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诗歌漫谈

李盛

徐志摩诗歌漫谈

  徐志摩的诗作品具有特殊的认识作用和美学价值。诗作在感情的宣泄、意境的营造、节奏的追求和形式的探究等诸多方面,都为后世留下了珍贵的启迪,体现其特殊的美学价值。下面一起来看下!

  徐志摩诗歌的艺术成就是在性灵、意象、音律三方面,也可以说,他的诗作在艺术上具有这三大特色。而且,这三者在他诗中实际上是不可分割地统一在一起的:性灵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意象来体现,意象,也需要通过音乐美这个重要的方面去完成。它们共同构成了徐志摩诗歌艺术的整体,使他的诗不仅在艺术上享有较高的地位,而且给中国新诗的发展带来了某些有普遍艺术的经验,作出了其他一些诗人未能作出的贡献!

  而《再别康桥》是徐志摩的经典之作。它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充分表现出了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下面我们就通过《再别康桥》来分析一下徐志摩诗歌的艺术特点。

  一、徐志摩诗的浪漫主义色彩

  代表徐志摩艺术成就的,就是以《再别康桥》为代表的抒情诗。如诗人自己说,它们是“从性灵暖处来的诗句”。陆小曼在《云游》序言中说:“有些神仙似的句子看了真叫人神往,叫人忘却人间有烟火味。”这些神仙似的句子正是来源于他的浪漫情怀。

  徐志摩出身富裕商人家庭,早年留学美国后又到英国,深受西方浪漫主义的影响,要“诗化生活”。表现在作诗中就是想象丰富,比喻生动。在《再别康桥》中,诗人把自己对母校的深情,溶化进了悄然别离时刻那些富有特色的形象和想象中的“夕阳金柳,波光艳影,潭映彩虹,恰似旧梦”,因此诗人要在“康河”的柔波里,“甘愿做一条水草”。正是诗人真挚热烈的浪漫主义个性,形成了全诗轻柔、明丽而又俊逸的格调。

  (一)造境中充分体现了诗人的理想主义浪漫情怀

  近代美学家王国维说文学作品“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这里所说的“造境”,实际上就是指浪漫主义创作,也就是说,浪漫主义文学创作着重表现理想。尽管现实主义创作也表现理想,但现实主义的理想主要是通过对客观现实的描绘流露出来,而浪漫主义的理想则是作为描写对象而存在,就象诗人的《去吧》那首诗,它的浪漫主义的理想就是做为描写对象存在。

  (二)一首《再别康桥》,把徐志摩热烈、真挚、轻柔、细腻又略带飘逸的浪漫主义个性,作了充分显示,给后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寻梦?撑一只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徐志摩就是这样用含羞草般的触觉和婴儿般的情感去感知爱情的,是他的单纯的爱情观给他的诗作注入了浪漫的气息。虽然这种浪漫不能成为现实,但是徐志摩那炽热与细腻的情感,在诗行中随着康河静静地流淌。

  (三)对诗歌意象的苦心经营和有些带有刻意性质的追求

  他实擅长于在生活中捕捉形象,而且善于在生活中发掘诗趣,并使生活的形象与诗歌的意趣融会到他的作品里,从而构成较高的美学境界。

  二、《再别康桥》体现出的新月派的三美——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诗歌是社会生活高度集中的形象反映,又是作者丰富感情的结晶,因此,它必须以高度精炼而又形象的语言来表达深广的思想内容。徐志摩在诗歌理论上同闻一多、朱湘等人一起倡导新格律诗,努力探求“新格式与新音节”的发现。新诗格律化提出新诗应具备“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徐志摩的诗最大限度地挖掘并利用白话本身的节奏感,创造出音乐的旋律。所谓“节奏”,即相当于音乐中的节拍。在诗词中, 语音的起伏、高低和升降等特点,决定着音节的疾徐和长短;而把平仄不同的声音有组织地排列起来,使之具有间歇,显示强弱,这就是“节奏”。徐志摩的这种有节奏的诗读起来的确有诗的美感。

  (一)绘画的美

  所谓绘画的美,是指诉诸视觉形象的“词藻”的选择和使用,能充分体现我国象形文字在状形绘色上的特点,富于色彩感。

  (二)音乐的美

  所谓音乐的美,是对诗歌的音节而言,指音节朗朗上口,错落有致,具有诉诸听觉形象的那种音节美和旋律美。

  (三)建筑的美

  “建筑的美”也属于视觉形象,它主要指的是诗的形体结构,强调“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造成有规律的匀整或参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