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书下注解

张东东

  《鱼我所欲也》书下注解:

  (1)《孟子》:记录战国时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

  (2)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3)辟:同“避”。 (4)如使:如果,假使。

  (5)几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这里指代办法。

  (6)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用呢?

  (7)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人不用。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8)非独贤者有是心也:非独,不单,不仅。是,这。

  (9)丧:丧失

  (10)呼尔而与之:(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尔,助词。

  (11)蹴(尔而与之):蹴,践踏。

  (12)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1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万钟:丰厚的俸禄。则,连词,这里表示假设。辩,同“辨”。

  (14)于我何加焉: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于,对。何,什么。益,好处。

  (15)所识穷乏者: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

  (16)得我:感激我。得,同“德”,动词。

  (17)乡为身死而不受:原先为了义宁愿身死而不受(一箪食,一豆羹)。乡,同“向”,原先,从前。

  (18)是亦不可以已乎:是,这种行为。已,止。这里是“止而不为”的意思。

  (19)(此之)谓(失其)本心:谓,叫做,称为。本心,本来的思想,即“义”。

  《鱼我所欲也》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