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汪曾祺散文集《一食一味》

王明刚

  读书笔记:汪曾祺散文集《一食一味》 篇1

  《一食一味》收录了汪曾祺谈美食的系列散文。书中写到的一道道日常小吃,既融进了制作者汪曾祺的心意,还承载着千百年流传的文化风情,表达了无限的生活热情和雅致的韵味,令我们读者感受到的不止是美食的诱惑,更有着温情的乡野人情以及俗世生活中含蕴的自然真趣。

  生活无外乎衣食住行,食排第二,也就是说当人有一衣蔽体之后的第二件事就是食的问题。一个懂吃爱吃会吃的人想必也是极热爱生活的人,汪曾祺的书仅用文字就胜过了如今大部分网络直播里的土味吃货主播。

  本书中其实不止写美食,更多的是以美食写经历写生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食万般滋味,方不枉此生。

  整本书分日常生活中的“家常酒菜”、不同地区特色饮食的“四方食事”、引申到文学的“吃食与文学”三个部分。各有所侧重,却都写得传神而真切。详细讲述了关于吃食的方方面面,不仅描写了不同食物的特性、吃法,还能从饮食习惯看出不同地区的生活习性,更是将吃食与文学联系起来,从中汲取道理。

  一食一味,每一种食物都有它自己的名字、形象、味道和故事。

  作家大都喜欢谈吃,并以能做出倍受人赞誉的美食而出名,汪曾祺是很特别的一个。

  汪曾祺也许就是想通过手中的生人之笔来留住那些曾经的美好吧,正如书中他所说的那样:我们在小说里要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

  许多饮食典故,过往由来,书中都有一一道来,让人在阅读的时候增长见识。如书中写吃木耳菜,入口有些涩味且黏滑的味道,并不好吃,文中却考证这就是《十五从军征》中“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中的葵。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那些一地鸡毛的事就不要太在意了,吃点好吃的,活着多好啊。

  汪曾祺的笔下没有大爱大恨,只有各种乡土美味,花花草草。这样一位对生活充满热情和感恩的作家,用自己手中的'笔传达出乡野人情和文化风情,让饮食走进千家万户。

  读完汪曾祺的书,人会爱上日常生活中的一切,吃到好吃的会开心,发现有趣的会开心,一个人研究美食也会很开心。活着就应该是这样,让自己多尝试一切感兴趣的事物,你会发现另一个自己。

  柴米油盐酱醋茶,这就是生活;素手羹汤,泥腿瓜果,要得就是鲜活!文人写吃食,光文字就能调动你的味蕾,可见功力!

  汪曾祺鼓励人口味要杂一点、兴趣要广一点,于日常生活中将简单的食物用心巧手加工,做成丰盛的菜品,自己享受、招待亲友,将“好滋味”传播出去,生活也更加美好!

  汪曾祺是个博学又有趣的人,对花鸟虫鱼以及食物的关注,体现的是对生活的热爱,骨子里有文人气质、乐视精神,想成为这样的人!

  读书笔记:汪曾祺散文集《一食一味》 篇2

  林语堂先生曾说过:“人世间如果有任何事,值得我们慎重其事的,不是宗教,不是学问,而是吃。”吃,是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为近乎艺术的趣味。无论是家常味道、日常小食,还是满汉全席、饕餮盛宴,无不蕴含着生活的热情或雅致的韵味。《一食一味》中写到的一道道日常美食,既融进了制作者的浓浓心意,更承载着千古流传的文化风情,我在此间感受到的不止是美味佳肴的诱惑,更是温暖的乡土人情,以及世俗生活中蕴含的自然真趣。

  汪曾祺先生笔下的食物,每一款,均来自于其亲自制作。寻常的拌菠菜,经其用家乡制拌枸杞头、荠菜的办法改良后,成为佳肴一道。更特别的是,还有其首创的菜式:塞馅回锅油条。汪先生自得地说:“这道菜为本人首创,为任何菜谱所不载。很多菜都是馋人瞎琢磨出来的。”区区一个萝卜,让汪先生吃出了精彩:“小时候吃的东西都是最好吃的。大抵一种东西头一回吃,总是最好的。”

  在物质丰盈的现代社会,食物,绝不仅仅是为了填饱辘辘饥肠,更多的是为了满足我们的情感,期待。一切思乡、怀旧、无助的情绪都能在食物中得到温暖、妥帖的安放。美味背后,藏着温暖人心的力量,触动味蕾,慰藉着那或孤独或怆惘的心灵。

  人,有喜怒哀乐;味,有酸甜苦辣。人与食,息息相关。与其说是品尝食物,不如说是品味人生。再曲折漫长的人生路,也终究会在红尘岁月中尘埃落定;再美味的食物,也终将在滚滚风尘的冲刷下淡出历史。但无论命运怎样沉浮、变幻,在江湖夜雨中,灯火万家处,总会有一份热腾腾的美味等着你。

  读书笔记:汪曾祺散文集《一食一味》 篇3

  “吃”这个生物行为伴随着人的一生而存在,汪老的这本书里面对食物的介绍与他的人生经历密不可分,家乡的咸鸭蛋,云南昆明的菌类、汽锅鸡及米线和曲靖的韭菜花等,内蒙古的羊肉,北京的豆汁……在汪老的人生中都有占比,并非算几日的浅尝。除了这些,也有其他地方小食的叙述和一些地方艺术的介绍,相比前面,点到为止。

  当时看到汪老在《一食一味》中介绍故乡的食物之一高邮咸鸭蛋,那时已过晚饭,着实垂涎,便煮了老妈已腌制一月有余的咸鸭蛋来吃,虽不及书中所述,也可一解口馋。

  咸鸭蛋,自小我是不吃的,不喜那味道,但也从近几年开始慢慢发现它其实并没有曾经认为的难吃,虽不及喜欢的程度,可以接受,甚至偶有偏向。以前的自己很是挑食,不爱的就真的不动筷子,家人也迁就,因此每日饭桌都是自己不排斥的食物,这反过来也降低了我对于其他食物的接受程度。改变开始于何时呢?或许始于大学生活,更准确些或是在昌平基地的军训生活,之前的师兄师姐都是在怀柔军训基地,之后的师弟师妹也或是在顺义军训基地,军训的吃住告诉你,你肯定不是去享福的,当然也不是让你去受苦的,但昌平的条件确实比前面所提的两地艰苦些。不喜馒头的我,那时觉得馒头腐乳就稀饭竟是如此美味,玩笑般说长这么大第一次吃这么多馒头。实际上外在环境的负面性对于解决你的饥饿状态提供的约束条件会让你放下对一些食物的偏见。不怎么吃蔬菜的我,也在大学中喜欢上了蔬菜;也喜欢上了糕点和甜品,喜欢上了……不能接受譬如牛奶,膻味重的羊肉,这倒并非是因为偏见,着实是其接触味蕾至进入胃中生理上产生的呕吐感令人不适,此番反应确实遗憾。大学经历下,来自不同个体饮食偏好和不同地域饮食习惯的交流,或是明显或是潜移默化地改变了我对于食物的态度,由“窄”变“宽”,由“固步自封”到“愿意尝试”。如汪老的《四方食事》所谈,“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食物如是,文化如是,为人亦如是。书中汪老劝年轻人尝试不同口味可谓是苦口婆心,“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咬下馒头的第一口,醒发产生的酸味让我排斥,便对馒头产生了成见,认为天下所有的馒头都是这样的,不对口味,若非环境所迫,想来我还是会一直坚持曾经的成见“不给馒头机会”,虽然最终我还是在被动中打破了对馒头的成见,但生活中又哪能处处会有这样的偶合。“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打破成见谈何容易,且不论是否已有主观认识,有了主观认识又是否愿意去发挥主观能动性,而发挥的主观能动性又是否对“症”,或如君子般修养身性,大抵对于事物的认识能到达无限趋近于客观的境界。

  吃是生活必不可少的部分,那如何能进行到“吃”这一步骤,两条途径,一是通过交易,我们可以下馆子,各种点餐APP也可外卖到家;二是自给自足,自己做菜。两种方式不是矛盾关系,而是互为补充。交易的便利曾让我一度忽视了做菜的必要,直到体会到因为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交易未必能随时随地发生来满足我的口腹之欲。感知于利害,感受到乐趣。记忆中,节日下长辈们在厨房中忙碌的身影让我感受到了过节的气氛和家庭的温暖,这便是生活的之一乐趣,无论是一个人,两个人,还是一家人,烟火气便让这个家有了存在的感觉。生活的乐趣不要总是寄希望于别人的给予,自己也可戮力为之。“看看生鸡活鸭、鲜鱼水菜、碧绿的黄瓜、通红的辣椒,热热闹闹、挨挨挤挤,让人感到一种生之乐趣。”“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