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现代散文《巨人》

马振华

三毛现代散文《巨人》

  【作者简介】三毛,原名陈懋(mào)平(后改名为陈平),中国现代作家,1943年出生于重庆,1948年,随父母迁居台湾。1967年赴西班牙留学,后去德国、美国等。1973年定居西属撒哈拉沙漠和荷西结婚。1981年回台后,曾在文化大学任教,1984年辞去教职,而以写作、演讲为重心。1991年1月4日在医院去世,年仅四十八岁。

  巨人

  第一次看见达尼埃是在一个月圆的晚上,我独自在家附近散步,已经是夜间十点多钟了。当我从海边的石阶小步跑上大路预备回去时,在黑暗中,忽然一只大狼狗不声不响的往我唬一下扑了上来,两只爪子刷一下搭在我的肩膀上,热呼呼的嘴对着我还咻咻的嗅着,我被这突然的惊吓弄得失去控制的尖叫了起来,立在原地动也不敢动。人狗僵持了几秒钟,才见一个人匆匆的从后面赶上来,低低的喝叱了一声狗的名字,狗将我一松,跟着主人走了,留下我在黑暗中不停的发抖。

  “喂!好没礼貌的家伙,你的狗吓了人,也不道个歉吗?”我对着这个人叫骂着,他却一声不响的走了。再一看,是个孩子的背影,一头卷发像棵胡萝卜似的在月光下发着棕红的颜色。

  “没教养的小鬼!”我又骂了他一句,这才迈步跑回去。“是谁家的红发男孩子,养着那么一只大狼狗。”在跟邻居聊天时无意间谈起,没有人认识他。

  有一阵我的一个女友来问我:“三毛,上条街上住着的那家瑞士人家想请一个帮忙的,只要每天早晨去扫扫地,洗衣服,中午的饭做一做,一点钟就可以回来了,说是付一百五十美金一个月,你没孩子,不如去赚这个钱。”

  我当时自己也生着慢性的妇人病,所以对这份差事并不热心,再一问荷西,他无论如何不给我去做,我便回掉了那个女友。瑞士人是谁我并不知道。

  再过了不久,我入院去开刀,主治医生跟我谈天,无意中说起:“真巧,我还有一个病人住在你们附近,也真是奇迹,去年我看她的肝癌已经活不过三四个月了,他们一家三口拚死了命也要出院回家去聚在一起死,现在八九个月过去了,这个病人居然还活着。苦的倒是那个才十二岁的孩子,双腿残废的父亲,病危的母亲,一家重担,都叫他一个人担下来了。”“你说的是哪一家人啊!我怎么不认识呢?”

  “姓胡特,瑞士人,男孩子长了一头红发,野火似的。”“啊——”荷西与我恍然大悟的喊了起来,怎么会没想到呢,自然是那个老是一个人在海边的孩子了嘛。

  知道了胡特一家人,奇怪的是就常常看见那个孩子,无论是在市场、在邮局、在药房,都可以碰见他。“喂!你姓胡特不是?”有一天我停住了车,在他家门口招呼着他。

  他点点头,不说话。

  “你的狗怪吓人的啊!”他仍不说话,我便预备开车走了。这时候院子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达尼埃,是谁在跟你说话啊?”

  这孩子一转身进去了,我已发动了车子,门偏偏又开了。“等一等,我母亲请你进去。”

  “下次再来吧!我们就住在下面,再见!”

  第二天下午,窗子被轻轻的敲了一下,红发孩子低头站着。

  “啊!你叫达尼埃是不?进来!进来!”

  “我父亲、母亲在等你去喝茶,请你去。”他是有板有眼的认真,不再多说一句闲话。

  “好,你先回去,我马上就来。”

  推门走进了这家人的大门,一股不知为什么的沉郁的气氛马上围上来了,空气亦是不新鲜,混合着病人的味道。

  我轻轻的往客厅走去,两个长沙发上分别躺着中年的一男一女,奇怪的是,极热的天气,屋里还生着炉火。“啊!快过来吧!对不起,我们都不能站起来迎接你。”“我们姓葛罗,你们是胡特不是?”我笑着上去跟两个并排躺着的中年男女握握手。

  “请坐,我们早就知道你了,那一阵想请你来帮忙,后来又说不来了,真是遗憾!”主妇和蔼的说着不太流畅的西班牙文,她说得很慢,脸孔浮肿,一双手也肿得通红的,看了令人震惊。

  “我自己也有点小毛病,所以没有来——而且,当时不知道您病着。”我笑了笑。

  “现在认识了,请常常来玩,我们可以说没有什么朋友。”

  男主人用毛毯盖着自己,一把轮椅放在沙发旁边,对我粗声粗气的说着。

  “来,喝点茶,彼此是邻居,不要客气。”主妇吃力的坐了起来,她肿胀得有若怀胎十月的腹部在毯子下露了出来。

  这时达尼埃从厨房里推着小车子,上面放满了茶杯、茶壶、糖缸、牛奶、点心和纸餐巾,他将这些东西像一个女孩子似的细心的放在小茶几上。

  “太麻烦达尼埃了。”我客气的说。

  “那里,你不来,我们也一样要喝下午茶的。”

  男主人不喝茶,在我逗留的短短的四十分钟里,他喝完了大半瓶威士忌,他的醉态并不显著,只是他呼喝着儿子的声音一次比一次粗暴起来。

  “对不起,尼哥拉斯嗓门很大,你第一次来一定不习惯。”女主人鲁丝有点窘迫的说,又无限怜爱的看了一眼正在忙来忙去的儿子。

  “我先生有时候也会大叫的,鲁丝,请你不要介意。”我只好这么说,自己也有些窘迫,因为我突然看到尼哥拉斯用力拿叉子往达尼埃丢过去,那时我便站起来告辞了。认识了胡特一家之后,达尼埃常常来叫我,总说去喝茶,我因为看过好几次尼哥拉斯酒后对达尼埃动粗,心中对这个残废的人便不再同情,很不喜欢他。

  “他总是打达尼埃,看了好不舒服。”我对荷西说着。“你想想看,十二年坐轮椅,靠着点救济金过日子,太太又生了肝癌,他心情怎么会好。”

  “就是因为十二年了,我才不同情他。残而不废,他有手、有脑,十二年的时间不能振作起来,老是喝酒打孩子,难道这样叫面对现实吗?”

  “达尼埃那个孩子也是奇怪,不声不响似的,好似哑巴一样,实在不讨人喜欢,只有鲁丝真了不起,每天都那么和蔼,总是微笑着。”我又说着。

  有一天不巧我们又在市场碰见了达尼埃,双手提满了重沉沉的食物要去搭公共汽车,荷西按按喇叭将他叫过来。“一起回去,上来啊!”

  达尼埃将大包小包丢进车内来,一罐奶油掉了出来。“啊,买了奶油,谁做蛋糕?妈妈起不来嘛!”我顺口问着。

  “妈妈爱吃,我做。”总是简单得再不能短的回答。“你会做蛋糕?”

  他骄傲的点点头,突然笑了一下,大概是看见了我脸上不敢相信的表情吧。

  “你哪来的时间?功课多不多?”

  “功课在学校休息吃饭时间做。”他轻轻的说。“真是不怕麻烦,做奶油蛋糕好讨厌的.。”我啧啧的摇着头。

  “妈妈爱吃,要做。”他近乎固执的又说了一次。“你告诉妈妈,以后她爱吃什么,我去做,你有时间跟荷西去玩玩吧,我不能天天来,可是有事可以帮忙。”“谢谢!”达尼埃又笑了笑。我呆望着他一头乱发,心里想着,如果我早早结婚,大概也可能有这么大的孩子了吧!那天晚上达尼埃送来了四分之一的蛋糕。

  “很好。不得了,达尼埃,你真能干。”我尝了一小块,从心里称赞起他来。

  “我还会做水果派,下次再做给你们吃,”他喜得脸都红了,话也多了起来。

  过了一阵,达尼埃又送了一小篮鸡蛋来。

  “我们自己养的鸡生的,母亲叫我拿来。”

  “你还养鸡?”我们叫了起来。

  “在地下室,妈妈喜欢养,我就养。”

  “达尼埃,工作不是太多了吗?一只狗,十三只猫,一群鸡,一个花园,都是你在管。”

  “妈妈喜欢。”他的口头语又出来了。

  “妈妈要看花。”他又加了一句。

  “太忙了。”荷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