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xx科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号:xxxxxx000xxxxxxxx)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会研究决定解散,请各债权人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来本公司申请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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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企业)子企业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企业)已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解散合资企业。
____有限公司是成立于___年____月的中外合资企业,由本企业和日本兴南贸易株式会社合资组建,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其中本企业以厂房、设备、商标使用权折价及部分现汇投入_______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日本兴南贸易株式会社以现汇投入___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合资企业自运营以来,经营状况良好,投资收益稳定,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合资企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____万元人民币、净资产____万元人民币、全年净利润____万元人民币。目前为进一步适应市场需要,同时鉴于合营已满20xx年,合资企业董事会决定终止合同、解散企业。现合资企业已成立清算委员会,由清算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清算事宜。
特此公告。
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_日
公司股东会于20xx年4月29日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公司清算组。为保护本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应当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联系方式:
清算组联系人:
湖南xx投资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