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 忆老舍 胡适
引导语:梁实秋《忆老舍》选文写了哪些内容?讲了几件事情呢?下面是原文解读,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忆老舍
梁实秋
最近我到美国去,无意中看到我的女儿文蔷收藏的一个小册,其中有一页是老舍的题字。这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了,当时老舍和我都住在四川北碚。老舍先是住在林语堂先生所有的一栋小洋房的楼上靠近楼梯的一小间房屋,房间很小,一床一桌,才可容身。他独自一人,以写作自遣。有一次我问他写小说进度如何,他说每天写上七百字,不多写。他身体不大好,患胃下垂,走路微微有些佝偻着腰,脸上显着苍老。老舍为人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但是内心却很孤独。
后来老舍搬离了那个地方,搬到马路边的一排平房中的一间。这个地方离我的雅舍很近,所以我和老舍见面的机会较多。有一天我带着文蔷去看他,文蔷那时候就读沙坪坝南开中学初中,还是十来岁的小孩子。请人签名题字是年轻学生们的习气。老舍欣然提笔,为她写下“身体强学问好才是最好的公民”十三个字。虽然是泛泛的鼓励后进的话,但也可以看出老舍之朴实无华的亲切的态度。
抗战初,老舍和我一样,只身出走到后方,家眷由济南送到北平。他写信给朋友说:“妻小没办法出来,我得向他们告别,我是家长,现在得把他们交给命运。”后来我曾问其夫人近况,他故作镇定地说:“她的情况很好,现服务于一所民众图书馆——就是中央公园里那个‘五色土’的后面的那座大楼。”事实上,抗战到了末期的时候北平居民生活非常困苦,几近无以为生的地步。不久,老舍的夫人胡絜青女士来到了后方,在北碚住了不久便和老舍搬走,好像是搬到重庆附近什么乡下去了。他离去不久有一封信给我,附近作律诗六首。诗写得不错,可以从而窥见他的心情,他自叹中年喜静,无钱买酒,半老无官,文章为命,一派江湖流浪人的写照!
老舍之死,好久是一个谜。现在不是谜了。他死得惨。我们的了解是,他不是溺死在一个小湖的水里,他是陈尸在一个小湖的岸边。他的尸首很快地火化了,但是他的骨灰盒里没有骨灰!像老舍这样的`一个人,一向是平正通达、与世无争,他的写作一向是属于写实主义,而且是深表同情于贫苦的大众。从任何方面讲,他也不应该有他那样的结局。然而,不应该发生的事居然发生了。
老舍最后一部小说是《正红旗下》,这部小说没有写完是一憾事。这部自传性质的小说和以往作品不同,态度较严肃,不再在口语文字方面的诙谐取巧。毫无隐避的这是自传性质的一部小说,不过究竟是小说,不是自传,背景是真的,故事穿插有真有假。从这部小说中我们可以明了老舍的身世。
(选自梁实秋《槐园梦忆》,有删改。)
1.简要概括本文的写作思路。(6分)
2.文章有哪些内容表现了老舍的“平正通达,与世无争”?试作概括。(4分)
3.文章最后一段提到的“憾事”应该怎样理解?(4分)
1.答案:先从女儿册子里老舍的题字引出回忆;再回顾自己与老舍在北碚交往的往事;最后对老舍的死和他的《正红旗下》作出评价。(以上三点,每点2分)
2.答案:①独居陋室,以写作自遣;②平易近人,鼓励后劲;③忍受苦难,辗转流离。(以上三点,每点1分,答对三点给4分)
3.答案:①《正红旗下》是老舍的一部不同于以往作品的小说,它的未完成是文学界的一大遗憾;②我们失去了通过这部小说明了老舍身世的机会,对读者而言是一大遗憾。(以上两点,每点2分
胡先生是安徽徽州绩溪县人,他对于他的乡土念念不忘,常告诉我们他的家乡的情形。徽州是个闭塞的地方,四面皆山,地瘠民贫,山地多种茶。每逢收茶季节,茶商经由水路从金华到杭州再到上海求售,所以上海的徽州人特多,号称徽帮,其势力一度不在宁帮之下。四马路一带就有好几家徽州馆子。
1928年至1929年间,有一天,胡先生特别高兴,请努生、光旦和我到一家徽州馆吃午饭。上海的徽州馆相当守旧,已经不能和新兴的广东馆、四川馆相比,但是胡先生要我们去尝尝他的家乡风味。
我们一进门,老板一眼望到胡先生,便从柜台后面站起来笑脸相迎,满口的徽州话,我们一点也听不懂。等我们扶着栏杆上楼的时候,老板对着后面厨房大吼一声。我们落座之后,胡先生问我们是否听懂了方才那一声大吼的意义。我们当然不懂,胡先生说:“他是在喊:‘绩溪老倌,多加油啊!’”原来绩溪是个穷地方,难得吃油大,多加油即是特别优待老乡之意。果然,那一餐的油不在少。有两个菜给我的印象特别深:一个是划水鱼,即红烧青鱼尾,鲜嫩无比;一个是生炒蝴蝶面,即什锦炒生面片,非常别致。缺点是味太咸,油太大。
徽州人聚族而居,胡先生常夸说,姓胡的、姓汪的、姓程的、姓吴的、姓叶的,大概都是徽州的,或是源出于徽州的。努生调侃地说:“胡先生,如果再扩大研究下去,我们可以说中华民族起源于徽州了。”相与拊掌大笑。
吾妻季淑是绩溪程氏,我在胡先生座中如遇有徽州客人,胡先生必定这样介绍我:“这是梁某某,我们绩溪的女婿,半个徽州人。”他的记忆力特别好,他不会忘记提起我的岳家早年在北京开设的程五峰斋,那是一家在北京与胡开文齐名的笔墨店。
胡先生酒量不大,但很喜欢喝酒。有一次他的朋友结婚,请他证婚,这是他最喜欢做的事,筵席只预备了两桌,礼毕入席,每桌备酒一壶,不到一巡而酒已告罄。胡先生大呼添酒,侍者表示为难。主人连忙解释,说新娘是节酒会的会员。胡先生从怀里掏出现洋一元交付侍者,说:“不干新郎新娘的事,这是我们几个朋友今天高兴,要再喝几杯。赶快拿酒来。”主人无可奈何,只好添酒。
事实上胡先生从不闹酒。1931年春,胡先生由沪赴平,道出青岛,我们请他到青岛大学演讲,他下榻万国疗养院。讲题是“山东在中国文化里的地位”,就地取材,实在高明之至,对于齐鲁文化的变迁、儒道思想的递嬗,讲得头头是道,听众无不欢喜。当晚青大设宴,胡先生赶快从袋里摸出一只大金指环给大家传观,上面刻着“戒酒”二字,是胡太太送给他的。
胡先生交游广,应酬多,几乎天天有人邀饮,家里可以无需开伙。徐志摩曾风趣地说:“我最羡慕我们胡大哥的肠胃,天天酬酢,肠胃居然吃得消!”其实胡先生并不欣赏这种交际性的宴会,只是无法拒绝而已。1931年6月21日胡先生写信给我,劝我离开青岛到北大教书,他说:“你来了,我陪你喝十碗好酒!”
胡先生住上海极司菲尔路的时候,有一回请“新月社”一些朋友到他家里吃饭,菜是胡太太亲自做的徽州著名的“一品锅”。一只大铁锅,口径差不多有一英尺,热腾腾的端了上桌,里面还在滚沸,一层鸡,一层鸭,一层肉,点缀着一些蛋皮饺,紧底下是萝卜白菜。胡先生详细介绍这一品锅,告诉我们这是徽州人家待客的上品,酒菜、饭菜、汤,都在其中矣。对于胡太太的烹调本领,他是赞不绝口的。他认为另有一样食品也是非胡太太不能办的,那就是蛋炒饭——饭里看不见蛋而蛋味十足,我虽没有品尝过,可是我早就知道其做法是把饭放在搅好的蛋里拌匀后再下锅炒。
胡先生不以书法名,但是求他写字的人太多,他也喜欢写。他做中国公学校长的时候,每星期到吴淞三两次,我每次遇见他都是看到他被学生们里三层外三层地密密围绕着。学生要他写字,学生需要自己备纸和研好的墨。他未到校之前,桌上已按次序排好一卷一卷的宣纸,一盘一盘的墨汁。他进屋之后就伸胳膊挽袖子,挥毫落纸如云烟,还要一面和人寒暄,大有手挥五弦目送飞鸿之势。胡先生的字如其人,清癯消瘦,而且相当工整,从来不肯作行草,一横一捺都拖得很细很长,好像是伸胳膊伸腿的样子。不像瘦金体,没有那一份劲逸之气,可是不俗。胡先生说蔡孑民先生的字,也是瘦骨嶙峋,和一般人点翰林时所写的以黑大圆光著名的墨卷迥异其趣,胡先生曾问过他,以他那样的字何以能点翰林,蔡先生答说:“也许是因为当时最流行的是黄山谷的字体罢!”
胡先生最爱写的对联是:“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认真地做事,严肃地做人。”我常惋惜,大家都注意上联,而不注意下联。这一联有如双翼,上联教人求学,下联教人做人,我不知道胡先生这一联产生了多少效果。这一联教训的意味很浓,胡先生自己亦不讳言他喜欢用教训的口吻。他常说:“说话而教人相信,必须斩钉截铁,咬牙切齿,翻来覆去。《圣经》里便是时常使用Verily、Verily以及Thoushalt等等的字样。”胡先生说话并不武断,但是语气永远是非常非常坚定的。
胡先生从来不在人背后说人的坏话,而且也不喜欢听人在他面前说别人的坏话。有一次他听了许多不相干的闲话之后喟然而叹曰:“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相反的,人有一善,胡先生辄津津乐道,真是口角春风。徐志摩给我的一封信里有“胡圣潘仙”一语,是因为胡先生向有“圣人”之称,潘光旦只有一条腿,可跻身八仙之列,并不完全是戏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