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遗嘱及墓志铭

莉落

  在生命的最后两个月里,鲁迅写下了若干短文,其中《死》便是鲁迅正式交代的.遗嘱。

  在这份遗嘱中,鲁迅向后人交代了七点。

  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

  二,赶快收敛、埋葬拉到。

  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

  四,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是糊涂虫。

  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务,不可当真。

  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鲁迅的遗嘱十分简洁,有如墓志铭,不知后人是如何解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