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点对剽窃的看法散文

马振华

谈点对剽窃的看法散文

  写文章差不多有十年光阴,加起来的篇幅有一千篇,总字数估计有三百多万,差不多全发表在各大站。能够有幸被报纸杂志编辑相中,刊载于纸质刊物的少之又少,仅为近百篇,十余万字。

  如此巨大的数量在各网站轮回,当然会被一些不法分子相中,剽窃了走。如《落叶飞天》一文原在2007年5月16日发于榕树下网站,参加一个部落征文,还获了一个二等奖。(榕树下网站曾因库存瘫痪,文章大量丢失,此文也在丢失之例,我曾在2008年4月28日补发)后来被两人一为何唐,二为万千里相中,剽窃后发表在《大众文艺(浪漫)》?2008年02期上,文章内容99%均为我原文,题目被改,变成《我是一个歌妓》。(此上可通过搜索)数次联系,想找本样刊,或是要点稿费,均无果。当时的心情十分气愤,辛苦写出来的文字竟被他们领取稿费,岂有天理。时间是医治愤怒的良药,过了不久我心淡然,竟还生出不少喜悦之感。原因是他们能够剽窃,证明我的文字不错,证明我的文学功底已上了一大台阶,还使文章多了若干读者,挺好。

  通过此事,我学乖了许多,此后写出的文章分为两类。一类为可能被报纸杂志录用,一类为不会录用。不会录用的全部投到各大站,以获取关注,获取别人的表扬与批评,从表扬中寻找信心,从批评中找到缺点,改正而进步。可以录用者全部留存于自己电脑内,绝不发出去,甚至连自己的`QQ空间也不发,只投编辑邮箱,静待结果。如此一来,被剽窃的数量急剧减少,我也不会因被剽窃而伤痛。

  再说纸质报刊选稿往往有几大原则,一、原创,二、首发,三、一稿一投,此三项为必选项。一般情况下,编辑相中一篇好稿件,他们都会在百度中过一遍,看下是否被刊登。一旦百度中有雷同,不论是否作者本人。估计此作者今后都将被列入黑名单,成为编辑当中的不法分子,绝不再用。

  根据上面的规则,如果我决定将文章放到站,证明我已做好了打算,此文章不想再用,或者说绝不可能再投稿到报纸杂志。即使我投了,编辑也不会再用。其他文青,也逃不脱此牢笼。既然如此,我们的破文章已到“天之涯,海之角”,无处可去,被其他人转载剽窃也不会损失什么。这反能突显出你的写作才能,你应该为此而高兴,为此而庆幸,因为假设你的文章只有下三滥水平,想让人剽窃,别人还不愿呢?

  我在学校里人缘还算不错,其中一个很大的因素是,大家教书的现在都不愿动笔,评职称却需要很多的论文。他们没有,我有,而且积压不少,都是正常投稿后编辑没有采用的。弃之可惜,留着除了占电脑空间外,无益。当然,此类文章我也没有发到网站上去。站,只发文学,不发论文。同事们有求于我,我权作个人情,把“鸡肋”文章给他们一篇,他们拿去交点钱都能发表或者获奖。(注意前提是:交钱)因此,我获得不少人缘。

  可能有人会问:“你的所有文章是不是都可以给人啊?”答案是否定的。我要用的文章,我觉得好的文章绝不能给人,是绝不能。大家想要要不到,想剽窃也无法。因为它们,只存于我自己的私人空间,连我亲爱的妻子也打不开。

  套句数学用语,由上述证明:在我看来,文章被剽窃未尝是坏事,我倒希望被剽窃,被大量地剽窃。亲爱的朋友们,你需要用的话,跟我说声,尽管拿去。如果能顺便请我吃餐饭,我必欣然而往。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