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年级组、职工组、艺术组、体育组、信息技术组:
为使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寒假、春节,确保放假期间学校安全,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现将假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处室、年级组责任人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领导,确保假期校园安全和师生员工平安。
二、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单位(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所管辖的实验室、机房、办公室等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有效排除,充分做好假期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防范意识。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摸清学生假期去向等动态信息,提请大家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食品卫生、交通安全。
四、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寒假期间公寓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控制闲杂人员进出,防止学生公寓火灾、盗窃等案件的发生。
五、教育子女,注意防火安全。教职员工要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管理,告诫并监督子女不要玩火;不随意摆弄电器设备;不要点燃草坪、枯枝村叶等杂物;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等的相关规定,以免造成人身伤害或引发火灾事故。
六、加强假期值班工作。放假期间,贵重仪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重点要害部位要加强安全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对假期不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仓库,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好水源,并粘贴封条,防止发生不安全事故。对各重点要害部位,各处室要严格执行假期安全值班制,物业管理公司要安排好保卫巡逻人员,并于放假前将值班安排报保卫处。
七、自觉维护校园安全秩序。放假期间,保卫处将严格门禁制度,进入校园一律凭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敬请广大师生配合。全校教职工要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秩序,教育家属子女,尊重配合门卫和值班人员的工作,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发现紧急情况或可疑人员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目前,全国和我省均进入汛期,防汛防台风形势异常严峻,加强防汛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学校 安全工作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防汛工作,确保师生、校园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加强汛期学校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建立防汛安全岗位责任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气象、国土、水利、民政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及时发现、解决防汛备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根据区域内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和可能对学校产生的影响,早准备、早部署,把汛期学校安全工作抓系抓实。
二、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和防汛工作制度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针对灾害情况,按照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明确预警信号、警示标志、疏散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联络等措施,加强防汛安全演练,工作总结《学校 安全工作通知》。汛情发生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可视情采取调整上课时间或停课、组织转移学生到安全地域等必要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安全排查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汛期来临之前组织力量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校舍及水电管网设施等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针对汛期到后极易造成基础浸泡、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等新的不安全因素,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校舍进行排查鉴定,及时化解不安全因素,不得使用存有安全隐患的'校舍。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周边的学校要重点做好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四、切实加强汛期安全教育
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广播、板报、讲座等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重视学生字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加强暑期安全教育,通过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醒学生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请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随时关注天气变化,科学判断并密切跟踪灾害发生发展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各中小学、幼儿园:
端午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各校在端午节前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做到:注意交通安全,做到文明出游,不乘坐无证“黑车”和车况较差的交通车辆;注重防范溺水事故和饮食安全;提高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意识,防范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等。同时,要通过校讯通、微博、微信、QQ等多种形式提醒家长,切实加强节假日学生的安全监管,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此外,对因各种原因滞留在校的学生,各校要组织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确保安全。
二、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校要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校园应急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甬教安体〔20xx〕142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学校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学校设施场所安全、实验室危化物品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状况以及校园周边安全状况等。对发现的隐患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及所属街道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三、加强值班和信息上报。节假期间各校要在校园内安排充足的力量值班,切实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查。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联系通畅。按要求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xx年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文明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常抓安全工作不放松,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严密部署安全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院要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掌握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溺水、防台风、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地震等安全常识,尤其要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参加打架斗殴,要遵守交通规则,要注意饮食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防止被骗、被盗等危险,提醒学生在人员密集地点的人身财产安全;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明辨是非,自觉维护学校和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二)做好安全防范。在放假前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隐患,开学前要对重点部位进行复查,确保开学正常运行。
(三)做好留校学生的相关工作。各学院要全面掌握留校学生情况,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安排好他们的学习生活;要做好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建立临时性的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组织;教育留校学生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自炊,不违章用电,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学生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
(四)对外出学生进行安全提示。提醒并督促学生做好必要的安全保障,对于参加社会实践,国内外访学、游学的学生,要购买保险,制定专门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各类意外事件发生。如有学生在外实习、打工,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止上当受骗。学院要与外出学生通过多种渠道保持联系,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对于学生在外遇到的各项困难,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学院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时,需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各类事故,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
(五)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学生在假期外出、旅游或回家要向学院请假,按期返回学校,严禁擅自离校。
(六)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学院要建立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第一时间如实上报。
(七)暑假结束后,各学院要清查学生返校情况。9月5日上午10:00前,将返校情况报送学生工作部管理办公室。
三、明确责任,严格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学院要建立和完善暑期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团委
公安处
20xx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