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思想与大学生教育
《周易》是中华文化中的一朵奇葩。20世纪以来,随着现代学术视野的开启,学者们逐步突破传统经学的藩篱,开始以新的思路和方法来解读《易经》。
中国传统文化是饱含生命气息的文化。《周易》讲:“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象也者,像此者也”,“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周易系辞传》)。
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创新精神的民族,中华传统文化更是具有创新传统的文化。文化创新,是社会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文化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易经》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四书五经之首,素称“群经之首,百科之源”,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文化经典,也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主旋律,是中华文化中第一个具有理论形态的思想体系。周易文化就是充满着创新精神的代表之一。用科学的态度对待和研究易学,取其精华,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周易》是中华文化中的一朵奇葩。这部经典是中华文明中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思想文化资源之一,其影响贯穿整个中华文明史,遍及传统文化的各个领域。20世纪以来,随着现代学术视野的开启,学者们逐步突破传统经学的藩篱,开始以新的思路和方法来解读《易经》,重新审视和评价易学发展史,肯定其历史价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周易焕发新的光彩。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首先就要复兴中国文化的经典。中国古代天人调谐思想、变易思想、合而不同思想都是我们今天对传统文化进行创新的基因。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创新精神、创新传统的民族,我们必须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为我所用,并构建今天的中国创新文化,从而推动国家创新发展。
《周易》中富含切实可行的教育原则和操作方法。所有这些,都对我们今天从事大学生民族精神教育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作为当代大学生,学习《周易》具有必要性。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出自《易传·乾·象》;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出自《易传·坤·象》。
一直以来,《乾》、《坤》两卦都被公认为集中代表了《周易》的核心思想,所谓“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乾”象征天,天行即日月星辰的运行及寒暑昼夜的变化。日月星辰运行不已,从不间断,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故名之曰健,指称一种永恒运动变化的宇宙观。所谓“健曰”,“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这是说,彻底的运动变化必能知险而克服之以达到恒易。因此,所谓自强含有克服艰险而不断前进之意。君子,即中国人的理想人格,就应当以此为榜样,效法天的刚健,不断进取,奋发图强,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培养自强不息的精神,刚健有力,奋发向上,不畏任何艰难险阻。“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精华,最终落实为一种健全人格的追求。它集刚健和柔顺两种不同特质于一身,标志着人格发展上的一种辩证性。 “自强不息,厚德载物”造就了一代又一代杰出的中国人。而我们今天对大学生进行民族精神教育,归根结底也就是塑造他们具备这种崇高的富有*的人格形象。我国著名学府———清华大学将“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定为校训,用意正在于此。
《周易》高度关注教育问题,尤其关注高尚人格的培养,并作了不少精彩的论述,清晰地概括出道德教育与修养的一般原则。在提出民族精神的理想境界的同时,《周易》实际上也为我们指明了付诸实现的'道路。除散见于其他各处外,《蒙》卦对教育问题的探讨最为集中、深刻。
《易传·蒙·象》云:“山下出泉,君子以果行育德。”清儒王夫之解释,“泉方出山,而放乎四海,无所止息,‘果’矣。曲折萦回,养其势以合小为大,‘育’也。君子之行成于勇决,而德资于涵养。勇决则危行而不恤利害,涵养则成章而上达天德。”依王夫之所言,“果行育德”意味着实践的果敢与坚定,指人的道德修养应该像泉水由山中奔流而下,百折不回,积小成大、汇少成多,终成江河之势而聚于大海一般,以善行的积淀而成就善人。实践第一,应该被确立为民族精神教育的首要的根本原则。
知行之辨,即理论与实践孰先孰后的问题,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课题。在《周易》看来,在道德修养上,首要的是勇于实践,道德观念必须在实践中才能深化,道德人格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养成。我们培养大学生具有民族精神,最重要的也是让他们从细微小事做起,在实践中体会“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带给自身以及环境的向善变化,日积月累以成人成己,实现自身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完美统一。在现代大学教育中,维持学生主体地位与教师主导地位的必要张力,事关教育成败。在《周易》中对此已有明确意识。“蒙”卦象显示,泉掩山下虽受山石杂草所遮蔽,但终究会喷薄而出,蔚为洪流;正象征了人有无限潜能,只要开发得当,必成大器。所以,卦辞说“蒙,亨”,亨就是亨通,就是肯定了人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教育应建立在人的天性充分发挥的基础上。当然,泉可善加引导而有水利之用,也可冲决农田祸害人间,为善为恶端赖引导之功。被教育者的主体性还体现为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卦辞说:“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是学生由于理论上的难题、生活中的困难求教于师,而非教师一厢情愿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学生。对于民族精神教育等德育工作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必须抛弃过往那种单方面灌输的教育模式,而应该创设情境、揭示难题,引发学生主动思考,最后由学生主动向教师求教,实现师生之间的“志应”即目标一致。学生有无求学的主观能动性,是其学业成败的关键所在。爻辞中说,“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就充分揭示了教育的主导性原则。“初筮告”,即解答难题应慎重,必须是在学生百思不得其解的状况下,达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程度,教师方可出手相助。对于态度不认真,懒于思考而完全依赖教师的学生,则不予帮助,强迫其自行探求解决之道,此即“再三渎,渎则不告”。由此,教师在民族精神教育过程中,可以通过鲜活生动的事实例证,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探索热情,使他们“想学”、“愿学”、“乐学”,最终抵达真理的殿堂。
民族精神教育,以正面教育为佳,运用榜样示范的力量来激发学生崇高的道德情感。所以,《易经·蒙·初六》爻辞说:“发蒙,利用刑人。”“刑”即“型”的古字,有范铸、模型、模范之意。几千年文明培养了一大批“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优秀中华儿女,他们必将垂范后世,指引当代青年大学生的成长。
“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一论断,正是对周易民族精神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蒙以养正”,教育是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