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散文《西欧的夏天》

秦风学

  旅客似乎是十分轻松的人,实际上却相当辛苦。旅客不用上班,却必须受时间的约束;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却必须受钱包的限制;爱去哪里就去哪里,却必须把几件行李蜗牛壳一般带在身上。旅客最可怕的恶梦,是钱和证件一起遗失,沦为来历不明的乞丐。旅客最难把握的东西,便是气候。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旅客。从西班牙南端一直旅行到英国的北端,我经历了各样的气候,已经到了寒暑不侵的境界。此刻我正坐在中世纪达豪土古堡(DalhousieCastle)改装的旅馆里,为“隔海书”的读者写稿,刚刚黎明,湿灰灰的云下是苏格兰中部荒莽的林木,林外是隐隐的青山。晓寒袭人,我坐在厚达尺许的石墙里,穿了一件毛衣。如果要走下回旋长梯像走下古堡之肠,去坡下的野径漫步寻幽,还得披上一件够厚的外套。

  从台湾的定义讲来,西欧几乎没有夏天。昼蝉夜蛙,汗流浃背,是台湾的夏天。在西欧的大城,例如巴黎和伦敦,七月中旬走在阳光下,只觉得温暧舒适,并不出汗。西欧的旅馆和汽车,例皆不备冷气,因为就算天热,也是几天就过去了,值不得为避暑费事。我在西班牙、法国、英国各地租车长途旅行,其车均无冷气,只能扇风。

  巴黎的所谓夏天,像是台北的深夜,早晚上街,凉风袭时,一件毛衣还不足御寒。如果你走到塞纳河边,风力加上水气,更需要一件风衣才行。下午日暖,单衣便够,可是一走到楼影或树荫里,便嫌单衣太薄。地面如此,地下却又不同。巴黎的地车比纽约、伦敦、马德里的都好,却相当闷热,令人穿不住毛衣。所以地上地下,穿穿脱脱,也颇麻烦。七月在巴黎的街上,行人的衣装,从少女的背心短裤到老妪的厚大衣,四季都有。七月在巴黎,几乎天天都是晴天,有时一连数日碧空无云,入夜后天也不黑下来,只变得深洞洞的暗蓝。巴黎附近无山,城中少见高楼,城北的蒙马特也只是一个矮丘,太阳要到九点半才落到地平线上,更显得昼长夜短,有用不完的下午。不过晴天也会突来霹雳:七月十四日法国国庆那天上午,密特朗总统在香热里榭大道主持阅兵盛典,就忽来一阵大雨,淋得总统和军乐队狼狈不堪。电视的观众看得见雨气之中,乐队长的指挥杖竟失手落地,连忙俯身拾起。

  法国北部及中部地势平坦,一望无际,气候却有变化。巴黎北行一小时至卢昂,就觉得冷些;西南行二小时至露娃河中流,气候就暖得多,下午竟颇燠热,不过入夜就凉下来,星月异常皎洁。

  再往南行入西班牙,气候就变得干暖。马德里在高台地的中央,七月的午间并不闷热,入夜甚至得穿毛衣。我在南部安达露西亚地区及阳光海岸(CostadelSol)开车,一路又干又热,枯黄的草原,干燥的石堆,大地像一块烙饼,摊在酷蓝的天穹之下,路旁的草丛常因干燥而起火,势颇惊人。可是那是干热,并不令人出汗,和台湾的湿闷不同。

  英国则趋于另一极端,显得阴湿,气温也低。我在伦敦的河堤区住了三天,一直是阴天,下着间歇的`毛毛雨。即使破晓时露一下朝暾,早餐后天色就阴沉下来了。我想英国人的灵魂都是雨蕈,撑开来就是一把黑伞。与我存走过滑铁卢桥,七月的河风吹来,水气阴阴,令人打一个寒噤,把毛衣的翻领拉起,真有点魂断蓝桥的意味了。我们开车北行,一路上经过塔尖如梦的牛津,城楼似幻的勒德洛(Ludlow),古桥野渡的蔡斯特(Chester),雨云始终罩在车顶,雨点在车窗上也未干过,消魂远游之情,不让陆游之过剑门。进入肯布瑞亚的湖区之后,遍地江湖,满空云雨,偶见天边绽出一角薄蓝,立刻便有更多的灰云挟雨遮掩过来。真要怪华兹华斯的诗魂小气,不肯让我一窥他诗中的晴美湖光。从我一夕投宿的鹰头(Hawkshead)小店栈楼窗望出去,沿湖一带,树树含雨,山山带云,很想告诉格拉斯米教堂墓地里的诗翁,我国古代有一片云梦大泽,也出过一位水气逼人的诗宗。

  余光中 :旅行的意义,不应只是观光

  李白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天地就是空间,光阴就是时间,这是我们把握现实的两大坐标。西方哲学家也常常说所谓人是在生死之间的一个旅客。所谓旅行,它不只是旅游。旅游就是观光,是sightseeing。但旅行,是travel。一个旅行者,一个traveller,跟一个观光客是不一样的。

  旅行的目的不一,有的颇为严肃,是为了增长见闻,恢宏胸襟,简直是教育的延长。司马迁二十岁“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沉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遗风……”,也是一程具有文化意义的壮游。 苏辙认为司马迁文有奇气,得之于游历,所以他自己也要“求天下奇闻壮观,以知天地之广大。”值得注意的是:苏辙自言对高山的观赏,是“恣观”。恣,正是尽情的意思。中国人面对大自然,确乎尽情尽兴,甚至在贬官远谪之际,仍能像柳宗元那样“自肆于山水间”。徐文长不得志,也“恣情山水,走齐鲁燕赵之地,穷览朔漠”。恣也好,肆也好,都说明游览的尽情。柳宗元初登西山,流连忘返以至昏暮,“心凝形释,与万化冥合”。游兴到了这个地步,也真可以忘忧了。

  并不是所有的智者都喜欢旅行。康德曾经畅论地理和人种学,但是终生没有离开过科尼斯堡。每天下午三点半,他都穿着灰衣,曳着手杖,出门去散步,却不能说是旅行。崇拜他的晚辈叔本华,也每天下午散步两小时,风雨无阻,但是走来走去只在菩提树掩映的街上,这么走了二十七年,也没有走出法兰克福。另一位哲人培根,所持的却是传统贵族观点。他说:“旅行补足少年的教育,增长老年的经验。”

  旅游的方式,一种是群游,一大堆人;一种是独游,一个人。一大堆人就是旅行团了,好处是不用费心,什么东西都安排好;坏处就是你跟当地的民俗,跟当地的语言之间,永远隔着几十个同胞,虽然号称去了美国,结果没有碰见美国人,也没有讲英文,没有认识到美国的民主制度,等等。这个群游很热闹,可是不够反省,你想得太少。我常常跟我妻子一起旅行。我常觉得两个好朋友出门旅行,一个礼拜后回来还没有吵过架,其中一定有一个圣人,了不起。英国有句话叫做:乌鸦去旅行,回到家里,其乌如故。也就是说,你出外旅行没有吸收到什么东西,那等于没有改变。旅行一定要放远你的目光,才会变化你的气质。比如说我如果没有来香港,来香港没有去听音乐会,前面几排没有坐着印度人,那我就不会知道印度人都有个习惯,他们听到高兴的时候是摇头的。所以旅行时看到不同的民族、不同的习惯,你就会心胸宽大点。并不是世界上每个人都按照你的生活和你的方式在过日子,你可以参考别人的方式。

  独游有双重好处。第一是绝无拘束,一切可以按自己的兴趣去做,只要忍受一点寂寞,便换来莫大的自由。当然一切问题也都要自己去解决,正可训练独立自主的精神。独游最大的考验,还在于一个人能不能做自己的伴侣。在废话连篇假话不休的世界里,能偶然免于对话的负担,也不见得不是件好事。一个能思想的人应该乐于和自己为伍。我在美国长途驾驶的日子,浩荡的景物在窗外变幻,繁富的遐想在心中起伏,如此内外交感,虚实相应,从灰晓一直驰到黄昏,只觉应接之不暇,绝少觉得无聊。

  独游的另一种好处,是能够深入异乡。群游的人等于把自己和世界隔开,中间隔着的正是自己的游伴。游伴愈多,愈看不清周围的世界。彼此之间至少要维持最起码的礼貌和间歇发作的对话,已经不很清闲了。有一次我和一位作家乘火车南下,作联席之演讲,一路上我们维持着马拉松对话,已经舌敝唇焦。演讲既毕,回到旅舍,免不了又效古人连床夜话,几乎通宵。回程的车上总不能相对无语啊,当然是继续交谈啦,不,继续交锋。到台北时已经元气不继,觉得真可以三缄其口,三年不言,保持黄金一般的沉默。

  如果你不幸陷入了一个旅行团,那你和异国的风景或人民之间,就永远阻隔着这么几十个游客,就像穿着雨衣淋浴一般。要体会异乡异国的生活,最好是一个人赤裸裸地全面投入,就像跳水那样。把美景和名胜用导游的巧舌包装得停停当当,送到一群武装着摄影机的游客面前,这不算旅行,只能叫做“罐头观光”。布尔斯廷说得好:“以前的旅人采取主动,会努力去找人,去冒险,去阅历。现在的游客却安于被动,只等着趣事落在他的头上,这种人只要观光。”

  旅行的前夕,会逐渐预感出发的兴奋,现有的烦恼似乎较易忍受。刚回家的几天,抚弄着带回来的纪念品像抚弄战利品,翻阅着冲洗出来的照片像检阅得意的战迹,血液里似乎还流着旅途的动感。回忆起来,连钱包遭窃或是误掉班机都成了趣事。听人阔谈旅途的趣事,跟听人追述艳遇一样,尽管听的人隔靴搔痒,半信半疑之余,勉力维持礼貌的笑容,可是说的人总是眉飞色舞,再三交代细节,却意犹未尽。所以旅行的前后都受到相当愉快的波动,几乎说得上是精神上的换血,可以解忧。

  当然,再长的旅途也会把行人带回家来,靴底黏着远方的尘土。世界上一切的桥,一切的路,无论是多少左转右弯,最后总是回到自己的门口。然则出门旅行,也不过像醉酒一样,解忧的时效终归有限,而宿酲醒来,是同样的惘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