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将范仲淹

刘莉莉

儒将范仲淹

  范仲淹是北宋时期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范仲淹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下面我们为大家带来儒将范仲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儒将范仲淹

  摘要:北宋名臣范仲淹一生出将入相,外平边患,内倡革新,为北宋的国计民生殚精竭虑。范仲淹注重儒学修养,发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号召,敢于犯颜直谏,改变了晚唐五代以来卑弱的士风,自觉的彰显了古代士人的身份意识,成为后世士大夫的精神领袖。

  关键词:孔子;正名;范仲淹;身份意识;名臣

  “着眼于社会秩序的思想家往往过于重视人在社会中的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定位与调适合作,而不太重视个体存在状态的自由与真实……没有社会作为人生坐标的参照系,个人是没有位置的。” [1]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强调:“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 [2]修﹑齐﹑治﹑平成为儒家思想传统中知识分子恪守的人生信条,是他们的政治生命线。孔子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尊崇的典范,他的道德修为对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的人生具有规训和指导意义,按照孔子的启示去践行既可以实现人对现世的功利的需求,又能获得更高一层的超功利的道德价值。范仲淹是儒家的忠实信徒,践行了修齐治平之路,成为 “天地间第一流人物”。(朱熹语)

  一、孔子“正名”思想的核心价值

  在中国古代,人们对于一个人的价值的评判,是以他在社会上的道德品格或功业成就为基准的,人如果不赢得社会舆论的赞扬或政治权力的认可,很难被认为是实现了人的价值。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对自己的社会身份有清醒而充分的认识,因此,孔子提出了“正名” 之说﹕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3]

  孔子在这里强调了“正名”的必要性,它成为古代知识分子为政的先决条件。“正名”即确立社会身份。冯友兰先生说:“儒家者流盖出于文士”,[4]意指儒家代表的是当时读书人的立场和利益。孔子之前中国社会是“官师一体”,文化知识被统治阶级所垄断,还没有专门的知识分子,拥有知识就是享有一种特权。孔子提出了“有教无类”,使更多人能享受到文化教育的权利,改变了知识被垄断的局面。但是在先秦时期文化教育把许多人(包括女性)排除在外,知识分子只占人口很小的比重。知识分子在古代称为“士”, “士” 这个词一开始就不是一个中性的词,而是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它意味着以国家民族的“知识精英”自命,带有政治实践乃至影响政权的目的。《论语》中孔子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未足与议也。”(《里仁》) “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 (《宪问》) “志士仁人,无求以生害人,有杀生以成仁。”(《卫灵公》)曾子谓:“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泰伯》)先秦的“士”是人生价值﹑人类命运的担当者,及学问知识的传播者。孔子的“正名”学说所针对的对象是那些拥有了知识又有机会参与到治理国家的活动中去的人,对于当时新兴的“士”的性格的基本要求,规定了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责任义务是和权利紧密联系在一起,撇开权利谈责任和义务纯属虚妄无稽之论,孔子“正名”思想的核心价值在于凸显出“士”的身份意识,强调了“士权”。

  二、范仲淹身份意识的彰显

  在古代,“士”首先是用知识来完成自我修养,拥有知识的途径是“学”,其次一定要进入权力系统,即“仕”, “学而优则仕”,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论语》一书主要讲“学”与“仕”的问题,范仲淹在“学”与“仕”方面成为士人可资步轨的准据。范仲淹将士人的学风,即士人能否继承儒家的“师道”,认明儒经之大旨,掌握治世之大才,看作国家的治乱之源,而此源头的澄清,又在于国家取士制度的改革和吏治的清明。天圣五年(1027年),范仲淹寓南都应天府,当时晏殊为留守,请范仲淹掌府学。《宋史》卷三一一《晏殊传》载:“(晏殊)改应天府,延范仲淹以教生徒。自五代以来,天下学校废,兴学自殊始。”范仲淹《年谱》载:“公常宿学中,训督学者,皆有法度,勤劳恭谨,以身先之。由是四方从学者辐凑,其后以文学有声名于场屋朝廷者,多其所教也。”

  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六月,范仲淹徙知苏州,回到故乡。苏州有范仲淹先人故居,范仲淹重为修缮,名其西斋为“岁寒堂”,名堂前两颗松树为“君子树”,名松旁小阁为“松风阁”,作《岁寒堂三题》诗。其二《君子树》云:

  二松何年植?清风未尝息。夭矫向庭户,双龙思霹雳。岂无桃李姿?贱彼非正色。岂无兰菊芳?贵此有清德。万木怨摇落,独如春山碧。乃知天地威,亦向岁寒惜。有声若江河,有心若金璧。雅为君子材,对之每前席。或当应自然,化为补天石。

  范仲淹托物寓意,以松树写自身的品格和志向。松树与“清风”为伴,身姿“夭矫”挺拔;松树不屑“桃李”妖冶的姿色,趋同“兰菊”清纯的品德;在万木摇落凋零的岁寒时节,松树青翠如故,独自面对“天地”的严威酷寒;松树声涛如江河,气势磅礴;松树内心如金璧,坚贞完美。通过这些勾勒,松树之清高脱俗、纯正浑厚、桀骜不驯、坚强刚武等品德跃然纸上,松树是当之无愧的“君子材”。

  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范仲淹调监泰州西溪镇盐仓,任职时建议修复地方海塘,且一度主持工程。堤成,百姓得以安居。时人称颂说:“我思范公,水远堤长!”(杨阜:《画像赞》)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范仲淹复天章阁待制、知永兴军,改陕西都转运使。这一年,范仲淹与韩琦并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共同负责西北军事防务。公元1041年,年过半百的范仲淹在今庆城县城(宋代称庆州)就任环庆路经略安抚使兼庆州知州时,担当起了抵御西夏人入侵的重任。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范仲淹奉调回京,旋除参知政事,仕途如日中天,主持“庆历革新”。决定对吏治进行整顿。范仲淹上《答手诏条陈十事》,旗帜鲜明的提出整顿冗官,任用贤能。这一改革在制度上就是要改变宋太祖赵匡胤恩养士大夫的祖制,向参与政治的广大官员发难,所以,改革将要撼动的不是少数人的利益,而是整个士——官僚层,受到阻遏,变革虽未成功,范仲淹历任地方长官职务,报国利民志向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