(市、区)经信局,集聚区、开发区经发局:

  为更好地学习借鉴德国工业4.0战略,拓展企业家发展理念,提升我市企业智能制造水平,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我委拟于7月中上旬组织部分机械行业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赴德国进行考察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本期培训主题是:学习德国工业4.0战略,通过组织台州企业经营者亲历德国,学习德国工业4.0战略下的德国智能制造、制造自动化技术和现代生产管理技术;学习德国产品研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自主创新管理模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做法和经验;感受德国企业科学严谨的管理方法,从而探寻台州企业的智能化发展路径,拓展企业家国际化视野,加快台州企业转型升级步伐。

  二、培训内容

  培训由专家学者的课堂讲授和德国工业4.0标杆企业及著名隐形冠军企业的实地考察两部分组成。课堂讲授与实地考察的比例约1:2,偏重实地考察。专家教授的主题和考察的企业可与德国纽伦堡乔治·西蒙·欧姆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进行事前沟通,并根据企业要求订制。

  (一)培训内容建议

  1、德国工业4.0与德国《高技术战略20xx》解读

  2、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和德国工匠精神

  3、德国企业的创新管理

  4、隐形冠军

  5、德国中小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成功要素分析

  6、德国家族企业的传承

  7、德国企业和谐劳资关系

  (二)拟考察企业(备选)

  三、参加对象

  全市机械行业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经营管理者。

  四、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共计12天(含往返途中时间),计划安排在7月8日-20日(具体往返日期视航班而定),境外培训地点:浙江大学德方合作伙伴德国纽伦堡工业大学欧姆管理学院。培训考察完成后,由德国纽伦堡工业大学欧姆管理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为充分利用企业家的宝贵时间,提高培训考察效率,避免旅途劳顿,考察的企业大部分在纽伦堡周边100公里范围内。

  五、培训考察费用

  费用预计每人3.5万元人民币,包括:培训费、往返国际机票费、签证费、保险费、食宿费和交通费等。其中,培训费等约1.5万元人民币,由市经信委事后补助返还。

  六、项目实施

  1、浙江大学管理培训中心负责办理出入境手续和往返机票订制、德方培训考察联络等具体组织工作,办理出入境所需资料按照德国使领馆提出的清单,并由团组成员按要求自行准备。

  2、纽伦堡工业大学欧姆管理学院负责安排在德国期间的培训和考察日程;汉斯·赛德尔基金会为团组签发邀请函,并承担团组的境外医疗保险费(含第三者责任险)。

  3、德国G&W国际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在德国培训考察期间的食宿、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并与纽伦堡工业大学欧姆管理学院协调,做好在德培训考察期间的日程衔接工作。

  七、有关要求

  请各局根据考察方案,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结合区域实际选定2-3家企业,培训总人数在20名左右。请参加者及时填写《赴德培训出国人员报名表》,并于4月28日前报送市经信委。

培训通知 篇3

  为促进威海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理念,定于20xx年5月9日―13日举办威海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及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报名参加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威海各区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

  2、拟成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

  3、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人力资源服务中相关法务实解及案例分析;

  2、企业劳动关系发展的新动向及应对(员工管理争议预防与处理技巧);

  3、近几年人力资源管理发展趋势及行业创新;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务。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xx年5月9日―5月13日(9:00―17:00)

  2、地点:威海市新闻大厦三楼会议室(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68号)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截止到20xx年5月5日17:00。

  报名参训人员请到威海富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五、证书发放

  培训期满考试合格的,统一发放《威海市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合格证书》。

  六、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培训通知 篇4

  各学校、幼儿园,局属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财务人员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2月30日(周五)一天,上午 9:00 开始,下午13:30开始,请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入场。

  二、培训地点:

  上午:江南实验学校综合楼3楼计算机教室(2)。

  下午:江南实验学校教学楼3号楼2楼阶梯教室。

  三、培训人员:

  上午:20xx年新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学校(园)的录入岗。

  下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和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上午: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操作培训。

  下午:全国教育经费报表填报培训、基建相关工作、有关20xx年中小学校(园)财务管理和报销注意事项。

  五、其他:

  请参训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训,不得请假。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相关培训资料在培训会前上传至青教财管和青田县等级园群QQ群,请大家自行下载打印。

  青田县教育局

  20xx年12月29日

培训通知 篇5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xx〕8号)和我部党组有关要求,坚持勤俭务实高效办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现就加强培训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培训计划。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和预算安排,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不得将无实质内容、可办可不办的培训班次列入计划,不得以会代训,不得以训代会。培训计划经批准后,要认真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因工作急需举办计划外培训的,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培训应优先安排在我部北安河、兴城、北戴河三个培训基地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比例一般不能低于本部门、本单位培训总数的50%。不得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

  二、努力提高培训实效。要围绕培训主题加强调研,认真听取培训对象需求,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积极探索利用案例式、互动式、研讨式教学,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培训授课水平,努力安排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政策水平和一定讲课技巧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授课,鼓励学员互相借鉴学习。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开展效果评估,听取学员意见,改进培训工作。

  三、勤俭节约抓好实施。培训全过程都要简约俭朴,务求实效。不摆背景板或悬挂横幅,不摆花草。一般不安排合影,如需留资纪念,可将照片电子文件发学员电子邮箱,不得冲印、发放纸质照片或移动存储介质载体。培训期间不得借实地考察、现场教学等名义搞变相旅游,不得向学员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纪念品。主办单位和培训机构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宴请学员,培训班一律安排自助餐或便餐,办班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学员赠送的礼品和宴请。学员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互赠礼品,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学员所在单位不得以看望名义搞慰问、宴请等活动。

  四、切实加强学风管理。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学风建设,严肃培训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和我部有关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学员,要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对学员在学习期间的表现和学习效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如实向所在单位反馈。我部系统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要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提高实效。对于培训效果较差的班次,要认真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培训主办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提醒、暂停当年培训计划、核减下一年度培训计划或通报批评等措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