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的挽歌诗集
挽歌,是“丧家之乐”。古人的丧仪是很隆重的。汉魏时期,送殡时由执绋者(牵持棺材的人)相和而唱的丧歌称作“挽歌”。陶渊明的《挽歌》三首,你学习了?
挽歌其一∶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
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
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挽歌其二∶
昔在无酒饮,今但湛空觞。
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
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
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
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
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
挽歌其三∶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
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嶣峣。
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
亲戚或馀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注释】
嶕峣:很高的样子。
幽室:指坟穴。
向来:刚才。
亲戚: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或余悲:也许有些人还有悲伤。
亦已歌:也开始唱歌了。
何所道:有什么可说的呢?
山阿:山陵。
【赏析】
1、这是诗人在死前两个月,即元嘉四年(427)秋九月为自己写的挽歌。
全诗共18句,可分为五个层次。除最后两句单独为一层外,其余每四句为一层。前四层分别描写了死亡、出殡的季节、时间,坟地环境、气氛,下葬及与世人永别,安葬后送葬人回家及他们的哀伤。最后两句总结全诗,表达了对死的看法。诗按事件发展的先后顺序写出死后安葬的全过程,从中可见诗人面对死亡无忧无惧、处之泰然的人生态度,并无凄凉、黯淡的情调,与一般挽歌哀伤的情调截然不同。这一方面是因为“挽” 的是自己,而不是亲属、朋友;另一方面是因为诗人要表达对死的看法,“挽”,仅仅是诗人抒发思想情感所借助的一种形式而已。《记念刘和珍君》一文引用的四句诗按意思应分属两个层次,前两句与“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为一个层次。“亲戚”“他人”均属“向来相送人”,即给诗人送葬的人们。“他人”,即诗中的“贤达”,指诗人生前好友。“亦”,也,语气副词。
“已”,已经,时间副词,用法同“幽室一已闭”中的“已”。这两句的意思是,亲人们有的余哀未尽,别的人也已经唱过挽歌了。两句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即“亲戚”“他人”都因诗人的死而悲哀过。“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二句就通过想象写出诗人死后,那些与诗人志趣相投,经常往来酬唱的挚友的惋惜、哀叹之情。因此,这两句诗的真正含义应该是:亲人们在安葬死者时十分悲哀,有的还要悲痛一些日子;友人们在祭奠亡友时,颂读祭文、咏唱挽歌也哀伤过;这,也就够了,一个死者还期望什么呢?换一个角度说,作为活着的人也只有对死者哀悼、思念罢了,又能做些什么呢?所以接下来诗人作结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这两句是全诗主旨所在,表达诗人对死亡的看法,一种看透人生的清醒和淡泊、脱俗的态度。 鲁迅先生的引用,其正意在前两句。文章第6节第2段,语意承上段一转,指出革命者的牺牲毕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人们将会永远纪念她们。接着便引用了这四句诗,并在结尾写道:“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意思是,倘若我们这些活着的人能永远纪念死者,记住这惨痛的教训,那么,烈土们的鲜血就不会是白流的了。诚然,鲁迅先生在引用时赋予了它新的内容和积极的含义,与陶潜原诗相比,其境界就高出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