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散文《歌声》原文欣赏
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出生于江苏省东海县(今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现代杰出的散文家、诗人、学者、民主战士。
朱自清之名是他1917年报考北京大学时改用的,典出《楚辞·卜居》“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意思是廉洁正直使自己保持清白。朱自清选“自清”作为自己的名字,其意是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不丧志,不同流合污,保持清白。他同时还取字“佩弦”。“佩弦”出自《韩非子·观行》“董安于之性缓,故佩弦以自急”,意为弓弦常紧张,性缓者佩弦以自警。
原文:
昨晚中西音乐歌舞大会里“中西丝竹和唱”的三曲清歌,真令我神迷心醉了。
仿佛一个暮春的早晨,霏霏的毛雨默然洒在我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新鲜的微风吹动我的衣袂,像爱人的鼻息吹着我的手一样。我立的一条白矾石的甬道上,经了那细雨,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踏着只觉越发滑腻可爱了。
这是在花园里。群花都还做她们的清梦。那微雨偷偷洗去她们的尘垢,她们的甜软的光泽便自焕发了。在那被洗去的浮艳下,我能看到他们在有日光时所深藏着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和苦笑的白与绿。以前锦绣般在我眼前的,现有都带了黯淡的颜色。——是愁着芳春的销歇么?是感着芳春的困倦么?
大约也因那蒙蒙的雨,园里没有了稼郁的香气。涓涓的东风只吹来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夹带着些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园外田亩和沼泽里,又时时送过些新插的秧,少壮的麦,和成荫的柳树的清新的蒸气。这些虽非甜美,却能强烈地刺激我的鼻观,使我有愉快的.倦怠之感。
看啊,那都是歌中所有的:我用耳,也用眼,鼻,舌,身,听着;也用心唱着。我终于被一种健康的麻痹袭取了。于是为歌所有。互后只由歌独自唱着,听着;世界上便只有歌声了。
欣赏:
《歌声》作于1921年11月,是朱自清最早时期的散文。虽然是五百多字的小品,但他抒情散文的特点已显示在这里。
专心阅读一篇唯美的散文,是性情的陶冶,是心灵的净化。朱自清的《歌声》便是这样的一篇短而精美的散文。
此篇作于1921年11月,共413字,简短、精美。作者把在听了一场音乐会后带来心灵的愉悦感受抒发出来。本来是听觉的享受,却在作者笔下转换成视觉和嗅觉的感受,这感受如同春风拂面,身心都处在春天的阳光里,令作者“神迷心醉”。
《歌声》描写的印象风光就是他向往的一个理想乡。到“中西音乐歌舞大会”去听“三曲清歌”的朱自清,暂时忘掉学校风潮等烦琐世事,心满意足地沈湎于幻想世界。他从“歌声”联想起“一个暮春的早晨”。同时,音乐变成雨点洒落到诗人的脸上,“引起润泽,轻松的感觉”。接着,他的手感觉到“新鲜的微风”,他的脚感觉到“滑腻可爱的甬道”。这一段文章都是诉诸触觉的。下一段描述,给人的视觉留下深刻的印象,诗人在“花园”看到五彩缤纷的“群花”。朱自清对颜色的感受能力极其丰富,与众不同。“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是什么样的颜色?读者不发挥诗的想象力,是不能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最后是依靠嗅觉的一段描述。诗人闻到“一缕缕饿了似的花香”“潮湿的草丛的气息和泥土的滋味,”,还有“清新的蒸气”。从听觉开始,依次唤起触觉、视觉、嗅觉,最后回到听觉,《歌声》的结构可以说是非常巧妙的。
另外,还有三个技巧上的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卓越的比喻。把“新鲜的微风”比作“爱人的鼻息”,把“白矾石的甬道”喻为“正如涂了一层薄薄的乳油”,这是直喻。上面已提到的“恬静的红”“冷落的紫”“苦笑的白与绿”,可以说是一种隐喻。这些喻言有力地唤起读者的联想,产生了良好的艺术效果。第二个特点是拟人法,“花园”里的“群花”做着“清梦”,她们像是“愁着芳春的销歇”“感着芳春的困倦”似的。这几句话使人感到她们“甜软的光泽”中的生命,并且给我们留下了非常亲切的印象。第三个特点是精巧的措词。意思差不多一样的“像~一样”“正如~”“~般”“~似的”等词语,他故意分别使用。“霏霏的”“薄薄的”“蒙蒙的”“涓涓的”等叠词,故意多用。陈述句里,有时穿插着一些推测句和疑问句。这些修辞上的工夫,把这个小品接近于一篇诗。读起来,有节奏感,又和谐,又流畅。
朱自清这篇散文用句不多,却把一个徘徊在理想与现实边缘的青年知识分子内心世界刻画得透彻至极。乱世中的青年何以为身?这种徘徊思维在他的《匆匆》一篇中已完全体现了,这篇文章则是他在妄想逃避现实时,一时的自我安慰。知识分子到底不是工、农大老粗们,他们的思想必然会带上缠绵悱恻情调,而这种情调正是我们现今这个浮躁社会所缺乏的。
作者简介
朱自清,原名自华,字佩弦,号秋实,生于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初九(1898年11月22日),逝于1948年8月12日,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学者、战士。原籍浙江绍兴。因三代人定居扬州,自己又毕业于当时设在扬州的江苏第八中学高中,且在扬州做过教师,故自称“扬州人”。他是现代著名的作家和学者。朱自清祖父朱则余,号菊坡,本姓余,因承继朱氏,遂改姓。为人谨慎,清光绪年间在江苏东海县任承审官10多年。父亲名鸿钧,字小坡,娶妻周氏,是个读书人。光绪二十七年(1901)朱鸿钧由东海赴扬州府属邵伯镇上任。两年后,全家迁移扬州城,从此定居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