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是客观规律散文
格律是单音节汉语为诗实现音韵和美畅达的客观规律。它是先人在长期的诗歌创作实践中,对诗歌语步、音调节奏和句尾落音音色和谐回环美学规律的发现总结。这不是生造的,而是自然的客观存在。因此不应该把因为是格律诗词就看成是古诗词。“今古”是时间概念,而“格律”是自然存在的音韵规律,两者不该混淆。对于“古韵”之词义,也有典释为“古代语韵”与诗语多为“古典神韵”的区别,这更要注意明辨视听。学诗朋友中的许多迷惑,多源于此。
我在学习王力教授《诗词格律》和龙榆生先生《诗词学著作选》后,写诗填词就基本不用与现实主流语音音系有别的古韵,而用2005版《中华新韵》十四韵了。为什么呢?因为我彻底地明白了,古人为何在进行本是文思挥洒的诗歌创作中,却不惜用格律约束住自己的笔锋。原来他们是在追求诗歌外形、意境和音韵美的高度统一。他们不仅要诗歌“阅”来诗意完美,还要他们的读者吟咏起来节奏音色和谐婉转,“听”起来也很完美。这种在艺术上追求高度完美的精神,是先贤们在诗歌文化上,留给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语步与音调节奏及音色的和谐,这一音乐般的特性,是诗歌区别于其他文学体式的本质属性。漫长历史的语言演变,时过音迁,《平水韵》已经不能完整准确地反映现代语言的音调音韵,所以它已经不能满足实现写诗填词讲究格律的本质意义了。我认为,普通话是中国疆域内有语言以来,最有人口和地域的广泛性,语音系统传承的科学性,传播交流的融通性。所以诗歌创作,我喜欢用普通话新韵。
许多朋友以为只要按平水韵韵部校对平仄无误,就是完全正确的了。其实,语言的演变不只是语调和语韵,常见的还有字义词义的演变。对于多音多义字的今古不同,没有非常系统深入的研究,是很难准确把握的。而且,在我们现在的字典中,还有一些字是他们哪个年代没有的。当然,也有他们的个别字现代汉语已经不用的。根据平仄归类字韵字调随字义的原则,用现代汉语字义去校对古人韵部归类,是肯定不能保证准确的。如果平水先生在世,阅读这种用现代汉语字义词义,却又照他们宋人的语音平仄归类校对的格律诗,按他们那个年代字义标准,发现你诗中出现错别字是完全可能的。
在现在流行的《汉字古、今四声平仄查询系统》中,“‘通’表示该字是多音多义字,平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即平仄根据音随字义原则而定);‘?’表示上述韵典中查无此字。”对于这种占有相当比例的‘通’和‘?’的字,我们怎样对其平仄归类?我们也只能很无奈地按普通话字义注音归音归类分平仄。除非你是古语言语音专家。就是专家写诗,他要写诗就满书房去翻古籍资料校对吗?太不现实。而这样的结果,实际上我们就违背了格律诗词创作从古至今诗家用韵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同一作品不能跨韵书,也就是为保证诗词格律的有效性,同一作品的语言音系标准要求必须保持一致。所以,现代人用现代语言按平水韵写格律诗词,不管你与平水韵校对得是如何看似准确无误,谴词用字是如何貌似规范,也是不能保证完全正确的。如果叫当年的平水先生圈阅,错误肯定是难免的,甚至你的个别用词叫他们不知所云。可见,除了因语音变化而不能准确反映诗词讲究格律的本质意义外,汉语字义词义的演变,也是自古以来,韵书总是随着时代语言的演变而演变的重要原因。
可能有朋友希望自己按《平水韵》写出纯粹的“古典诗词”,或许可能,但你得为此付出超乎寻常的努力。因为这设及的知识太繁杂了,甚至需要你在故纸堆里爬上半生。这对你写出优秀的诗歌作品,有多大意义?更何况,中古时期语音四声的准确调值早已失传,我们又凭什么来实现《平水韵》诗词咏唱的原汁原味。现在少数地方方言中存在的类似入声,未必就是中古时期当年准确的入声读音。“人生易老天难老”,岁月无情人有情。历史沧桑,时过音迁,可以肯定地说,今天中国汉语的七大方言音系与宋朝宋人的《平水韵》之间,没有一种能够象今天的普通话与今天的普通话《新韵》那样,非常完美地吻合。
“诗韵本源是语韵,古学真谛忌板学。”明清时期,在诗歌音韵的追求上,可能是文化上的因循守旧与文字狱的压迫,亦或是科举功名的导向与文化价值观的锁定,文人作诗,多着意于功名仕途而不及诗歌实际吟咏的音韵艺术效果。刻板于科举规定的几百年前的宋人韵书,这种陋习以讹传讹,甚而延至今日未尽,使诗韵与实际语韵的距离越来越远。我想,主张诗歌声韵的革新,不仅是对传统诗词曲联古典法则与美学精神和神韵的传承发扬,也十分有益于克服明清遗留下来的这一陋习的纠正,让传统诗词曲联讲究格律的价值,回归于她本来的`意义上来。
对于“古典”一词,总是令人肃然起敬的,我也非常敬仰“古典”二字。但我们应该明白什么是“古典”。词典中是这样解释的:(1)∶古代的典章制度;(2)古代典籍;(3)古代典故;(4)古代流传下来被认为正宗或典范的事物;(5)超越时代时尚,其优越性为大众所公认的作品;(6)指古希腊、古罗马文学以及中国古代传统文学;(7)遵从古代文学艺术创作法则的作品。”可见,就诗词而言,“古典”一是指典范作品,二是以古文学艺术法则创作的作品。那么什么是自古格律诗词创作中始终遵循的古典“法则”呢?肯定不是某一朝代使用的如《平水韵》等某古韵书。否则我们就不敢称宋以前的作品为“古典”了,而创作中使用多版本《切韵》的唐人也不敢称秦汉极其以前的作品为“古典”了。把作品用什么韵书作为是否为“古典”的条件,这显然很荒唐。
对于格律诗词应该遵循的“古典”法则,我理解基本的有这几点:1、追求诗歌外形、意境和音韵美感的高度统一。2、对诗歌语步、音调节奏和句尾落音音色和谐回环美学规律,即格律的运用。3、以对应一定时空,即时代与地域的语言音系为标准,编制最能代表当时语言实际音系的韵书,以此作为诗词创作中对汉字音韵声调检索的工具,从而方便实现所创作诗词讲究格律的目的和意义。4、为了保证格律诗词格律的有效性,在创作与吟咏诗词作品的全部过程,必须保持其语言音系标准的完全一致。否则就失去了讲究格律的意义。
王力教授终其一生,潜心于汉语学和传统诗词韵律学的研究。他说:“宋代以后,语音变化较大,诗人们仍旧依照韵书来押韵,那就变为不合理的了。今天我们如果写旧诗,自然不一定要依照韵书来押韵。”显然,王教授这里针对的,是用《平水韵》在当代现实语音环境中写诗填词其格律的失效性。其实,《韵书》于诗歌创作,犹如建房的一时工具,它不是建筑艺术本身。对一种文学艺术的传承和发扬,与对一件具体文物的保护是不一样的。后者确实应该原汁原味;而前者是应该从精神本质上,也就是“古典”法则上去把握的。
今天的世界,是多元而不断步入民主开明的时代。社会与文化背景与中国封建时期有着太多的不同。而诗歌和所有文学艺术一样,是生命对自然和社会的感应与交流,是心灵的自然倾诉和咏唱。切莫把格律和格律诗词模糊神秘化。孔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诗道亦莫不如此。谴词晦涩,意象牵强;浮词诡句,故弄玄虚;貌似空灵,实为空洞。其结果是越玄乎越不真实,离生活和生命的触角越远。实际情况是,大凡成千古绝唱的作品,最是语言清明,意象自然而幽境耐品的吟唱。白居易、李白、杜甫莫不如此,皆为我等榜样。真乃“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今天,我们确实应该让诗韵由明清的禁锢造成的语韵与诗韵的歧途中,回归于她追求诗歌音韵美的精神本源了。用自己生活中熟悉的语音,学习总结前人发现的诗歌音韵美学规律,即“格律”押韵求律创作诗歌,而又用这种自己生活中熟悉的语音来吟咏、交流传唱作品,这应该是唐宋时期很时尚的风景。朋友,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为什么不可以那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