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见你之前谁不是孑然一身短篇散文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你也在这里吗?”
“青青,我有男朋友了,想不想知道怎么认识的?”我在逛着淘宝呢,小贝甩来一个消息。
“我先不想知道你们怎么认识的,先说他和老林谁重要?”
“这个嘛,恩…一样重要,嘻嘻。”
隔着将近一个省的距离,我都能从屏幕里闻到暖暖的气息。
这丫头好像开窍了,以前问她男朋友重要还是老林重要,她想都不想就说老林重要,而我居然还不耻地问她,我呢,结果令人很悲伤。看来我交了个假朋友。
认识小贝是在小学,那时的她,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姑娘,文静的很,对她的了解,仅仅知道她喜欢歌手林俊杰,不,应该说我们班没有谁不知道。
桌上贴满了大大小小林俊杰的照片,桌上的书,除了课本,就都是关于他的杂志了。
别看她文静,你若敢对她的偶像不轨,发起飙来你可就招架不住的。
那时,我觉得挺可笑的,喜欢一个见不到摸不着的人,有什么意思。后来我才明白,原来,有时候就是那么一个见不到摸不着的`人,他能带给你的,欢乐远大于痛苦。
这些年来,小贝从稚嫩到成熟,在海平线上看过日出,路过几座桥,也喜欢过几个人。
经常找我聊八卦,比我还话唠。
和男朋友分手的时候,要死要活说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经历了许多事,唯一不变的却还是对林俊杰炽热的追逐,热情不减反增。
当我听到她说男朋友和偶像一样重要的时候,我倒是很想看看,是怎样一个人,能在小贝的心目中和偶像相提并论。
原来,他们是在林俊杰的粉丝群里认识的,暂称小贝的男朋友为小楠吧。
小贝在群里看到小楠是同城就加了他为好友,聊着聊着,他们竟是一个学校的,相遇都是上天安排好了的。
一来二去,醒来,先发一句早安,睡前,道一句晚安好梦。
很快,小楠约了小贝周末在学校一家奶茶店见面,小贝也没在意,只是把他当成兴趣相投的好友。
那天,小贝穿着背带裤,内搭白T恤,背着一个斜跨包,刚走到奶茶店门口,就看到有一个坐在窗边穿着白衬衫,眼睛望着门的方向的男生。
就此一眼,便是认定了。
“从前我谁都看不见,哪知,会在你眼眸中沦陷。”
小楠看到小贝走过来,起身为她拉开凳子。
“喝点什么?”
“一杯烤奶吧。”
“小楠,喜欢林俊杰的人女生居多,你为什么喜欢他呀?”
“他的情歌唱的蛮好听的,我要学些,以后唱给女朋友听。”
“喔,原来是这样啊。”
“你想不想听呀?”
“你不是说唱给女朋友听的吗?”
“对啊,所以小贝,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在你喜欢林俊杰的时候,也顺便喜欢下我。”
“我…好吧,只是顺便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