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童年生活的就像是一个五味瓶,有酸、甜、苦、辣、咸五种味道。将这个五味瓶打开,就释放了我的童年回忆。
小时候,我跟妈妈一起去超级市场买菜。妈妈正在仔细地选菜时,我看到了卖糖果的地方,就偷偷地走过去。不久,我不知不觉地走出了超级市场,因为发现找不到妈妈而害怕得哭了起来。一位刚好经过的阿姨看到我在哭,就带我去找妈妈。妈妈发现我走失的时候,担心我被坏人绑架,焦急地在超级市场里到处找我。不久,她看到我和那位阿姨在超级市场外,立刻冲出来。她不但没有骂我,反而看着我哭了。我们向那位阿姨道谢后,在回家的路上,我向妈妈道歉,也提醒自己以后不能再这么做。
小时候,我养了两只乌龟,给它们取名叫“吉吉”和“祥祥”。刚养了他们两天,我的叔叔和阿姨来拜访我们。大人们在谈天时,孩子们在一起玩。我想给表哥和表弟看“吉吉”和“祥祥”,就把它们拿起来放到我小小的手心里。当我走向表哥和表弟时,一时不小心让乌龟掉了下来,“吉吉”和“祥祥”的壳都摔破了。我叫爸爸来,他跟我说两只乌龟都死了,骂我为什么那么不小心。
我把“吉吉”和“祥祥”的尸体埋在我家后面的草地上。我因为太爱“吉吉”和“祥祥”,没有再买乌龟来取代它们。但我每天都想问问在天堂的“吉吉”和“祥祥”:“你们会原谅我吗?”
小时候,妈妈正在准备早餐,她要我帮她泡爸爸爱喝的咖啡。我把咖啡粉放进爸爸的杯子后,就倒入一些热水。我记得爸爸喜欢喝甜咖啡,就把糖放进咖啡里。我把咖啡端给爸爸,爸爸喝了一口,叫道:“谁把盐放进我的咖啡里?” “爸爸,我不是放了糖吗?”妈妈从厨房里出来,笑了笑,说:“傻孩子,你不小心放了盐。”
我现在想起我的童年往事时,发现自己很傻,很天真。
大学里的写作老师是位中年妇女同志,我时常钦佩她能把头发盘得一丝不乱,且次次如模板复制般地不差分毫。她说话的样子完全是一种傲视天下的姿态,显示出小有名气一类人的尊严,在她面前很容易让人感到自卑,似乎是迫不得已调教我们这些文辞拙劣的学生。反正见到她的第一眼,脑海里“敬而远之”四个字便挥之不去。即使她曾经“垂青”我的一篇文章,并亲自在班里宣读且加惊诧加赞赏,也仍然无法改变我对她一如既往的这种“偏见”情感。
她所宣读的那篇作文,经了我的笔,她的眼、口之后,就很自然地“收藏”了。她是一个有远见的人,而我的短视造成了终身与这篇文章的“失之交臂”,悔之晚矣。好在,作文里的内容还隐约记得:写的是家里养的一只名叫蹦蹦的狗的趣事。
以我的猜测,她老人家是绝不会养宠物的,否则,实在无法做到一丝不乱。无形中养狗的事对她就比较陌生,其中的乐趣也就不甚了了,暗合了“陌生化”理论,起到了“吸引眼球”的“新闻”效应。
据我现在的回忆,她一定以为狗是动物中最“忠厚老实”的一类,不可能做出人类那样欺骗的小把戏。而我在文中恰恰讲述了狗狗的狡猾一面:有一次,那只叫蹦蹦的狗,趁着我们全家外出的机会,把门口所有的棉拖鞋都叼到了沙发上,一个一个咬碎,家里狼籍一片的情景可想而知。就在我们准备“捉拿归案”“严刑拷打”问罪之时,不知谁不小心踩了它一下,它噢地一声哀叫,好似婴孩般地哼叫起来,慌张的我们便也不忍心惩罚它,只是训孩子似地口头教育了一下。仿佛要增加我们对它的怜悯,提醒人类的自省,它一瘸一拐外带可怜巴巴的眼神以及嗯嗯呜呜的呓语,很快使原本的凶手褪变为受害者,我们大受盅惑,心存愧疚,好像地震的时候跑得快却没大声喊出来,失了一次真实表白的机会。弥补的方法自然也简单,想法堵住它的口,以挽回“狗言狗语”对人类的诋毁。买回来的肉,切一小块,喂到它嘴里,终于得了个笑脸。我到厨房打算再去拿一块过来,大约中学上晚自习时常走夜路养成的习惯吧,走路总喜欢“蓦然回首”,以为这样会有李清照“却把青梅嗅”的少女情怀。不料猛一回头,蹦蹦尾随其后,四蹄如履平地。它那狡黠的眼里分明含着一丝笑意。大呼上当之后,全家人都笑起来,嗔怪它精灵古怪,原谅了它所有的过错。
写作老师念完后惊异的情绪带动了班里的同学,也许在他们看来:无论做板报写字画画,还是平日和同学下棋、读书、游逛,一点也不像和狗们打过交道的人。或许文章描写还算活灵活现,或许不曾听闻这样的异事,默默无闻的我,竟然成了以后一段时间班里焦点话题之一。
我除了有点意外,便只有些恍惚,自然也带些奇异,用现在的话就是:至于吗?同时也悟到:于我极平常的事,对于别人也许是一种极大的意外和惊喜,体验结果正可用“天壤之别”来区分。
晚上从店里回到家中,看到女儿的作文本放在桌上,随手拿来翻开看了起来。一篇篇文质兼美的文章让我看了不禁感到心里有些惭愧。
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担心女儿在写作上会抄袭名人名家的作品,今天看来完全是我个人的错误之见。
女儿的作文本里,有几篇文章写的都是我熟知的事情,完全没有一点抄袭,哪怕是模仿也一点都没有。而且,其中有一篇关于我们这座小城农贸市场拆迁的文章也正是我之前想写却畏惧会招惹身边同行唾骂而久久未能写成的文章。然而,女儿却在这篇文章里谈了自己对政府凌晨抢拆农贸市场的不同看法。如此想来,我的思想比起女儿来,显然要落后得多。
时下,常听人说九零后的孩子是自私、没有主见、垮掉的一代。我虽不这样认为,但之前对写作文这一块却很是担心。担心如今的孩子在写作文时会东一句西一句地摘抄他人的劳动成果,更担心他们会整段整段地生搬硬套,这种担心对自己的女儿也不例外。时常,在女儿写周记的时候,我会在边上旁敲侧击,告诉女儿抄袭别人文章的害处。时常,我也会说些他人抄袭别人文章投稿所受到的官司纠纷,以此来达到警世女儿的作用。今天看来,完全是我在庸人自扰,也完全是我在“以已之心度女儿之腹”。
十年前,在乡村小学,我曾做过三年的代课教师。那时,我教的是语文,从一年级一直教到三年级。我的学生不能说被我教得有多好,但至少在教他们从一年级看图写话开始,我就告诉他们不能说假话,看到什么就要写什么。但当然,会告诉他们说要进行恰当的联想。想象是学生写作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这一点我很清楚,所以,我不可能糊涂到为了写一句真话而让自己的学生抹杀了他们自己丰富的想象力。二、三年级时,学生作文开始有了简单的三段,那就是开头、中间、结尾。曾经,为了这样的三段,有的老师竟让学生写固定式的开头和固定式的结尾,而中间一段,则告诉学生可以由自己随便编着写。这样的文章在小学期末考试时,很容易得到高分,是为老师的年终评比创下前几名的好方法。一时之间,竟也有一些老师极致推崇。
一直到高年级时,个别老师为了解除教学生写作这方面的麻烦,也为了在小学升初中时全班能有个好成绩。竟让学生完完全全去背作文书上的精美范文,告诉学生只要把文章中涉及到的时间、地点、人物做个改动就可。向来,老师的话在学生中就是圣旨,老师说的话学生当然纷纷照做。也不知到底是为啥,每次竟然还就真有无数篇这样的好文章为老师、更为学校赚了个高分、满分。
如今,初中、高中的学生也许已经有了自己辩明是非好坏的能力,也许他们不再会这样坚守小学老师教他们写作的绝妙方法。但一些小学,仍旧有个别老师还在沿袭这样的教学方式。
曾经看过我的外甥女写的一篇文章。初一看,写得也还不错。小学三年级的她能将一件事情写得有头有尾,也有明显的三段。这样的作文,老师一般在批改时,容易给个高分。只是里面写的内容却完全是我外甥女从未经历过的事。为了不打击小孩子的信心,当时我笑笑地问她:这不是你做过的事情呀,你为什么会这样写呢?外甥女说,是老师说要这样写的。而且,班上的同学都是这样写的。看外甥女一脸高兴的样子,我说,那你就加个结尾吧,在结尾处写上这是你想象中的事情,就会是一篇好文章呀。可不管我如何说,外甥女一再坚持“老师说这样写就可以”。
作文,其实各有各的写法。我没有专业的写作知识,我也不是专业的写作者。只是,不管如何,我都认为,作文,还是写自己的为好,模仿绝不是好事,抄袭更是不可,从小让学生死记硬背别人的文章拿来套用为自己的文章就更万万不可。
下雪了,期盼已久的雪花终于从天而降,它像一只蝴蝶似的在空中翩翩起舞,一眨眼就落到了地上.又好像天女散花纷纷扬扬地落到了人间.雪花是快乐的,它就像我们的开心果;雪花是晶莹的,它向人们展现了它纯洁的一面;雪花是两面的,它有时让人放松,有时让人讨厌.
雪花给大地穿上了一件白色的外衣;给麦子盖上了厚厚的被子;给各种花草树木披上了雪白的棉袄;大山也蒙上了一层雪.它让小河停止了流动,让万物得到滋润,让世界沉浸在一片白茫茫之中,让老农眉开眼笑,让我们得到快乐.
大雪过后,主角当然是我们孩子了.我们跑到雪地上,有的堆雪人,有的打雪仗,玩得可开心了.打雪仗的可起劲了."无敌队"的队员们一个在做雪球,另外几位队员拿起雪球拼命地扔,累了就换一下.可对方"必胜队"好像看破了他们的战术,趁他们不注意,拿起雪球向他们扔去,正好雪球不偏不倚砸在了对方队员上,取得了胜利.他们高兴地一蹦三尺高.堆雪人的也不甘示弱.他们把雪搓成球,然后放在雪地上,慢慢地向前滚.雪球越滚越大,慢慢地变硬.不一会儿,一个雪人的下身就做好了.接着,他们按原来的方法又做了雪人上身.又拿来几颗木炭当作它小巧玲珑的眼睛.最后,他们拿来了一把扫把插在雪人身上,一个像模像样的雪人就完成了.有一个小孩张开双臂,好像在拥抱大雪,又好像在亲吻大雪.顿时,大雪变得那么亲切,那么讨人喜欢。
在我们高兴之于,大雪也给我们带来了悲痛.在马路上,许许多多的汽车来来往往,不免会给司机带来不祥的预感.可能会造成车子打滑,严重的会造成事故.行人也得放慢脚步.
总之,大雪既给我们带来欢乐,也会给我们带来不便
一年有四个季节,桃红柳绿的春、骄阳似火的夏、天高气爽的秋以及白雪皑皑的冬。自己最喜欢的是春天,因为春天是个万物复苏的季节,也代表着新的开始。
喜欢春天,喜欢春天的早晨,春晨的空气像过滤过似的,异常清新;喜欢春天的中午,太阳明晃晃的照在阳台上,搬一把椅子坐在阳台上看书,暖暖的阳光,暖暖的心情;喜欢春天的晚上,一个人在月光下散步,月色如水,洒在心的深处;喜欢春天的山脉,连绵不断的群山披上了绿装,起伏的丘陵像一条卧龙,隐约可见一片片彩霞般的小花点缀在绿色的“卧龙”身上,给“卧龙”增色添彩;喜欢春天的田野,麦苗青青像绿毯,油菜花开得黄黄的,艳艳的,散发出阵阵醉人的馨香;喜欢春天的小河,冰封了一冬的小河发出了“哗哗”的流水声,像一曲美妙动听的音乐;喜欢春风,是春风唤醒了大地,让一切显得那么和谐、那么安逸;喜欢春雪,片片雪花都是情,滋润了麦苗、净化了空气,热闹了孩子;喜欢春雨,春雨带着欢乐和丰收从天而降,雨丝淋湿了花草树木,给了植物充足的水分。
喜欢春天,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春天野菜多。“春风吹,野菜生”,小时候,春天是个诱人的季节,因为春天有着太多好吃的野菜,什么香椿、榆钱、槐花、马齿苋、 鱼腥草、野韭菜花、枸杞、灰灰菜、面条菜、苦苦菜等都是营养丰富的美味野菜。就说那枸杞吧,清明刚过,田边地角的枸杞枯枝上就已经长出了许多嫩绿的枸杞芽,自己们在放学的路上,就会随手摘一把枸杞尖,回家后交给大人,在开水锅里一煮,清水里一漂,洒上调料就可以上桌了,苦涩中带着香甜,是下饭的佳肴,而且枸杞又有清热解毒之功效,深受人们喜欢。只是过去人们吃嫩枸杞芽,大多是为了丰富餐桌,给不太富裕的生活增添一点内容,而现在,绿色食品成了时尚,枸杞已经堂而皇之地走上了市场,成了宾馆饭店的座上客,同时也增加了农户的收入。还有面条菜,面条菜藏在麦地里,每逢周日,自己们就会提个篮子、拿把小铲刀来到麦田,收获大得很,不一会就会挖满满的一篮子,面条菜即可下锅做调菜,也可在烧热的油锅中炒着吃,吃起来是满口的清香。吃法最多的还要算苦苦菜了,既可以凉拌又可以烧汤和制成咸菜,据传,古时苦苦菜一直是朝庭的贡品,每当春天到来时,乡绅就会派人把制作好了的苦苦菜送到京城,让那些达官贵人们改变一下口味,不知这是不是真的,不过它确实是非常好吃的野菜,又细嫩又爽口,是这些野菜中清香味最浓的一种,若是村中哪户人家正在煮它,远远地就能闻到它的香味。家乡的野菜种类繁多,只是这些野菜可吃的时间都很短,一般都只有半个月的时间,过了就只好等第二年的春天了。
喜欢春天,因为它是一个美丽、神奇,充满希望的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