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紧急通知
按照主要领导指示和上级部门要求,现就我镇做好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成立督查小组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镇上成立专门总督查组,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委员及派出所为成员,负责督查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派出所要成立专门的巡查队负责在区域内24小时巡查。由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及镇其他干部组成的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巡查监督小组,负责对所包片村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监督。各村要成立以书记为主要负责人的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工作小组,负责所在村的秸秆禁止焚烧和扑灭工作。要明确责任,落实村干部包组、包路段、组干部包地块、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确保责任区无火光、无烟雾、无黑斑。
二、严格督查督办
由镇总督查组牵头,包片领导负责本片秸秆禁烧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对督查不到位的.,工作不负责任的,造成影响的将给予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三、加强督促考核
本次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督查工作将对包片领导、驻村干部、镇其他干部和村干部进行单项考核。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考核细则为:
1、对各村给予每亩1.00元工作考核。
2、该督查发现一处将对上述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并扣除各村年终综合目标0.2分并通报以及相关镇包片领导、驻村干部和其它工作人员年终综合目标考核0.2分。
3、上述考核将在双抢后兑现奖惩。
四、各村将本月27日把各村的工作组名单上报
镇党政办并每天下午17:00前派专人将本次禁烧秸秆情况报镇纪委处,由汇总后报镇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