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的通知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1、各社区要对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农贸市场、超市、学校、食堂进行食品药品及化妆、保健品安全大检查。
2、各社区要对辖区内所有食品药品批发企业、食品药品销售的超市、酒类食品销售的副食店和酒类食品销售的餐饮店、市场、药店等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重点查找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消除监管重点和死角,确保节日期间公众食品药品安全。
3、各社区要对辖区内各类酒店及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协查,尤其要重点防控旅馆、饭店、大型餐饮单位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对不具备提供餐饮服务条件的要坚决整改或取缔,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4、各社区要重点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安全自查。要对学校食堂中检查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
二、检查时间:
年4月25日至4月26日由各单位自查;
年4月27日至4月28日由镇统一组织检查。
三、检查要求:
本次大检查镇实行由检查组分片负责,镇领导带队检查的方式,在检查中要深入到各餐饮服务行业,重点是学校食堂、群众聚餐以及易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场所,各检查组要突出重点,严把食品药品安全源头关,对社区危险部位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1、餐饮服务行业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3、事故隐患建档及整改情况;
4、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完善情况;
5、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开展情况;
6、各检查组要及时纠正食品药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及时责令整改不安全隐患,促进各单位完善防范制度和应急措施,通过检查消除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遏制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7、各社区在自查中,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监测和应急工作,提前做好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妥善处置,同时要信息畅通,准确上报有关情况,做到反应迅速,报告及时,处置有力;
8、各检查组经过全镇统一检查后将检查总结和检查情况登记表交镇食安办汇总上报,实行零报告制。
9、机关联系社区的干部负责检查各自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