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原文解词

马振华

鱼我所欲也原文解词

  《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战国时期鲁国人,思想家、教育家,是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鱼我所欲也》讲解

  本文以“鱼”和“熊掌”为喻,说明在人生的道路上,会面临许多重要的抉择,我们应以“义”为重,为了维护它,要不惜做到“舍生而取义”。

  文章包括两段,第一段可以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到“舍生而取义者也”),作者首先提出自己的论点。第一句话是以鱼和熊掌设喻,得出结论是“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第二句话是由第一句的设喻引出来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到“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这是对本文论点的进一步分析论证,是全文的重点。

  作者先从正面阐发自己的观点: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因为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所以,即使有导致死亡的祸患我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什么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甚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导致死亡的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采用呢?而这一切对于一个“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人来说,是多么不能容忍的事情啊!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得出结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义”字本就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是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辞让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shuò,消损)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这话无非是说“仁义礼智”这四种品德是天生的,是人人皆有的。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就是从这种观点推衍出来的。贤者和愚者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贤者“求之”,所以“得之”,于是也就“能勿丧耳”,愚者“舍之”,于是“失之”,也就不再具备这种“仁义礼智”的美德了。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羞恶之心”,就是对“义”的坚持。以食“嗟来之食”为“羞”,这就是“义”的“观念”。可见“义”是切实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的。

  又举一例,从反面说明“万钟”亦不应受之。为什么接受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吗?从前宁可死亡都不接受那“得之则生,弗得则死”的`“一箪食,一豆羹”,今天能为了这些而接受“万钟”吗?“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还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于是,两次举例论证法的运用,从正反两个方面再次印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结尾一句话,归纳了此段,照应了开头:“此之谓失其本心。”这“本心”就是“我固有之”的“羞恶之心”,就是“义”,也就是“善”的本性。

  《鱼我所欲也》的翻译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

  想要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如果)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鱼而选择熊掌。

  舍弃/ 选择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生命,也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

  大义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如果)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生命而选择大义。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生命是我想要的,(我)所想要的有超过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

  超过/ 比/ 苟且偷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死亡是我厌恶的,(我)所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所以有的祸患(我)不躲避。

  厌恶/ 祸患,灾难/通“避”,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假如人们想要的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能用呢? 假如,假使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假如人们厌恶的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躲避祸患的事情有什么不能做呢?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

  采取这种手段就能生存但有的人不采用,通过这种方法就能躲避祸患但有的人却不去做。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因此(人们)所想要的有超过生命的,(人们)所厌恶的有超过死亡的,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不仅仅是贤能的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贤能的人能够不丢掉罢了。 不丢掉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就能生存,得不到就会死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过路的人不会接受;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用脚踢着给他,乞讨的人也不屑于接受。

  用脚踢/ 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有些人看到)高位厚禄就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而接受,

  指高位厚禄/ 通“辨”,辨别

  万钟于我何加焉!

  高位厚禄对于我来说有什么好处! 有什么益处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侍奉/ 通“德”,感激/ 通“欤”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从前(有些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了; 通“向”,从前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从前(有些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从前(有些人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这种做法不也能够停止了吗?这就是所谓的丧失了他的天性。停止,放弃/ 天性,天良