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在徐志摩和陆小曼婚礼上的证婚词说:
“志摩、小曼皆为过来人,希望勿再作过来人。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陆小曼!你要认真做人,你要尽妇道之职。你今后不可以妨害徐志摩的事业。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愿你们这是最后一次结婚!”
作为证婚人兼师长,在结婚礼堂来上这样一篇训词,“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一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闻之婚礼”!
梁启超在给自己孩子的信中说,去替徐志摩证婚,是他做的一件极不愿意做之事。可是他还是去了。因为徐志摩是他至爱的弟子,他希望能在徐志摩没顶之前,予徐当头棒喝。
“爱情神圣,我很承认;但是须知天下神圣之事,不止一端,爱情以外,还多着哩。一个人来这世界上一趟,住几十年,最少要对于全世界人类和文化,再万仞岸头添上一撮土。这便是人之所以为人之最神圣的意义和价值。”
“爱情的本体是神圣,谁也不能否认;但是如何才能令神圣的本体实现,这确实在乎其人了。徐志摩!陆小曼!你们懂得爱情吗?你们真懂得爱情,我要等你们继续不断的,把它体现出来。你们今日在此地,还请着许多亲友来,这番举动,到底有什么意义呢?这是我告诉你们对于爱情,负有极严重的责任,你们至少对于我证婚人梁启超,负有极严重的责任,对于满堂观礼的亲友们,负有更严重的责任。你们请永远的郑重的记着吧!徐志摩!陆小曼!你们听明白我这一番话没有?你们愿意领受我这一番话吗?你们能够时时刻刻记得起我这一番话吗?那么,很好!我替你们祝福!我盼望你们今生今世勿忘今日,我盼望你们从今以后的快乐和幸福常如今日。”
附:梁启超家书原文
1926年10月4日 致孩子们
孩子们:
我昨天,他的.新妇是王受庆夫人(王受庆是徐志摩的朋友,陆小曼的丈夫),与志摩恋爱上,才和受庆离婚,实在是不道德之极。我屡次告诫志摩而无效。胡适之、张彭春苦苦为他说情,到底以姑息志摩之故,卒徇其请。我在礼堂演说一篇训词,大大教训一番,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一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闻之婚礼矣。今把训词稿子寄给你们一看。青年为感情冲动,不能节制,任意决破礼防的罗网,其实乃是自投苦恼的罗网,真是可痛,真是可怜。徐志摩这个人其实聪明,我爱他不过,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想他若从此见摈于社会,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杀。我又看着他找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苦痛更无限,所以想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棒,盼望他能有觉悟,免得将来把志摩累死,但恐不过是我极痴的婆心便了。闻张歆海近来也很堕落,日日只想做官,此外还有许多招物议之处,我也不愿多讲了。品性上不曾经过严格的训练,真是可怕,我因昨日的感触,专写这一封信给思成、徽音、思忠们看。
十月四日爹爹
而现在的孩子们,有多少人可以被这样当头棒喝呢?又有多少人能听进去这当头棒喝呢?当爱情这样美好的花开在生命里时,有多少人会知道珍惜,让花结出果实,使爱转化为另一种美好而得以留存呢?
青春可以用来挥霍。可是挥霍后的青春,注定一无所有。每个人,每棵树,甚至每块石头,都会慢慢老去。然而总应该有点什么证明我曾经活过。生命藉此,才有存在与继续的必要。
可是当我这样理所当然地说教时,我知道,我是真的老了。老得已经忘记了年轻的况味。
知识扩展: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礼
1926年8月14日(农历七月初七),在北京北海公园,徐志摩与他的灵魂之伴侣陆小曼结为伉俪。
婚礼排场不算太大,前来道贺的宾客主要是北京文化界、教育界、新闻界的名流。证婚人理所当然选择了徐志摩的恩师梁启超,梁任公答应做证婚人,但他提出一个硬邦邦的先决条件:必须允许他自由发挥,当众教训一下这对离经叛道的新人。
届时,证婚人梁启超身穿一袭藏青色长衫,翩然登台,他指着弟子徐志摩声色俱厉地诃责道:“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至于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莫非真是响鼓还得重槌敲?小曼的脸色乍红乍白,志摩勾着头,也是且惭且愧,他赶紧上前,向老师服罪讨饶:“请老师不要再讲下去了,顾全弟子一点面子吧!”梁任公逞足了师道尊严,这才收起功架,赦免了这对十分窘迫的新人。婚礼后,梁启超写信给女儿梁令娴,竟然视陆小曼为“祸水”、“妖妇”,称她离婚再嫁为“不道德之极”。他写道:“我看他(指徐志摩)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指陆小曼),当头给了一棒,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
徐志摩与陆小曼的婚礼变成了一场证婚人的骂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