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首次公开
韦应物是我国中唐时期的著名诗人,“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这首脍炙人口的《滁州西涧》广为流传。
韦应物是山水田园诗派诗人,后人每以王(王维)孟(孟浩然)韦柳(柳宗元)并称。宋代的不少文人常把韦应物与陶渊明、白居易、柳宗元相比,苏东坡甚至讲“乐天长短三千首,却爱韦郎五字诗”。
这样一位大诗人,有关他的生平记载却非常少。去年8月,西安碑林博物馆副研究员马骥在友人处见到四张唐代韦氏家族墓志拓片,分别是:韦应物墓志、夫人元苹墓志、子韦庆复墓志及庆复夫人裴棣墓志。这四张约45厘米见方的墓志出自长安区韦曲东北塬上,于去年年底入藏西安碑林博物馆。
西安博物馆馆长赵力光说,这批墓志对于了解韦应物的家世、生平,研究韦诗的艺术风格以及中晚唐科举制度、士族婚姻等方面提供了丰富的信息。专家称这批墓志被称为百年来唐代石刻文献最重要的收获之一。为此,该馆举办了“唐代著名诗人韦应物家族墓志特展”。
墓志揭示诗人“身世”
西安碑林博物馆副研究员马骥介绍,京兆杜陵韦氏是唐代关中的世家大族,有关韦氏先祖世系的材料比较丰富。据《新唐书》记载,韦应物的父亲只有他这一个儿子,但新发现的韦应物墓志则显示,韦应物还有两个兄长。
新出土墓志还带来了另一个疑问。史料记载韦应物有两个儿子。但据韦夫人元苹墓志记载,其后代是“一男两女”。韦应物到底有几个儿子呢?马骥表示,从墓志志文可知,韦妻死于776年,韦应物是791年安葬,中间有15年的时间,可能在此期间韦应物有再婚或纳妾的可能。
新发现的墓志记载,韦应物“历官一十三政,三领大藩。”
韦应 物诗歌“原于曹刘”
马骥指出,给韦应物撰写志文的丘丹也是当时一位诗人,两人私交颇深。丘丹在志文中对韦应物作品的记叙和评价为:“所著诗词、议论、铭颂、记序,凡六百余篇行于当时。”“公诗原于曹刘,参于鲍谢,加以变态,意凌丹霄,忽造佳境,别开户牖。”“曹刘”是指三国时期的曹植和刘桢,二人皆为建安作家中成就最高者。“鲍谢”是指南朝刘宋时期的代表诗人鲍照和谢灵运,二人名列“元嘉三大家”,在中国文学史上享有盛名。
马骥介绍,现在人们所能看到的《全唐诗》共收韦诗568首(含补遗四首),另《全唐文》仅收韦应物撰《冰赋》一篇。丘丹对韦诗的评价更加难能可贵。
妻子墓志里 首现诗人手迹
据介绍,韦夫人元苹的墓志是韦应物亲自撰文并书写的。这不但增加了一篇难得的唐代文献,而且也让后人第一次看到了韦应物的手书。
据墓志志文显示,元苹祖上是南朝十六国时期的鲜卑贵族。元苹16岁时嫁给韦应物,去世时仅36岁。志文记载,她病逝在韦应物的官舍,举行葬礼时是在长安城含光门外太平坊临时租借的房子,这也显示出韦应物当时的家境比较清贫。
这篇志文用大段篇幅来表达对夫人怀念之情,其中一些词句感人至深:“每望昏入门,寒席无主,手泽衣腻,尚识平生,香奁粉囊,犹置故处,器用百物,不忍复视。”由此使人联想到《韦集》卷六中有《伤逝》、《送终》等悼亡诗十几首,感情诚挚感人,某些诗句和志文有相似之处。
志文显示,韦应物去世时,他的儿子韦庆复才15岁。韦庆复此后刻苦攻读入仕,相继做过监察御史里行、河东节度判官等官职,809年7月病逝于当时的渭南县灵岩寺。韦庆复夫人裴棣也是一位知书达理的才女。
唐代大诗人韦应物及妻,子,儿媳,墓志铭拓片
唐代著名诗人韦应物撰并书《故夫人河南元氏墓志铭》2007年8月出土于西安市长安区少陵原,墓志为青石材质,长44厘米,宽42厘米。志文计27行,满行27字,共计708字,字体楷书。志石左下角受敲击残去一角,全文残损有十余字,其余字口皆完整如初。同时出土的还有丘丹所纂《韦应物墓志铭》,韦应物嗣子韦庆复的《韦府君墓志》及韦庆复之妻的《闻喜县太君玄堂志》。
此次四方墓志的同时出土是一个历史性的重大的发现,具有极强的轰动效应。因为从历史考证的.角度来讲,墓志所记内容可以修正历史上对韦应物的一些错误评述,包括韦应物一生所任官职的情况及其先辈和子女的诸多问题,尤其是其生卒年的问题等等,千余年来争议一直很多,史书也没有确切地交代清楚,此志的出土为我们提供了很多极有价值的信息。而从唐代诗文角度来说,史书记载韦应物诗词所传世者甚多,而散文类则仅《千唐志斋藏石》所录韦应物广德元年所撰《唐东平郡巨野县令李璀墓志》一篇,而且为其他诸本韦集及《全唐文》所不载。则此韦应物撰并书的《故夫人墓志》就有了非常珍贵的意义。从书法角度看,作为一代才子诗人,韦应物在文坛的名望和才华是世所共认的。他的不少诗篇都是后人耳熟能详,出口称颂,如:“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然而作为有唐一代诗豪,韦应物之前却从无书法流传于世。同样作为大诗人李白、杜牧、贺知章等皆有书法留传至今。所以此次韦应物书法碑刻的出土,乃是填补了中国书法史上的一项空白,具有重大的意义。
韦应物,京兆万年县杜陵人(今西安市长安区),因曾官苏州刺史,故后人称其“韦苏州”。他作为唐代大历年间著名诗人,前人论其诗作往往与王维、陶渊明、柳宗元等并称,其出身名门望族,这一点史书与其墓志的记载相差不多,现据墓志可以增补历史记载所缺或纠正史误者有如下几点:
一、在《韦应物墓志》中开篇即曰:“君讳应物,字义博,京兆杜陵人也。”前人凡记述韦应物者,只有其名不见其字,故志文所记应物字义博,为首次出现,可补史书之缺。关于籍贯,志文称其远祖时即“家于杜陵”,韦应物在《故夫人墓志》亦中自称:“有唐京兆韦氏”所以韦应物的籍贯是京兆杜陵人这一点毋庸置疑。杜陵唐时属京兆万年县,今天都属于西安市长安区。前人所记大多与墓志所记相符,仅宋姚宽在《书葛蘩校韦苏州集后》云:“刺史洛阳人,姓韦氏,字应物…”。此属错误无疑,且后人也已进行纠正。
二、对于韦应物的生卒年代,这是历朝历代中争议最多的,关于其生年,傅璇琮先生认为宋姚宽所推算其生于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并不能肯定是准确的生年,当在开元二十五年前后。可惜的是韦应物墓志中并没有其生年代的确切记载,只是在其《故夫人墓志》中记载有其妻的生年,即开元庚辰年(公元740)生,并于天宝丙申年(公元756年)嫁与韦应物,大历丙辰年(公元776年)去世。韦应物在其《伤逝》诗中云:念我室中人,逝去亦不回。结发二十载,宾敬如始来。傅璇琮先生通过对诗文创作时间的考证认为“结发二十载,显然不可能”,据志文可知韦应物夫妻结发刚好是二十年,故应是傅先生对时间考证的错误,因此《伤逝》等悼亡诗都应当作于大历十一年(公元776年)其妻去世以后,而非其所言永泰元年(公元765年)。对于韦应物的卒年,史书亦无定论,或曰792年或曰793年,虽然墓志文中亦无记载,但可以据其志文作一推算,《故夫人墓志》中韦应物称其夫人于大历丙辰(公元776年)殁时,有小女年始五岁。在《韦应物志》中邱丹曰其卒时“次女(小女也)未笄,因父之丧同月而逝“,“笄”有两层意思:一指古代女子十五岁成年,而未笄,还不到十五岁,若按十五岁计,则韦应物最晚应该是贞元二年(公元786年)逝去,《韦应物志》志文称“其遇疾终于官舍…贞元七年(公元791年)十一月八日窆于少陵原”,那么韦应物入窆已经是其逝去五年以后的事情了。但《旧唐书﹒德宗纪》载建中三年五月至贞元四年七月苏州刺史分别为杜佑和孙晟,孙望先生《韦应物事迹考述》据此认为韦应物任苏州刺史应为贞元五年,且贞元二年以后韦应物还有很多赠答友人的诗词可考为佐证,故其贞元二年去世的可能性不大。二是后来凡称女子许嫁之年曰“及笄”,则可能十七八岁还未出嫁亦曰未笄,若使如此,其小女未笄而逝应该指还未出嫁而逝,那么按志文所记韦应物去世最晚的时间当在贞元七年(公元791年)春夏之前无疑,亦或是贞元六年(公元790年)。
三、是关于韦应物祖辈所历任官职,《故夫人墓志》称其曾祖父待价为右仆射,而丘丹所纂《韦应物墓志》又称为左仆射,故此应以韦应物所撰为准,《旧唐书》对待价的记载亦有“拜文昌右相”一职。对于其祖父令仪,《新唐书》卷七十四上记其曾任宗正少卿,沈明远称其任司门郎中,近年吕卓民先生《古都西安 长安杜韦家族》称其“官至宗正少卿和梁州都督”。韦应物则在志文中记曰:“银青光禄大夫,梁州都督,袭扶阳公”,可见其祖父的官职还是比较显赫的。至于父韦銮,两唐书中均无记载,仅朱景玄《唐朝名画录》称任少监,志文中亦仅记有“宣州司法参军”一职,确如傅璇琮先生在《唐才子传校笺》中所言:“则其家室至其父时,已甚式微”。此志文所记官职都可补史书之缺。对于韦应物自己的官职,傅璇琮先生《唐才子传校笺》称:“在京兆功曹期间,丧妻及撰作悼亡诗”。韦应物在《故夫人墓志》中称自己为“朝请郎前京兆功曹参军”,则此时已不再任职京兆功曹参军,故傅璇琮先生所述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