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味”文化与老舍创作

刘莉莉

  在众多的“京味”小说作家中,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老舍。老舍的京味小说在文学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他本人也是京味小说的源头。以至于赵园这样评价老舍:“他是使‘京味’成为有价值的风格现象的第一人。”[1]老舍作品中“京味”体现在各个方面,概括起来就是用北京话,写北京城、北京人,表达京味幽默。

  一、说北京话

  “京味”小说有一个显著的特色就是说北京话,用北京话写北京城,谈北京人,叙北京事,使北京方言成为文学世界里一道亮丽的风景。老舍小说语言口语化,并不是夸张。据统计,他的长篇小说《骆驼祥子》全书洋洋洒洒近11万字,真正用到的汉字只有2400个,都是一些常用字,这些常用字的循环使用,构成了整部小说。北京市民的口语,是老舍创作语言的主要来源,让读者读起来感觉到京味的纯正、漂亮、活泼、通俗易懂。《离婚》中老李一家刚搬来,马老太太对他们叮嘱的那段话,就是平常生活中的拉家常,真是惟妙惟肖,极富生活情趣。此外,老舍还特地用到了北京的土语,来增加语言的地方色彩。如写祥子的身体有两个词“挺脱”、“硬棒”,写刘四是个“放屁崩坑儿的人”。在其作品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作为一个北京人,老舍是把北京话当做一种艺术品来展览。虽说老舍用的都是口语化的语言,但经过他的精心加工,使作品读来亲切、真实、生动,富有文学气息。在对北京话的运用上,“老舍成功地把语言的通俗性与文学性统一起来,做到了干净利落,鲜活纯熟,平易而不粗俗,精致而不雕琢。”[2]其实取得这样的成就,与老舍本人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老舍自己说:“我的文章写的那样白,那样俗,好像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有时候一千多字要写两三天。”[3]老舍作为“语言大师”,在现代白话语言的创造与发展上,有着杰出的贡献。

  二、写北京城

  老舍自幼生活在北京,对于北京的地域特点、建筑特点了如指掌。“老舍聚集其北京的生活经验写大小杂院、四合院和胡同,写市民凡俗生活中所呈现的场景风致,写已经斑驳破败仍不失雍容气度的文化情趣,还有那构成古城景观的各种职业活动和寻常世相,为读者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画卷。”[4]在老舍众多的作品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一创作特色。说起老北京,人们头脑中映现出的就是四合院、大杂院、胡同,好几户人家住在一个大院里,或是一个大户人家独占一个大院,老舍所写的事情就发生在这样的场景。其著名长篇《四世同堂》就是以大户人家――祁家为描写对象,作品中对生活场景的描写有很多,特别是对祁家房子的描述,更能突显北京的地域建筑特色。除了对物质文化的客观展示,还有对北京城里特有的职业活动的生动描写,老舍对这些都有比较详细的说明,让“城外”的读者对这些新奇的职业有一个细致的了解,从而了解“京味”文化下北京市民特有的生活方式。《我这一辈子》中提到的裱糊匠这一职业,在小说的开头部分,作者不惜笔力用了三个自然段来详细的介绍做裱糊匠的好处――不愁没饭吃,工作――不只是伺候死人,还有神仙与活人也有他们的事。经他这么一介绍,人们对这一职业就明白了八九分。再者是对北京城里流传的民俗进行描写。北京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民风习俗丰富多样,其中关于四时节令和婚丧嫁娶、人际往来等方面的民俗描写,在老舍的作品中描写得尤为生动具体。《离婚》中张大嫂要认菱做干女儿,既然认了,就要按北京的习俗来走过场,木碗和银锁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对于中国传统节日的描述就更为详细了,单独写一篇散文《北京的春节》来描画北京人在春节里制造的的热闹景象,还有过元宵节时踏月、看灯的场面,通过这些描写,我们看到北京城在欢度节日氛围的笼罩下,是那么的多姿多彩。正是因为这样,他的作品充满了浓浓的“京味”。

  三、写北京人

  北京城的主角是“北京人”,写北京,断然少不了写“人”。老舍写人的关节点是写文化。“‘京味’作为小说的风格氛围,又体现在作家描写北京市民庸常人生时对北京文化心理结构的揭示方面。”[5]北京城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经济与政治中心,因为一直生活在天子脚下,所以北京人觉得自己有着无与伦比的优越感。老舍曾用“官样”一词来形容北京人所表现的文化特征。说起北京人特有的优越感,在老派市民身上表现的尤为明显,就《离婚》里的张大哥来说,除了北平人都是乡下老。包括国外的巴黎、伦敦都算是乡下,世界的中心是北平。这种想法有多么的荒唐可笑。有优越感的人,必然就好面子。讲究体面,讲究排场,刻意的去追求精巧的“生活艺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忘了礼仪。“面子”就是北平市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华丽的装饰,把他们的生活装点得热热闹闹,遮掩着实际生活的空虚无聊。《四世同堂》里的祁老太爷,在外面战火纷飞,即将成为亡国奴的情况下,还想着自己的生日要怎么过:“别管天下怎么乱,咱们北平人决不能忘了礼节!”即使做了亡国奴也要为自己庆寿,这种思想让人感到深恶痛绝,民族危亡意识已消失殆尽,只剩下所要讲求的面子。北京文化的“精髓”在老舍笔下的人物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老舍在写这些“京味”文化时,是怀着一种复杂的感情,作为北京人的老舍,对自己家乡特有的文化是热爱的,但对于这种文化导致的过于腐朽的一些思想,他又是竭力批判的。“这里既充满了对‘北京文化’所蕴含的特有的高雅、舒展、含蓄、精致的美的不由自主的欣赏、陶醉,以及因这种美的丧失毁灭油然而生的伤感、悲哀,以至若有所思的怅惘,同时也时时为‘文化过熟’导致的柔弱、衰败而惋叹不已。”[6]

  四、“京味”幽默

  老舍不仅是一位“语言大师”,而且还是一位“幽默大师”。老舍自幼接触到的是下层贫民的生活,又受到北京作为皇城的那种文化氛围的熏陶,加上他深受英国幽默讽刺小说(狄更斯等)的影响,形成了老舍笔下特有的幽默风格。他为这种幽默打上了深深的“京味”,成为一种北京人特有的幽默。所以说,幽默也是老舍作品对于“京味”的表现。老舍的幽默风格是慢慢走向成熟的。在早期的作品中,他的幽默并不成功,好像是为了迎合某些人的口味而故意的去制造幽默,使他的幽默陷入了一种“油滑”状态,为幽默而幽默,成了一种北京话似的调侃。老舍曾一度为此苦恼,还故意禁止自己幽默,却又觉得这是艺术创作个性的缺失,在苦苦思索之后,他终于为自己的幽默找到了健康发展的方向:追求更加生活化,谑而不虐,使幽默出自事实本身的可笑,追求艺术表现上的节制与分寸感。标志着老舍幽默风格成熟的作品是《离婚》。写到老李第一次去张大哥家吃饭时的少言寡语、紧张,作者这样写道:“到朋友家去,他的汗比话来得方便的多,有时候因看朋友,他能够治好自己的伤风。”还有对吴太太外貌的描写:“吴太太的模样确是难以为情:虎背熊腰,似乎也是个练家子,可是一对改组脚,又好像不能打一套大洪拳――大概连太极都得费事。”此时,我们再看他的幽默,已经是把握有度,贴近生活,谑而不虐。老舍对于这些人物的刻画,是为了展示北京的文化,用幽默笔法表达他的讽刺意味,用茅盾的话说就是:“在老舍先生嬉笑怒骂的笔墨后边,我感到了他对于生活的态度的严肃,他的正义感和温暖的心。”[7]

  综上所述,老舍作为北京人与北京文化的关系可谓是浑然一体。他用他那生动的笔触和丰富的人生阅历,深入地挖掘了对他影响颇深的“京味”文化,对于他熟知的文化有热爱,有批判,有反思,作者对这种文化的复杂态度,都倾注于创作的笔端,试图通过自己对北京文化的阐释,让更多的人了解这种文化,从而唤起人们内心深处的反思,最后留给读者的是无限的思考和探索,这也是一代文豪留给人们的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