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盘锦养老金上调方案政策细节截止目前没有公布,下面是2021年盘锦养老金上调的方案: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以下是2021年盘锦养老金调整的详细方案:退休(职)人员、“57户职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退休(职)人员符合相关法定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一)定额调整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二)挂钩调整
1.退休(职)人员符合相关法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法规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符合相关法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计算方法: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2、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意:(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提高至13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05元的基础上增加33元。这是我市自2013年以来第三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按照相关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个人缴费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此外,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还给予一定的补贴。选择最低缴费档次(100元),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每提高1档次,增加10元的缴费补贴。参保人要按本人选择的缴费标准及时存入相应金额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